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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

(衡水市冀州區歷史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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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是歷史行政區域,河北衡水冀州區舊稱。後續名稱冀州、冀縣、冀州市、冀州區。 [1] 
中文名
信都
類    別
歷史行政區域
現    名
衡水市冀州區
名稱存續年代
西漢高帝六年(前201年)-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
名稱存續時間
前201年-1369年共計 1570年
後續名稱
後續名稱冀州、冀縣、冀州市、冀州區
春秋時期,北方戎狄縱橫河北,現冀州區境曾屬白狄的鮮虞國。
前489年,鮮虞國為晉所滅。冀州區改為晉國的東陽地區。
戰國時期,前295年,現冀州區境改屬趙國。
秦朝,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實行郡、縣兩級制,劃天下為三十六郡。現冀州區境屬鉅鹿郡。
西漢至宋代,冀州的治所大多設在信都(今冀州區舊城)。
高帝六年(前201年),設置信都郡,治所設在信都,即冀州區的舊城。信都郡下設信都縣等諸縣,其中現冀州區境內設置了四個縣,即:信都縣、扶柳縣、昌成縣、闢陽縣。信都郡和信都縣兩級治所都在冀州區舊城。
高後六年(前182年),將信都郡改為信都國,治所仍在信都(現冀州區舊城)。
建昭二年(前37年)廣川國改稱信都國。信都國仍屬於冀州,信都國所轄區域與原廣川國相比沒有變化,且現冀州區境內設置的四縣也沒有變動,信都國和信都縣的治所仍在信都(今冀州區舊城)。
東漢,實行州、郡(國)、縣三級制,州仍沒有固定治所,東漢後期,州的治所才開始固定下來。
東漢建武元年(25年),全國分為冀州等諸州(相當於今省級,東漢初無固定治所),冀州下設信都、常山、中山、河間、清河、趙國、鉅鹿、渤海、魏九個郡(國)。
東漢永平15年(72年),明帝封自己的六兒子劉黨為樂成王,改信都郡為樂成國。樂成國仍屬於冀州,樂成國的治所仍在信都(今冀州區舊城),在現冀州市境內設置了三個縣:信都縣(今冀州區舊城)、扶柳縣(今冀州區扶柳城)、闢陽縣(今冀州區安興一帶)沒有變動。
東漢延光元年(122年),安帝封章帝之孫劉得為安平王,改樂成國為安平國。安平國仍屬於冀州,冀州區境內設置三縣,即:信都縣、扶柳縣、阜城縣。
延光年間,州的治所開始固定下來,冀州治所在高邑(今河北柏鄉縣北),冀州的下轄區域沒有變化。
中平元年(184年),安帝將安平國改為安平郡。安平郡仍屬冀州,安平郡治所仍在信都(今冀州區舊城)。中平年間,冀州州治遷於鄴(今河北臨漳縣鄴鎮)。
三國冀州屬曹魏,魏國實行州、郡(國)、縣三級制。
黃初二年(221年),魏國劃分為冀州等諸州(相當於今省級),冀州下轄安平、趙國、鉅鹿、平原、渤海、章武、河間、高陽、博陵、清河、中山、常山、樂陵等十三個郡(國)。
晉朝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全國分為冀州等諸州(相當於今省級),實行州、郡(國)、縣三級制,安平郡改為安平國。冀州下轄包括安平國在內的諸郡。
太康五年(284年)安平國改為長樂國。長樂國的治所仍在信都(今冀州區舊城),轄區和現冀州區境內設置的兩個縣都沒有變化。
晉惠帝之後(東晉十六國時期),北方的鮮卑、氐族等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冀州先後屬後趙、前燕、前秦和後燕,隨所屬國家的變換,冀州的治所經常變動。
南北朝北魏時(396年)將全國分為冀州等諸州(相當於今省級),冀州轄長樂、武邑、渤海三郡,冀州治所在信都(今冀州舊城)。
隋朝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掉郡一級,實行州、縣兩級制。分全國為冀州等諸州(地區級),
開皇六年分信都縣,設置長樂縣(今冀州區舊城);開皇十六年分長樂縣,設置澤城縣(今冀州區扶柳城)。
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行郡、縣兩級制,冀州改為信都郡,轄域未變,郡治在信都(今冀州區舊城)。同時,信都縣和澤城縣均併入長樂縣。
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改冀州為魏州,州治仍在信都(今冀州區舊城)。
咸亨三年(672年)複名冀州。
唐玄宗天寶元年 (742年) , 改為信都郡。
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罷郡復為冀州,所領縣由九個改為六個,即信都、南宮、堂陽、棗強、武邑、衡水等六縣。
唐哀帝天佑二年(905年),改信都縣為堯都縣。
五代將轄域分為河北道等諸道,河北道下轄冀州等諸州。
宋朝河北東路下轄冀州等諸州,冀州治所在信都。現冀州市境內只設信都一縣。
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冀州歸屬金國。
金太宗天會七年(1129年)仍設置冀州。冀州治所仍在信都。冀州屬河間府,隸河北東路。
貞祐元年(1213年)蒙古兵攻佔冀州。
元朝冀州直屬真定路,隸屬燕南河北道(省級)。
明朝冀州(地區級)屬真定府。
洪武二年,即1369年,廢除信都縣,歸冀州直轄。
雍正二年(1724年)冀州升為直隸州,直屬朝延布政司所轄。
民國三年(1914年)裁撤直隸州冀州,設立冀縣,屬直隸省的冀南道(地區級),
民國三年(1915年)改屬大名道(地區級)。
民國十七年(1928年)廢道一級,冀縣隸屬河北省。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屬南宮行政區,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屬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區。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4月15日,冀南軍政委員會成立,冀縣設抗日民主政府。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2月9日,日軍侵佔冀縣。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民國冀縣政府自行消亡。
民國三十年(1941年)8月15日,冀縣屬中國共產黨晉冀魯豫邊區的冀南區十四專區。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四·二九”後,歸冀南六分區領導。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 冀縣改屬冀南區五專區。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2月,各邊區及交叉村分歸原屬,恢復舊縣治,冀南行署正式命名“冀縣人民政府”,並歸五專署領導。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9月26日,華北人民政府成立,冀縣屬華北行政區冀南五專區。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冀縣劃歸河北省衡水專區。
1952年11月7日,冀縣改屬石家莊專區。
1958年12月20日,撤銷冀縣併入衡水縣(亦屬石家莊專區)。
1961年7月9日,衡水大縣分開,冀縣、棗強劃出,合為冀縣。
1962年1月1日,析冀縣為冀縣、棗強兩縣,冀縣仍為原建制。同年6月27日復置衡水專區,冀縣仍屬衡水專區。
1970年,衡水專區改為衡水地區,冀縣依然屬之。
1993年9月22日,經國務院批准,冀縣撤縣建市。
2016年7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縣級冀州市,設立衡水市冀州區,以原冀州市的行政區域為冀州區的行政區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