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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隆之

鎖定
封隆之(485年—545年),字祖裔,小名皮,渤海郡蓨縣(今河北衡水市景縣)人。北魏到東魏時期大臣,追贈司空封回之子。 [1] 
正始二年(505年),起家本郡主簿,轉汝南王元悦府中兵參軍。 [2]  孝明帝即位(515年),跟隨大都督元遙鎮壓冀州法慶叛亂,封爵武城縣子。 [3]  [5]  孝莊帝永安年間,拜撫軍長史,升任河內郡太守。 [6]  孝莊帝遇害後,夜襲冀州,跟隨高歡,歷任吏部尚書、侍中,進爵安德郡公,鎮守鄴城。 [7]  [11] 
東魏建立後,歷任侍中、冀州刺史、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濟州刺史。 [18]  武定三年(545),卒於任上,追贈使持節、驃騎大將軍、太保、司徒公、冀州刺史,諡號宣懿。 [21]  曾參與制定《麟趾格》,對北朝法制建設做出了一定貢獻。 [14]  [25] 
全    名
封隆之
別    名
封皮
祖裔
所處時代
北魏、東魏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日期
485年
逝世日期
545年
主要成就
東魏權臣,參與消滅爾朱氏勢力
最高官職
右僕射

封隆之人物生平

封隆之出身名門

封隆之出身渤海封氏,是北魏冀州刺史追贈司空封回之子。自幼性格寬厚,包容豁達。 [1] 

封隆之弱冠入仕

宣武帝正始二年(505年),封隆之以二十歲弱冠年齡擔任州郡主簿,以奉朝請起家(散官,有俸無職),領掌直後(在乘輿之後擔任侍衞)。汝南王元悦建立府署後,召封隆之任中兵參軍。 [2] 

封隆之擒獲法慶

延昌四年(515年) [4]  ,僧人法慶在冀州地區作亂,自號“大乘”,聚眾五萬。朝廷派大都督元遙、封隆之前往征討,成功擒獲法慶。憑藉此功勞,獲朝廷賜爵武城縣子。不久,兼任司徒主簿、河南丞。 [3]  當時,青齊二州爆發州民叛亂行為,封隆之奉使前往撫慰,所到之處,很快歸降。 [5] 

封隆之鎮守河內

孝莊帝永安(528年九月-530年十月)時期,拜撫軍府長史。當時,爾朱兆等屯駐晉陽,北魏朝廷認為河內為要衝之地,即任命封隆之擔任龍驤將軍、河內太守,不久,加持節、後將軍、假平北將軍、當郡都督。封隆之還沒有赴任,永安三年(530年),爾朱榮被殺,其堂侄爾朱兆入據洛陽,並將孝莊帝元子攸帶到晉陽縊殺。 [6-7] 

封隆之夜襲冀州

封隆之由於父親封回在河陰之變中遇害,常有報仇雪恨之心。正直孝莊帝遇害,便持節東歸,圖謀舉義。當時,高乾也提醒封隆之説:“爾朱暴逆,禍及皇上,你的弟弟與兄長同蒙先帝殊常之恩,豈能忘恩負義,不為朝廷報仇雪恥?”封隆之回答説:“國恥家恨,痛入骨髓,乘機而動,現在正是時候。”就這樣,封隆之與高乾等人商定計策,在普泰元年(531年)夜襲冀州城,取得成功。高乾等認為封隆之一向為鄉里敬重,就推薦他擔任冀州刺史。而封隆之也盡力慰撫,當地百姓感激喜悦。 [8]  [9] 

封隆之迎接高歡

普泰元年(531年),封隆之夜襲冀州成功後,高祖(指北齊高祖高歡)從晉陽東出,封隆之讓他的兒子封子繪到滏口去迎接,高歡十分感動。抵達信都後,高歡召集諸州郡督、將僚官吏,稱:“逆胡爾朱兆窮兇極惡,天地不容,人神捐棄,眼下所在奮起舉義,實在是上天誅殺此賊之時。我欲與諸位剪除這樣兇殘的人,大家有什麼好計策?”
封隆之回答説:“爾朱氏暴虐,其滅亡之時已到,神怒民怨,眾叛親離,雖然他手握重兵,看似強大,實則羸弱。大王您心繫王室,首舉義旗,天下之人,孰不歸仰,請大王不要疑惑不決。” [10] 

封隆之輔佐高歡

中興初(531年十月-532年四月),封隆之任左光祿大夫、吏部尚書。此時,爾朱兆勢力屯駐廣阿(今河北隆堯縣)。十月,高歡與其爾朱兆交戰,一擊制勝。朝廷便任命封隆之持節為北道大使。同時,高歡準備向屯駐在韓陵的爾朱兆等人發起新一輪進攻,就留封隆之鎮守鄴城。等到爾朱兆等勢力逃跑後,北魏朝廷又委任封隆之行冀州刺史事,並將降俘三萬餘人分配諸州安置,很快徵拜為侍中。 [11] 

封隆之晉升公爵

消滅爾朱榮勢力後,高歡從洛陽回師鄴城。封隆之前往京城,拜訪高歡。他對高歡説:“斛斯椿賀拔勝、賈顯智等人先前侍奉爾朱榮,與朝廷違逆,到討伐爾朱仲遠時,又同心協力了。這樣猜忌、狠毒之人,慾望是無窮的。而叱列延慶侯淵念賢等人也都在京師,大王如果您相信他們委以重任,這些人一定會製造禍亂。”到了第二天,高歡才對封隆之説:“你昨日説的話,確實深慮遠謀。”不久後,封隆之進爵為安德郡公,食邑二千户,進位儀同三司。 [12] 

封隆之積極諫言

中興二年(532年),在大將軍高歡擁戴下,元修登基為帝,是為北魏孝武帝 [13]  。此時,朝廷官員議定,認為爾朱榮佐命前朝,應當配食孝明帝廟庭。封隆之反駁説:爾朱榮身為人臣,親行殺逆,哪有害人的母親,與子對享之理?從古至今,也沒有聽説這樣的事。”朝廷便聽從了封隆之的意見。不久,詔封隆之在麟趾閣參議,制定新的規章制度。同時,追贈其妻祖氏為范陽郡君。封隆之上表,希望將自己之前的爵位富城子及武城子轉授給弟的兒子封孝琬等人,朝廷准奏。 [14] 

封隆之被人誣陷

後來,斛斯椿等人向孝武帝進讒言,封隆之逃回了故里。高歡知道封隆之遭受了誣陷,便召封隆之前往晉陽。不久後,孝武帝又以本官徵召,封隆之堅辭,未去赴任,封隆之依然行幷州刺史事。永熙三年(534年),孝武帝西投宇文泰,清河王元亶在途中退回洛陽,高歡於是推舉元亶為大司馬,封隆之擔任大司馬府長史。 [15] 

封隆之入仕東魏

東魏天平(534年-537年)初年,再次入朝,擔任侍中,參預遷都之議。東魏孝靜帝詔封隆之為侍講,遷吏部尚書,加侍中,以本官行冀州刺史事。 [16]  後來,陽平郡人路紹遵聚眾造反,自稱行台,攻克博陵郡,擄太守高永樂,往南侵入冀州。封隆之命令部屬長樂太守高景等打垮了路紹遵的進攻,還活捉了路紹遵,將其檻送到了晉陽。 [17] 

封隆之再次平叛

東魏元象(538年1月—539年11月)初,封隆之再次擔任冀州刺史,很快又加開府儀同三司。當時,都督孛八、高法雄、封子元等不願意遠地戍守,遂聚眾為亂。封隆之帶領本州軍隊平定了叛亂。

封隆之擔任宰執

東魏興和元年(539),再次被朝廷徵拜為侍中。封隆之一向得鄉里民心,極力為本州着想,留心撫養,冀州吏民都十分懷念,因此立碑歌頌。後來,又轉行梁州刺史事、濟州刺史事,徵拜入朝,任尚書右僕射 [18] 

封隆之為政公正

東魏武定(543年正月—550年五月)初年,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準備叛亂,並派人向冀州豪族秘密通報消息,請他們作為內應,相互串聯。朝廷詔令封隆之出使撫慰,之後才得安靜。
但當時在朝廷輔政的大將軍高澄(北齊世宗文襄帝)給封隆之寫了一封密信,稱:“依附高仲密並投奔關中西魏的人,應該全部沒收他們的家產,以殺一儆百。”封隆之認為恩旨已經頒佈,再無追改之理。如果現在給以懲處,則難以説服民眾,若有驚擾,得不償失,便將這些情況向高歡作了報告,事情才沒有往前發展。 [19] 

封隆之處事謹慎

封隆之從舉義之日起,首參大計的制定,其間的奇謀妙算,隨時向高歡啓報,手書、草稿,均被銷燬,因而外界很少知道他的事蹟。高歡也經常誇獎封隆之的忠心,遵從他的計謀。於是,讓封隆之以本官行濟州事,轉齊州刺史。 [20] 

封隆之卒於任上

武定三年(545),封隆之卒於任上,時年六十一歲。東魏朝廷追賜賻物五百段,追贈使持節、都督滄瀛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瀛州刺史、司徒公。高歡以封隆之功勳較高,復贈使持節、都督冀瀛滄齊濟五州諸軍事、冀州刺史、太保,之前官職如故,諡號宣懿。 [21] 

封隆之太牢祭奠

封隆之去世後。高歡曾前到冀州地界,在交津一帶停留,想起了封隆之,回頭對冀州行事司馬子如説:“封公積德履仁,體通性達,自參預軍國大計,將近二十年,勞苦困頓、艱險憂患,始終如一。因其忠信可憑,才將後事託付給他。沒料到未及極善,忽然身亡,念其忠賢,實可痛惜。”併為之流涕。又令參軍宋仲羨用太牢祭奠。 [22] 

封隆之主要影響

平定叛亂
封隆之多次維護地方治安。曾在北魏時期跟隨大都督元遙平定僧人法慶的叛亂,在東魏時期平定陽平郡路紹遵聚眾叛亂,並在東魏時期奉命撫慰北豫州刺史高仲密,使其叛亂未遂。後來,封隆之入朝擔任侍中時,冀州官民還立碑稱頌。 [3]  [4]  [8]  [11]  [17]  [19]  [18] 
制定法律
北魏末年,封隆之依據詔命在麟趾閣參議,制定新的規章制度。 [14]  東魏孝靜帝天平年間(534—537年),朝廷再次下詔“羣臣於麟趾閣議定新制”,興和三年(541年)正式頒佈實施,史稱《麟趾格》。 [25] 

封隆之歷史評價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高、封二公,無一人尺土之資,奮臂而起河朔,將致勤王之舉,以雪莊帝仇,不亦壯哉!既克本藩,成其讓德,異夫韓馥懾袁紹之威。然力謝時雄,才非命世,是以奉迎麾掞,用葉本圖。高祖因之,遂成霸業。重以昂之膽力,氣冠萬物,韓陵之下,風飛電擊。然則齊氏元功,一門而已。但以非潁川元從,異豐沛故人,腹心之寄,有所未允。露其啓疏,假手天誅,枉濫之極,莫過於此。子繪才幹可稱,克荷堂構,弈世載德,斯為美焉。贊曰:烈烈文昭,雄圖斯契。灼灼忠武,英資冠世。門下之酷,進退惟谷。黃河之濱,蹈義亡身。封公矯矯,共濟時屯。比承明德,暉光日新。 [24] 
北齊神武帝高歡:封公積德履仁,體通性達,自出納軍國,垂二十年,契闊堅虞,始終如一。以其忠信可憑,方以後事託之。 [23] 

封隆之軼事典故

消滅爾朱榮勢力後,封隆之對高歡説:“斛斯椿賀拔勝、賈顯智等人先前侍奉爾朱榮,與朝廷違逆,到討伐爾朱仲遠時,又同心協力了。這樣猜忌、狠毒的人,慾望是無窮的。而叱列延慶侯淵念賢等人也都在京師,大王如果您相信他們委以重任,這些人一定會製造禍亂。”到了第二天,高歡才對封隆之説:“你昨日説的話,確實深慮遠謀。 [12] 

封隆之人際關係

封隆之父親

封回,北魏冀州刺史,追贈司空 [1] 

封隆之妻子

范陽祖氏,范陽郡君。 [14] 

封隆之兒子

封子繪,北齊祠部尚書
封子繡,隋朝通州刺史 [26]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
第八代
第九代
第十代
(北魏追贈司空)
封隆之
(東魏宰相)
(北齊祠部尚書)
封寶蓋






封子繡
(隋朝通州刺史)
封德潤
(青城令)
封行賓
封廣城
封希顏



封行高





封梁客





封德輿
封安壽
封玄景




封德如
封元素





封德彝
封言道
封思敏
封守靜
封利建
封夏時

封興之
(北魏平北府長史)
封孝琬







(北齊通直散騎常侍)
封君確、封君靜、封君嚴、封君贊






封孝璋
封君誕

封叔廉
封悌



封君夷
封道弘
(虢州刺史)
封踐一
封無待
封希奭
封亮
封敖、封貢
封踐福
封無遺


封道瑜
封綽
封恩
封思業
封士泰
封松年

以上表格信息參考《新唐書 卷七十一表第十一宰相世系一(封氏)》 [26] 

封隆之史料索引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 [24] 
參考資料
  • 1.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封隆之,字祖裔,小名皮,渤海之蓚人也。父回,魏司空。隆之性寬和,有度量。
  • 2.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弱冠州郡主簿,起家奉朝請,領直後。汝南王悦開府,為中兵參軍。
  • 3.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初,延昌中,道人法慶作亂冀方,自號"大乘",眾五萬餘。遣大都督元遙及隆之擒獲法慶,賜爵武城子。俄兼司徒主簿、河南尹丞。
  • 4.    《魏書 卷九 帝紀第九◎肅宗紀》丁未,詔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徵北大將軍,攻討法慶。
  • 5.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時青、齊二州士民反叛,隆之奉使慰諭,鹹即降款。
  • 6.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永安中,撫軍府長史。爾朱兆等屯據晉陽,魏朝以河內要衝,除隆之龍驤將軍、河內太守,尋加持節、後將軍、假平北將軍、當郡都督。未及到郡,屬爾朱兆入洛,莊帝幽崩。
  • 7.    《魏書 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爾朱兆》及爾朱榮死也,兆自汾州率騎據晉陽。帝步出雲龍門外,為兆騎所縶,幽於永寧佛寺。兆撲殺皇子,污辱妃嬪,縱兵虜掠。停洛旬餘,先令衞送莊帝於晉陽。兆後於河梁監閲財貨,遂害帝於五級寺。
  • 8.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隆之以父遇害,常懷報雪,因此遂持節東歸,圖為義舉。時高乾告隆之曰:"爾朱暴逆,禍加至尊,弟與兄並荷先帝殊常之眷,豈可不出身為主,以報仇恥乎?"隆之對曰:"國恥家怨,痛入骨髓,乘機而動,今實其時。"遂與乾等定計,夜襲州城,克之。乾等以隆之素為鄉里所信,乃推為刺史。隆之盡心慰撫,人情感悦。
  • 9.    《魏書 卷五 魏本紀第五》普泰元年春二月己巳,皇帝即位於太極前殿,羣臣拜賀。庚午,詔曰:"自秦之末競為皇帝,忘負乘之深殃,垂貪鄙於萬葉。予今稱帝,已為褒矣!可普告令知。"是月,鎮遠將軍清河崔祖螭聚青州七郡之眾圍東陽。幽州刺史劉靈助起兵於薊。河北大使高乾及其弟昂夜襲冀州。執刺史元嶷,共推前河內太守封隆之行州事。
  • 10.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尋高祖自晉陽東出,隆之遣子子繪奉迎於滏口,高祖甚嘉之。既至信都,集諸州郡督將僚吏等議曰:"逆胡爾朱兆窮兇極虐,天地之所不容,人神之所捐棄,今所在蜂起,此天亡之時也。欲與諸君剪除兇羯,其計安在?"隆之對曰:"爾朱暴虐,天亡斯至,神怒民怨,眾叛親離,雖握重兵,其強易弱。而大王乃心王室,首唱義旗,天下之人,孰不歸仰?願大王勿疑。
  • 11.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中興初,拜左光祿大夫、吏部尚書。爾朱兆等軍於廣阿,十月,高祖與戰,大破之。乃遣隆之持節為北道大使。高祖將擊爾朱兆等軍於韓陵,留隆之鎮鄴城。爾朱兆等走,以隆之行冀州事,仍領降俘三萬餘人,分置諸州,尋徵為侍中。
  • 12.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時高祖自洛還師於鄴。隆之將赴都,因過謁見,啓高祖曰:"斛斯椿、賀拔勝、賈顯智等往事爾朱,中復乖阻,及討仲遠,又與之同,猜忍之人,志欲無限。又叱烈延慶侯念賢皆在京師,王授以名位,此等必構禍隙。"高祖經宿乃謂隆之曰:"侍中昨言,實是深慮。"尋封安德郡公,邑二千户,進位儀同三司。
  • 13.    《魏書 卷五 魏本紀第五》中興二年,高歡既敗爾朱氏,廢帝自以疏遠,請遜大位。歡乃與百寮議。以孝文不可無後,時召汝南王悦於梁。至,將立之,宿昔而止。又諸王皆逃匿,帝在田舍。先是,嵩山道士潘彌望見洛陽城西有天子氣,候之乃帝也。於是造第密言之。居五旬而高歡使斛斯椿求帝。椿從帝所親王思政見帝。帝變色曰:"非賣我耶?"椿遂以白歡。歡遣四百騎奉迎帝入氈帳,陳誠,泣下沾襟。讓以寡德。歡再拜,帝亦拜。歡出,備服御,進湯沐。達夜嚴警。昧爽,文武執鞭以朝。使斛斯椿奉勸進表。椿入帷門,罄折延首而不敢前。帝令思政取表,曰:"視,便不得不稱朕矣。"於是假廢帝安定王詔策而禪位焉。即位於東郭之外。用代都舊制,以黑氈蒙七人,歡居其一。帝於氈上西向拜天訖,自東陽、雲龍門入。
  • 14.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於時朝議以爾朱榮佐命前朝,宜配食明帝廟庭。隆之議曰:"榮為人臣,親行殺逆,安有害人之母,與子對饗?考古詢今,未見其義。"從之。詔隆之參議麟趾閣,以定新制。又贈其妻祖氏范陽郡君。隆之表以先爵富城子及武城子轉授弟子孝琬等,朝廷嘉而從之。
  • 15.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後為斛斯椿等構之於魏帝,逃歸鄉里。高祖知其被誣,召赴晉陽。魏帝尋以本官徵之,隆之固辭不赴。仍以隆之行幷州刺史。魏清河王亶為大司馬。長史。
  • 16.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天平初,復入為侍中,預遷都之議。魏靜帝詔為侍講,除吏部尚書,加侍中,以本官行冀州事。
  • 17.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陽平民路紹遵聚眾反,自號行台,破定州博陵郡,虜太守高永樂,南侵冀州。隆之令所部長樂太守高景等擊破之,生擒紹遵,送於晉陽。
  • 18.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元象初,除冀州刺史。尋加開府。時初召募勇果,都督孛八、高法雄、封子元等不願遠戍,聚眾為亂。隆之率州軍破平之。興和元年,復徵為侍中。隆之素得鄉里人情,頻為本州,留心撫字,吏民追思,立碑頌德。轉行梁州事,又行濟州事,徵拜尚書右僕射。
  • 19.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武定初北豫州刺史高仲密將叛,遣使陰通消息於冀州豪望,使為內應。輕薄之徒,頗相扇動,詔隆之馳驛慰撫,遂得安靜。世宗密書與隆之雲:"仲密枝黨同惡向西者,宜悉收其家累,以懲將來。"隆之以為恩旨既行,理無追改,今若收治,示民不信,脱或驚擾,所虧處大。乃啓高祖,事遂得停。
  • 20.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隆之自義旗始建,首參經略,奇謀妙算,密以啓聞,手書削稿,罕知於外。高祖嘉其忠謹,每多從之。復以本官行濟州事,轉齊州刺史。
  • 21.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武定三年卒官,年六十一。詔遣主書監神貴就吊,賻物五百段,贈使持節、都督滄瀛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瀛州刺史、司徒公。高祖以隆之勳舊,追榮未盡,復啓贈使持節、都督冀瀛滄齊濟五州諸軍事、冀州刺史、太保,餘如故,諡曰宣懿。
  • 22.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高祖後至冀州境,次於交津。追憶隆之,顧謂冀州行事司馬子如曰:"封公積德履仁,體通性達,自出納軍國,垂二十年,契闊艱虞,始終如一。以其忠信可憑,方以後事託之。何期報善無徵,奄從物化,言念忠賢,良可痛惜。"為之流涕。令參軍仲羨以太牢就祭焉。
  • 23.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高祖後至冀州境,次於交津。追憶隆之,顧謂冀州行事司馬子如曰:"封公積德履仁,體通性達,自出納軍國,垂二十年,契闊艱虞,始終如一。以其忠信可憑,方以後事託之。何期報善無徵,奄從物化,言念忠賢,良可痛惜。"為之流涕。
  • 24.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5-20]
  • 25.    《魏書 卷十二 帝紀第十二◎孝靜紀》冬十月癸卯,齊文襄王自晉陽來朝。先是,詔文襄王與羣臣於麟趾閣議定新制,甲寅,班於天下。
  • 26.    卷七十一表第十一宰相世系一(封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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