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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回
鎖定
- 字
- 字叔念
- 所處時代
- 北魏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渤海蓚縣
- 出生日期
- 452年
- 逝世日期
- 528年
- 本 名
- 封回
- 官 職
- 鎮東將軍、右光祿大夫
- 追 贈
- 侍中、車騎大將軍、司空公
- 諡 號
- 孝宣
- 家 世
- 渤海封氏
封回人物生平
封回改變風俗
封回,字叔念,渤海蓚縣(今河北景縣)人。北魏皇興初(467年),封回為中書學生,承襲其父富城子的爵位,後任太子家令。宣武帝元恪即位後,任命封回執掌華州政務。封回在華州鞭打中散大夫黨智的孫子,遭到尚書左丞韋纘上奏糾劾,而被罷免官職。不久授任為鎮遠將軍、安州刺史。該地的山民善良樸實,父母子女、賓客旅人,同在一間屋裏睡覺。封回到任之後,勒令當地分室而宿,當地的風俗就有所改變。後來朝廷徵召封回為太尉長史,接連授任為定州、徐州刺史,不久授為後將軍、汾州刺史。
[2]
封回百姓信賴
孝明帝元詡即位之初,封迴轉任涼州刺史,加任右將軍,但他堅決辭讓不肯接受,於是授任為平北將軍、瀛州刺史。當時正是大亂之後,加之遇上水災,百姓十分貧困。封回上表請求朝廷進行賑恤,免去百姓的兵役,州內之人對他十分信賴。封回又被授任為度支尚書。不久轉任都官尚書、冀州大中正。滎陽人鄭雲諂媚討好長秋卿劉騰,用紫纈四百匹賄賂劉騰,得到安州刺史的職位。他早上接到授官的文書,晚上就趕到封回家中,還沒有坐定,他就對封回説:“我被授任為安州刺史,你知道這件事嗎?在那個地方經營家業,幹什麼事情最為恰當?”封回回答説:“你蒙受國家的恩寵,位至一州之長,雖然不能做到拔葵去織不與民爭利,也應當想方設法去幫助百姓,為什麼來到我家詢問經營家業的事?我封回不是商賈,沒有什麼可以告訴你的。”鄭雲聽後羞慚失色。
[3]
封回敢於直言
胡太后臨朝執政,召集朝中百官徵詢施政的得失,羣臣沒有人敢於説話。封回回答説:“昔日孔丘任司寇,上任十天就誅殺少正卯,魯國因此而得以整肅,欺詐奸巧之事自然止息。周公對有罪的人實行誅戮,不迴避自己的兄弟,周朝的王道因此而得以隆盛。徐偃王一味實行仁義之政,他的徐國竟至於滅亡。從古到今,沒有不厲行威刑而能夠治理好國家的。近來由於各級官吏寬容懈怠,欺負剝奪百姓,以致盜賊羣起。臣請求朝廷整肅刑典,用以告戒那些沒有犯罪的人。”胡太后在內心接受他的意見,但並沒有實行。封迴轉任七兵尚書,兼任御史中尉。尚書右僕射元欽與其堂兄元麗之妻崔氏通姦,封回竟敢於向朝廷奏請彈劾,當時人們都稱讚他。後來封回官拜鎮東將軍、冀州刺史。
[4]
封回河陰遇害
孝明帝在位末年,徵召封回任殿中尚書,封回頻頻上表辭讓這個職位,就授任他為右光祿大夫。孝莊帝元子攸即位之初,封回在河陰遇害,時年七十七歲。朝廷追贈他為侍中、車騎大將軍、司空公、定州刺史,諡號為孝宣。
[5]
封回歷史評價
封回史籍記載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
[6]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7]
封回家庭成員
一世 | 二世 | 三世 | 四世 |
---|---|---|---|
封鑑 | 封琳 | 封元稱 | |
封子盛 | |||
封子施 | |||
封肅 | |||
封回 | 封隆之 | 封子繪 | |
封子繡 | |||
封興之 | 封孝琬 | ||
封孝琰 | |||
封延之 | 封繤 |
- 參考資料
-
- 1.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以族子叔念為後,高祖賜名回。回父鑑,即慕容暐太尉弈之後也。
- 2.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回,皇興初為中書學生。襲爵富城子,累遷太子家令。世宗即位,以回行華州事。回在州鞭中散大夫黨智孫,為尚書左丞韋績糾奏,免。尋除鎮遠將軍、安州刺史。山民愿樸,父子賓旅,同寢一室。回下車,勒令別處,其俗遂改。徵為太尉長史,頻行定州、徐州事。尋除後將軍、汾州刺史。
- 3.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肅宗初,轉涼州刺史,加右將軍,固辭不拜,仍授平北將軍、瀛州刺史。時大乘寇亂之後,加以水潦,百姓睏乏。回表求賑恤,免其兵調,州內甚賴之。又為度支尚書。尋轉都官尚書、冀州大中正。滎陽鄭雲諂事長秋卿劉騰,貨騰紫纈四百匹,得為安州刺史。除書旦出,暮往詣回,坐未定,謂回曰:“我為安州,卿知之否?彼土治生,何事為便?”回答之曰:“卿荷國寵靈,位至方伯,雖不能拔園葵,去織婦,宜思方略以濟百姓,如何見造而問治生乎?封回不為商賈,何以相示?”雲慚愧失色。
- 4.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靈太后臨朝,召百官問得失,羣臣莫敢言。回對曰:“昔孔丘為司寇,十日而誅少正卯,魯國肅然,欺巧自息。姬旦行戮,不避兄弟,周道用隆。徐偃專行仁義,其國乃滅。自古及今,未有不厲威刑而能治者。頃來頗由長吏寬怠,侵剝百姓,盜賊羣起。請肅刑書,以懲未犯。”太后意納之,而不能用。轉為七兵尚書,領御史中尉。尚書右僕射元欽與從父兄麗妻崔氏姦通,回乃劾奏,時人稱之。除鎮東將軍、冀州刺史。
- 5.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肅宗末,徵為殿中尚書,頻表遜職,以為右光祿大夫。莊帝初,遇害於河陰,時年七十七。贈侍中、車騎大將軍、司空公、定州刺史,諡曰孝宣。
- 6.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9-02]
- 7.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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