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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權審核
鎖定
- 中文名
- 學位授權審核
- 提出者
-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學位授權審核是指向學位申請人授予學位的資格和能力的審核,包括學位授權單位(學士學位授權單位、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的審核,學科、專業點(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點)的審核。我國的學位是一種“國家學位”,國家制定統一的學位授予標準,國務院授權有關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行使學位授予權,因此,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學科、專業開展學位授予工作,必須首先取得國務院的授權。國務院設立學位委員會,負責領導全國學位授予工作,實行國家集中統一的評審制度,國家統一部署學位授權審核。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准公佈。為簡化審批手續,經國務院同意,從1986年開始,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改為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公佈。
[4]
已有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高校共有31所,分別為: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吉林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武漢大學
東南大學
山東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蘭州大學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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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高等學校開展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8-04-19[引用日期2019-06-14]
- 2.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印發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名單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8-04-19[引用日期2019-06-14]
- 3.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下達2019年增列的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名單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9-5-6[引用日期2019-06-14]
- 4. 學位授權審核制度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引用日期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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