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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隆之
鎖定
封隆之(485年—545年),字祖裔,小名皮,渤海郡蓨縣(今河北衡水市景縣)人。北魏到東魏時期大臣,追贈司空封回之子。
[1]
正始二年(505年),起家本郡主簿,轉汝南王元悦府中兵參軍。
[2]
孝明帝即位(515年),跟隨大都督元遙鎮壓冀州法慶叛亂,封爵武城縣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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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莊帝永安年間,拜撫軍長史,升任河內郡太守。
[6]
孝莊帝遇害後,夜襲冀州,跟隨高歡,歷任吏部尚書、侍中,進爵安德郡公,鎮守鄴城。
[7]
[11]
東魏建立後,歷任侍中、冀州刺史、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僕射、濟州刺史。
[18]
武定三年(545),卒於任上,追贈使持節、驃騎大將軍、太保、司徒公、冀州刺史,諡號宣懿。
[21]
曾參與制定《麟趾格》,對北朝法制建設做出了一定貢獻。
[14]
[25]
- 全 名
- 封隆之
- 別 名
- 封皮
- 字
- 祖裔
- 所處時代
- 北魏、東魏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日期
- 485年
- 逝世日期
- 545年
- 主要成就
- 東魏權臣,參與消滅爾朱氏勢力
- 最高官職
- 右僕射
封隆之人物生平
封隆之出身名門
封隆之弱冠入仕
封隆之擒獲法慶
延昌四年(515年)
[4]
,僧人法慶在冀州地區作亂,自號“大乘”,聚眾五萬。朝廷派大都督元遙、封隆之前往征討,成功擒獲法慶。憑藉此功勞,獲朝廷賜爵武城縣子。不久,兼任司徒主簿、河南丞。
[3]
當時,青齊二州爆發州民叛亂行為,封隆之奉使前往撫慰,所到之處,很快歸降。
[5]
封隆之鎮守河內
孝莊帝永安(528年九月-530年十月)時期,拜撫軍府長史。當時,爾朱兆等屯駐晉陽,北魏朝廷認為河內為要衝之地,即任命封隆之擔任龍驤將軍、河內太守,不久,加持節、後將軍、假平北將軍、當郡都督。封隆之還沒有赴任,永安三年(530年),爾朱榮被殺,其堂侄爾朱兆入據洛陽,並將孝莊帝元子攸帶到晉陽縊殺。
[6-7]
封隆之夜襲冀州
封隆之由於父親封回在河陰之變中遇害,常有報仇雪恨之心。正直孝莊帝遇害,便持節東歸,圖謀舉義。當時,高乾也提醒封隆之説:“爾朱暴逆,禍及皇上,你的弟弟與兄長同蒙先帝殊常之恩,豈能忘恩負義,不為朝廷報仇雪恥?”封隆之回答説:“國恥家恨,痛入骨髓,乘機而動,現在正是時候。”就這樣,封隆之與高乾等人商定計策,在普泰元年(531年)夜襲冀州城,取得成功。高乾等認為封隆之一向為鄉里敬重,就推薦他擔任冀州刺史。而封隆之也盡力慰撫,當地百姓感激喜悦。
[8]
[9]
封隆之迎接高歡
普泰元年(531年),封隆之夜襲冀州成功後,高祖(指北齊高祖高歡)從晉陽東出,封隆之讓他的兒子封子繪到滏口去迎接,高歡十分感動。抵達信都後,高歡召集諸州郡督、將僚官吏,稱:“逆胡爾朱兆窮兇極惡,天地不容,人神捐棄,眼下所在奮起舉義,實在是上天誅殺此賊之時。我欲與諸位剪除這樣兇殘的人,大家有什麼好計策?”
封隆之輔佐高歡
中興初(531年十月-532年四月),封隆之任左光祿大夫、吏部尚書。此時,爾朱兆勢力屯駐廣阿(今河北隆堯縣)。十月,高歡與其爾朱兆交戰,一擊制勝。朝廷便任命封隆之持節為北道大使。同時,高歡準備向屯駐在韓陵的爾朱兆等人發起新一輪進攻,就留封隆之鎮守鄴城。等到爾朱兆等勢力逃跑後,北魏朝廷又委任封隆之行冀州刺史事,並將降俘三萬餘人分配諸州安置,很快徵拜為侍中。
[11]
封隆之晉升公爵
消滅爾朱榮勢力後,高歡從洛陽回師鄴城。封隆之前往京城,拜訪高歡。他對高歡説:“斛斯椿、賀拔勝、賈顯智等人先前侍奉爾朱榮,與朝廷違逆,到討伐爾朱仲遠時,又同心協力了。這樣猜忌、狠毒之人,慾望是無窮的。而叱列延慶、侯淵、念賢等人也都在京師,大王如果您相信他們委以重任,這些人一定會製造禍亂。”到了第二天,高歡才對封隆之説:“你昨日説的話,確實深慮遠謀。”不久後,封隆之進爵為安德郡公,食邑二千户,進位儀同三司。
[12]
封隆之積極諫言
中興二年(532年),在大將軍高歡擁戴下,元修登基為帝,是為北魏孝武帝
[13]
。此時,朝廷官員議定,認為爾朱榮佐命前朝,應當配食孝明帝廟庭。封隆之反駁説:爾朱榮身為人臣,親行殺逆,哪有害人的母親,與子對享之理?從古至今,也沒有聽説這樣的事。”朝廷便聽從了封隆之的意見。不久,詔封隆之在麟趾閣參議,制定新的規章制度。同時,追贈其妻祖氏為范陽郡君。封隆之上表,希望將自己之前的爵位富城子及武城子轉授給弟的兒子封孝琬等人,朝廷准奏。
[14]
封隆之被人誣陷
後來,斛斯椿等人向孝武帝進讒言,封隆之逃回了故里。高歡知道封隆之遭受了誣陷,便召封隆之前往晉陽。不久後,孝武帝又以本官徵召,封隆之堅辭,未去赴任,封隆之依然行幷州刺史事。永熙三年(534年),孝武帝西投宇文泰,清河王元亶在途中退回洛陽,高歡於是推舉元亶為大司馬,封隆之擔任大司馬府長史。
[15]
封隆之入仕東魏
東魏天平(534年-537年)初年,再次入朝,擔任侍中,參預遷都之議。東魏孝靜帝詔封隆之為侍講,遷吏部尚書,加侍中,以本官行冀州刺史事。
[16]
後來,陽平郡人路紹遵聚眾造反,自稱行台,攻克博陵郡,擄太守高永樂,往南侵入冀州。封隆之命令部屬長樂太守高景等打垮了路紹遵的進攻,還活捉了路紹遵,將其檻送到了晉陽。
[17]
封隆之再次平叛
東魏元象(538年1月—539年11月)初,封隆之再次擔任冀州刺史,很快又加開府儀同三司。當時,都督孛八、高法雄、封子元等不願意遠地戍守,遂聚眾為亂。封隆之帶領本州軍隊平定了叛亂。
封隆之擔任宰執
封隆之為政公正
東魏武定(543年正月—550年五月)初年,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準備叛亂,並派人向冀州豪族秘密通報消息,請他們作為內應,相互串聯。朝廷詔令封隆之出使撫慰,之後才得安靜。
但當時在朝廷輔政的大將軍高澄(北齊世宗文襄帝)給封隆之寫了一封密信,稱:“依附高仲密並投奔關中西魏的人,應該全部沒收他們的家產,以殺一儆百。”封隆之認為恩旨已經頒佈,再無追改之理。如果現在給以懲處,則難以説服民眾,若有驚擾,得不償失,便將這些情況向高歡作了報告,事情才沒有往前發展。
[19]
封隆之處事謹慎
封隆之從舉義之日起,首參大計的制定,其間的奇謀妙算,隨時向高歡啓報,手書、草稿,均被銷燬,因而外界很少知道他的事蹟。高歡也經常誇獎封隆之的忠心,遵從他的計謀。於是,讓封隆之以本官行濟州事,轉齊州刺史。
[20]
封隆之卒於任上
武定三年(545),封隆之卒於任上,時年六十一歲。東魏朝廷追賜賻物五百段,追贈使持節、都督滄瀛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瀛州刺史、司徒公。高歡以封隆之功勳較高,復贈使持節、都督冀瀛滄齊濟五州諸軍事、冀州刺史、太保,之前官職如故,諡號宣懿。
[21]
封隆之太牢祭奠
封隆之去世後。高歡曾前到冀州地界,在交津一帶停留,想起了封隆之,回頭對冀州行事司馬子如説:“封公積德履仁,體通性達,自參預軍國大計,將近二十年,勞苦困頓、艱險憂患,始終如一。因其忠信可憑,才將後事託付給他。沒料到未及極善,忽然身亡,念其忠賢,實可痛惜。”併為之流涕。又令參軍宋仲羨用太牢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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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隆之主要影響
平定叛亂
封隆之多次維護地方治安。曾在北魏時期跟隨大都督元遙平定僧人法慶的叛亂,在東魏時期平定陽平郡人路紹遵聚眾叛亂,並在東魏時期奉命撫慰北豫州刺史高仲密,使其叛亂未遂。後來,封隆之入朝擔任侍中時,冀州官民還立碑稱頌。
[3]
[4]
[8]
[11]
[17]
[19]
[18]
制定法律
北魏末年,封隆之依據詔命在麟趾閣參議,制定新的規章制度。
[14]
東魏孝靜帝天平年間(534—537年),朝廷再次下詔“羣臣於麟趾閣議定新制”,興和三年(541年)正式頒佈實施,史稱《麟趾格》。
[25]
封隆之歷史評價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高、封二公,無一人尺土之資,奮臂而起河朔,將致勤王之舉,以雪莊帝仇,不亦壯哉!既克本藩,成其讓德,異夫韓馥懾袁紹之威。然力謝時雄,才非命世,是以奉迎麾掞,用葉本圖。高祖因之,遂成霸業。重以昂之膽力,氣冠萬物,韓陵之下,風飛電擊。然則齊氏元功,一門而已。但以非潁川元從,異豐沛故人,腹心之寄,有所未允。露其啓疏,假手天誅,枉濫之極,莫過於此。子繪才幹可稱,克荷堂構,弈世載德,斯為美焉。贊曰:烈烈文昭,雄圖斯契。灼灼忠武,英資冠世。門下之酷,進退惟谷。黃河之濱,蹈義亡身。封公矯矯,共濟時屯。比承明德,暉光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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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隆之軼事典故
消滅爾朱榮勢力後,封隆之對高歡説:“斛斯椿、賀拔勝、賈顯智等人先前侍奉爾朱榮,與朝廷違逆,到討伐爾朱仲遠時,又同心協力了。這樣猜忌、狠毒的人,慾望是無窮的。而叱列延慶、侯淵、念賢等人也都在京師,大王如果您相信他們委以重任,這些人一定會製造禍亂。”到了第二天,高歡才對封隆之説:“你昨日説的話,確實深慮遠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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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隆之人際關係
封隆之父親
封隆之妻子
封隆之兒子
封子繪,北齊祠部尚書
封子繡,隋朝通州刺史
[26]
第一代 | 第二代 | 第三代 | 第四代 | 第五代 | 第六代 | 第七代 | 第八代 | 第九代 | 第十代 |
(北魏追贈司空) | 封隆之 (東魏宰相) | (北齊祠部尚書) | 封寶蓋 | ||||||
封子繡 (隋朝通州刺史) | 封德潤 (青城令) | 封行賓 | 封廣城 | 封希顏 | |||||
封行高 | |||||||||
封梁客 | |||||||||
封德輿 | 封安壽 | 封玄景 | |||||||
封德如 | 封元素 | ||||||||
封德彝 | 封言道 | 封思敏 | 封守靜 | 封利建 | 封夏時 | ||||
封興之 (北魏平北府長史) | 封孝琬 | ||||||||
(北齊通直散騎常侍) | 封君確、封君靜、封君嚴、封君贊 | ||||||||
封孝璋 | 封君誕 | 封叔廉 | 封悌 | ||||||
封君夷 | 封道弘 (虢州刺史) | 封踐一 | 封無待 | 封希奭 | 封亮 | 封敖、封貢 | |||
封踐福 | 封無遺 | ||||||||
封道瑜 | 封綽 | 封恩 | 封思業 | ||||||
封士泰 | 封松年 |
封隆之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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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封隆之,字祖裔,小名皮,渤海之蓚人也。父回,魏司空。隆之性寬和,有度量。
- 2.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弱冠州郡主簿,起家奉朝請,領直後。汝南王悦開府,為中兵參軍。
- 3.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初,延昌中,道人法慶作亂冀方,自號"大乘",眾五萬餘。遣大都督元遙及隆之擒獲法慶,賜爵武城子。俄兼司徒主簿、河南尹丞。
- 4. 《魏書 卷九 帝紀第九◎肅宗紀》丁未,詔假右光祿大夫元遙徵北大將軍,攻討法慶。
- 5.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時青、齊二州士民反叛,隆之奉使慰諭,鹹即降款。
- 6.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永安中,撫軍府長史。爾朱兆等屯據晉陽,魏朝以河內要衝,除隆之龍驤將軍、河內太守,尋加持節、後將軍、假平北將軍、當郡都督。未及到郡,屬爾朱兆入洛,莊帝幽崩。
- 7. 《魏書 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爾朱兆》及爾朱榮死也,兆自汾州率騎據晉陽。帝步出雲龍門外,為兆騎所縶,幽於永寧佛寺。兆撲殺皇子,污辱妃嬪,縱兵虜掠。停洛旬餘,先令衞送莊帝於晉陽。兆後於河梁監閲財貨,遂害帝於五級寺。
- 8.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隆之以父遇害,常懷報雪,因此遂持節東歸,圖為義舉。時高乾告隆之曰:"爾朱暴逆,禍加至尊,弟與兄並荷先帝殊常之眷,豈可不出身為主,以報仇恥乎?"隆之對曰:"國恥家怨,痛入骨髓,乘機而動,今實其時。"遂與乾等定計,夜襲州城,克之。乾等以隆之素為鄉里所信,乃推為刺史。隆之盡心慰撫,人情感悦。
- 9. 《魏書 卷五 魏本紀第五》普泰元年春二月己巳,皇帝即位於太極前殿,羣臣拜賀。庚午,詔曰:"自秦之末競為皇帝,忘負乘之深殃,垂貪鄙於萬葉。予今稱帝,已為褒矣!可普告令知。"是月,鎮遠將軍清河崔祖螭聚青州七郡之眾圍東陽。幽州刺史劉靈助起兵於薊。河北大使高乾及其弟昂夜襲冀州。執刺史元嶷,共推前河內太守封隆之行州事。
- 10.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尋高祖自晉陽東出,隆之遣子子繪奉迎於滏口,高祖甚嘉之。既至信都,集諸州郡督將僚吏等議曰:"逆胡爾朱兆窮兇極虐,天地之所不容,人神之所捐棄,今所在蜂起,此天亡之時也。欲與諸君剪除兇羯,其計安在?"隆之對曰:"爾朱暴虐,天亡斯至,神怒民怨,眾叛親離,雖握重兵,其強易弱。而大王乃心王室,首唱義旗,天下之人,孰不歸仰?願大王勿疑。
- 11.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中興初,拜左光祿大夫、吏部尚書。爾朱兆等軍於廣阿,十月,高祖與戰,大破之。乃遣隆之持節為北道大使。高祖將擊爾朱兆等軍於韓陵,留隆之鎮鄴城。爾朱兆等走,以隆之行冀州事,仍領降俘三萬餘人,分置諸州,尋徵為侍中。
- 12.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時高祖自洛還師於鄴。隆之將赴都,因過謁見,啓高祖曰:"斛斯椿、賀拔勝、賈顯智等往事爾朱,中復乖阻,及討仲遠,又與之同,猜忍之人,志欲無限。又叱烈延慶侯念賢皆在京師,王授以名位,此等必構禍隙。"高祖經宿乃謂隆之曰:"侍中昨言,實是深慮。"尋封安德郡公,邑二千户,進位儀同三司。
- 13. 《魏書 卷五 魏本紀第五》中興二年,高歡既敗爾朱氏,廢帝自以疏遠,請遜大位。歡乃與百寮議。以孝文不可無後,時召汝南王悦於梁。至,將立之,宿昔而止。又諸王皆逃匿,帝在田舍。先是,嵩山道士潘彌望見洛陽城西有天子氣,候之乃帝也。於是造第密言之。居五旬而高歡使斛斯椿求帝。椿從帝所親王思政見帝。帝變色曰:"非賣我耶?"椿遂以白歡。歡遣四百騎奉迎帝入氈帳,陳誠,泣下沾襟。讓以寡德。歡再拜,帝亦拜。歡出,備服御,進湯沐。達夜嚴警。昧爽,文武執鞭以朝。使斛斯椿奉勸進表。椿入帷門,罄折延首而不敢前。帝令思政取表,曰:"視,便不得不稱朕矣。"於是假廢帝安定王詔策而禪位焉。即位於東郭之外。用代都舊制,以黑氈蒙七人,歡居其一。帝於氈上西向拜天訖,自東陽、雲龍門入。
- 14.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於時朝議以爾朱榮佐命前朝,宜配食明帝廟庭。隆之議曰:"榮為人臣,親行殺逆,安有害人之母,與子對饗?考古詢今,未見其義。"從之。詔隆之參議麟趾閣,以定新制。又贈其妻祖氏范陽郡君。隆之表以先爵富城子及武城子轉授弟子孝琬等,朝廷嘉而從之。
- 15.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後為斛斯椿等構之於魏帝,逃歸鄉里。高祖知其被誣,召赴晉陽。魏帝尋以本官徵之,隆之固辭不赴。仍以隆之行幷州刺史。魏清河王亶為大司馬。長史。
- 16.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天平初,復入為侍中,預遷都之議。魏靜帝詔為侍講,除吏部尚書,加侍中,以本官行冀州事。
- 17.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陽平民路紹遵聚眾反,自號行台,破定州博陵郡,虜太守高永樂,南侵冀州。隆之令所部長樂太守高景等擊破之,生擒紹遵,送於晉陽。
- 18.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元象初,除冀州刺史。尋加開府。時初召募勇果,都督孛八、高法雄、封子元等不願遠戍,聚眾為亂。隆之率州軍破平之。興和元年,復徵為侍中。隆之素得鄉里人情,頻為本州,留心撫字,吏民追思,立碑頌德。轉行梁州事,又行濟州事,徵拜尚書右僕射。
- 19.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武定初北豫州刺史高仲密將叛,遣使陰通消息於冀州豪望,使為內應。輕薄之徒,頗相扇動,詔隆之馳驛慰撫,遂得安靜。世宗密書與隆之雲:"仲密枝黨同惡向西者,宜悉收其家累,以懲將來。"隆之以為恩旨既行,理無追改,今若收治,示民不信,脱或驚擾,所虧處大。乃啓高祖,事遂得停。
- 20.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隆之自義旗始建,首參經略,奇謀妙算,密以啓聞,手書削稿,罕知於外。高祖嘉其忠謹,每多從之。復以本官行濟州事,轉齊州刺史。
- 21.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武定三年卒官,年六十一。詔遣主書監神貴就吊,賻物五百段,贈使持節、都督滄瀛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瀛州刺史、司徒公。高祖以隆之勳舊,追榮未盡,復啓贈使持節、都督冀瀛滄齊濟五州諸軍事、冀州刺史、太保,餘如故,諡曰宣懿。
- 22.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高祖後至冀州境,次於交津。追憶隆之,顧謂冀州行事司馬子如曰:"封公積德履仁,體通性達,自出納軍國,垂二十年,契闊艱虞,始終如一。以其忠信可憑,方以後事託之。何期報善無徵,奄從物化,言念忠賢,良可痛惜。"為之流涕。令參軍仲羨以太牢就祭焉。
- 23.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高祖後至冀州境,次於交津。追憶隆之,顧謂冀州行事司馬子如曰:"封公積德履仁,體通性達,自出納軍國,垂二十年,契闊艱虞,始終如一。以其忠信可憑,方以後事託之。何期報善無徵,奄從物化,言念忠賢,良可痛惜。"為之流涕。
- 24. 北齊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三 封隆之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5-20]
- 25. 《魏書 卷十二 帝紀第十二◎孝靜紀》冬十月癸卯,齊文襄王自晉陽來朝。先是,詔文襄王與羣臣於麟趾閣議定新制,甲寅,班於天下。
- 26. 卷七十一表第十一宰相世系一(封氏)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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