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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悦

(北魏汝南王)

鎖定
元悦(?~532年),河南洛陽人,鮮卑族北魏宗室大臣。 [1] 
元悦是北魏孝文帝的兒子,性格殘忍暴戾,輕浮狂躁,喜好男色。受封汝南王,歷任中書監、驃騎將軍等職。熙平二年(517年),因犯下殺人罪而被免職歸第。 [13]  清河王元懌被權臣元乂所殺,元悦對元乂極盡奉承,被元乂封為侍中、太尉公。正光四年,聯合丞相高陽王元雍入居門下省,負責裁決政務,升任太保。 [2]  [7] 
孝武帝元修即位後,授侍中、大司馬,後來去世,獲贈假黃鉞、 太師、大司馬、司州牧,諡號文宣。 [2] 
別    名
汝陽文宣王
所處時代
南北朝
民族族羣
鮮卑族
出生地
河南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
逝世日期
532年
本    名
元悦
官    職
中書監、驃騎將軍、侍中、大司馬
爵    位
汝南王
諡    號
文宣
贈    官
假黃鉞、 太師、大司馬、司州牧

元悦人物生平

元悦是北魏孝文帝元宏的兒子,喜愛讀佛經,閲讀史書,但性情卻不像個正常人,陰晴不定,難以揣測。 [8] 
元悦喜好男色,經常虐待毆打王妃和侍妾。有個叫崔延夏的人,以旁門左道和元悦交遊,元悦和他一起服用仙藥松子白朮,還和崔延夏一起經常隨意外出採藥,住在城外平民的家裏。後來元悦不再吃酒肉粟米稻穀,只吃麥飯。最後,元悦停止了和女人的房事,反而特別喜好男色。所以,元悦稍不高興,就轉怒於妃妾們,甚至對她們打罵,對她們如同對奴婢一樣。元悦把王妃趕出門去,讓王妃住在別的屋裏。事情鬧大後,靈太后下旨查問此事。有人將王妃領入皇宮,靈太后向她詳細詢問元悦的事情。王妃因受杖責而卧病在牀,長了褥瘡,當時還未痊癒。太后因為元悦毒打王妃,便下令,凡是有親王正妃患病一百天以上的,必須派人報告朝廷,如果一直對王妃進行毆打,就削去封爵。 [3]  [9] 
熙平二年(517年)七月,元悦因為殺人而被朝廷下令免職歸第。 [13] 
當兄長清河王元懌被元叉殺害時,元悦和這個同母兄弟關係並不和睦,所以沒有一點仇恨之心,反而把上好的桑落酒送給元叉,對他竭盡奸佞諂媚。元叉大喜,便任命元悦為侍中、太尉。將要就任時,元悦又去向元懌的兒子元亶索要元懌過去使用的各種貴重物品。元亶不給,元悦就把元亶叫來杖打一百下。元亶當時正在給父親元懌守喪,還未埋葬元懌,身體十分虛弱,被元悦一頓毒打後,很快就奄奄一息。可元悦不知出於什麼心態,暴打了他一頓之後,卻仍稱他為阿兒,親自撫摸他的傷口。 [4]  [10]  [11] 
不久,元悦改任太保。又出任徐州刺史。元悦性格殘忍,所以經常無視法律規定,處置犯人時故意量刑過重。還製作了一個大砍刀,放在州衙門口,抓到偷盜的人就砍去雙手。當時的百姓都害怕元悦喜怒無常,因為他經常幹一些出格的事。孝昌二年,元悦又出任太尉。 [5] 
孝武帝初年,被封為大司馬,後來去世。 [6] 

元悦家族成員

父親:元宏,孝文帝。
母親:羅夫人 [10] 
哥哥:元懌,清河王。 [10] 
兒子:元穎。 [1] 

元悦史書記載

汝南王元悦, [2]  好讀佛經,博覽書史。為性不倫,俶儻難測。悦妃閭氏,即東海公之女也,生一子,不見禮荅。有崔延夏者,以左道與悦遊,合服仙藥松術之屬。時輕與出採芝,宿於城外小人之所。遂斷酒肉粟稻,唯食麥飯。又絕房中術,而更好男色。輕忿妃妾,至加捶撻,同之婢使。悦之出也,妃住於別第。靈太后敕檢問之,引入,窮悦事故。妃病杖伏牀蓐,瘡尚未愈。太后因悦之杖妃,乃下令禁斷。令諸親王及三蕃,有其正妃疾患百日已上,皆遣奏聞。若有猶行捶撻,就削封位。
及清河王元懌為元叉所害,元悦了無仇恨之意,乃以桑落酒候伺之,盡其私佞。元叉大喜,以悦為侍中、太尉。臨拜之日,就元懌長子元亶求服玩之物,不時稱旨。乃召元亶,杖之百下。元亶居廬未葬,形氣羸弱,暴加威撻,殆至不濟。仍呼阿兒,親自循撫。元悦為大銼碓置於州門,盜者便欲斬其手。時人懼其無常,能行異事,奸偷畏之而暫。
及爾朱榮舉兵向洛,既憶入間疑。俄而聞榮肆毒於河陰,遂南奔蕭衍。蕭衍立為魏主,號年更興。蕭衍遣其將軍王僧辯送置於境上,以覬侵逼。及齊獻武王高歡既誅爾朱榮,以悦為高祖子,宜承大業,乃令人示意。悦既至,清狂如故,動為罪失,不可扶持,乃止。出帝初,除大司馬,卒。

元悦軼事典故

元悦非常寵愛侍從丘念,在選任州官時,大多聽取他的意見。丘念也經常藏在元悦的宅邸中,酈道元不便闖進汝南王家中去捉拿此人。有一次丘念返回家中,酈道元秘密查訪得知此事,逮捕了丘念,並將其關進監獄。元悦上奏胡太后,請保全丘念之身,胡太后便詔令赦免丘念。酈道元搶在命令下達之前就把丘念處死,並用此事檢舉元悦的不法行徑。元悦從此懷恨在心。 [12] 
參考資料
  • 1.    北史 卷十九 列傳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9-15]
  • 2.    魏書 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孝文五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9-15]
  • 3.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汝南王悦,好讀佛經,覽書史;為性不倫,俶儻難測。悦妃閭氏,即東海公之女也。生一子,不見禮答。有崔延夏者,以左道與悦遊。合服仙藥松術之屬,時輕與出採之,宿於城外小人之所。遂斷酒肉粟稻,唯食麥飯。又絕房中,而更好男色。輕忿妃妾,至加捶撻,同之婢使。悦之出也,妃住於別第,靈太后敕檢問之。引入,窮悦事故。妃病杖牀蓐,瘡尚未愈。太后因悦杖妃,乃下令禁斷。令諸親王及三蕃,其有正妃病患百日已上,皆遣奏聞。若有猶行捶撻,就削封位。
  • 4.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及清河王懌為元叉所害,悦了無仇恨之意,乃以桑落酒候伺之,盡其私佞。叉大喜,以悦為侍中、太尉。臨拜日,就懌子亶求懌服玩之物。不時稱旨,乃召亶杖之百下。亶居廬未葬,形氣羸弱,暴加威撻,殆至不濟。仍呼阿兒,親自循撫。
  • 5.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悦乃為大剉碓,置於州門,盜者便欲斬其手。時人懼其無常,能行異事,奸偷畏之而暫息。
  • 6.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出帝初,除大司馬,卒。
  • 7.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及清河王元懌為元叉所害,元悦了無仇恨之意,乃以桑落酒候伺之,盡其私佞。
  • 8.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汝南王元悦,好讀佛經,博覽書史。為性不倫,俶儻難測。
  • 9.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悦之出也,妃住於別第,靈太后敕檢問之。引入,窮悦事故。妃病杖牀蓐,瘡尚未愈。太后因悦杖妃,乃下令禁斷。令諸親王及三蕃,其有正妃病患百日已上,皆遣奏聞。若有猶行捶撻,就削封位。
  • 10.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羅夫人生清河文獻王懌、汝南王悦。
  • 11.    《魏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叉大喜,以悦為侍中、太尉。臨拜日,就懌子亶求懌服玩之物。不時稱旨,乃召亶杖之百下。
  • 12.    《北史·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五》:司州牧、汝南王悦嬖近左右丘念,常與卧起。及選州官,多由於念。念常匿悦第,時還其家,道元密訪知,收念付獄。悦啓靈太后,請全念身,有敕赦之。道元遂盡其命,因以劾悦。
  • 13.    《魏書·卷九·帝紀第九》:乙亥,中書監、儀同三司、汝南王悦坐殺人免官,以王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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