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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權審核

鎖定
學位授權審核是指向學位申請人授予學位的資格和能力的審核,包括學位授權單位(學士學位授權單位、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的審核,學科、專業點(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的審核。2018年4月,為深化學位授權審核改革,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決定穩步推進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 [1]  。已有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高校共有31所 [2-3] 
中文名
學位授權審核
提出者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學位授權審核是指向學位申請人授予學位的資格和能力的審核,包括學位授權單位(學士學位授權單位、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的審核,學科、專業點(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的審核。我國的學位是一種“國家學位”,國家制定統一的學位授予標準,國務院授權有關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行使學位授予權,因此,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學科、專業開展學位授予工作,必須首先取得國務院的授權。國務院設立學位委員會,負責領導全國學位授予工作,實行國家集中統一的評審制度,國家統一部署學位授權審核。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准公佈。為簡化審批手續,經國務院同意,從1986年開始,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改為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公佈。 [4] 
已有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高校共有31所,分別為:
2018年4月19日公佈的有20所(按單位代碼排序) [2]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吉林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武漢大學
2019年5月6日增列11所(按單位代碼排序) [3] 
東南大學
山東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蘭州大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