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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發性內分泌腺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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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發性內分泌腺瘤(multiple endocrine neoplasia,MEN)為一組遺傳性多種內分泌組織發生腫瘤綜合徵的總稱,有2個或2個以上的內分泌腺體病變。腫瘤可為良性或惡性,可為具功能性(分泌活性激素並造成特徵性I臨牀表現)或無功能性,可同時出現或先後發生,間隔期可長可短,病情可重可輕,病程可緩可急。
中文名
多發性內分泌腺瘤
外文名
multiple endocrine neoplasia
簡    稱
MEN
分    類
良性或惡性

多發性內分泌腺瘤簡介

MEA1病人80%有胰腺APUD腫瘤(Ballard 1964),按發病率的順序排列為胃泌素瘤胰島素瘤血管活性腸肽瘤,偶爾也有其它腫瘤。此外,20~30%的胃泌素瘤病人有其它病變,4%的胰島素瘤病人有其它病變,而胰腺其它內分泌腫瘤則百分率更小。十二指腸潰瘍常是綜合徵中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它通常由胃泌素瘤或甲狀旁腺瘤或同時由兩者引起。甲狀旁腺細胞和G細胞之間確實存在微妙的關係。MEA1病人不論有無明顯的胃泌素瘤,常有高胃泌素血癥,切除甲狀旁腺瘤後,胃泌素水平即降至正常,與血清鈣水平的下降情況相平行。甲狀旁腺瘤切除後十二指腸潰瘍常癒合。若十二指腸潰瘍不癒合或癒合後又復發,胃泌素濃度又上升,則很可能有胰腺胃泌素瘤,需行腫瘤切除或全胃切除術

多發性內分泌腺瘤症狀

出現甲狀腺髓樣癌嗜鉻細胞瘤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為主的臨牀綜合徵症候羣,其綜合徵的甲狀旁腺功能亢進以細胞增生為主的可分為多發性內分泌腺瘤綜合徵ⅡA僅有甲狀旁腺功能亢進而無細胞增生的可作為多發性內分泌腺瘤綜合徵ⅡB。此外,患者尚可伴發有多發性神經瘤、黏膜神經瘤巨結腸症等。Miller等報告12例嗜鉻細胞瘤,手術後有2例血清鈣及免疫反應性甲狀旁腺激素(IPTH)濃度持續升高,皆於切除雙側甲狀腺髓樣癌和增生的甲狀旁腺後才降至正常。Samaan等報告3例類癌合併甲狀旁腺功能亢進(2例腺瘤,1例增生)並建議對所有類癌病人要詳細偵查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的存在。臨牀上常以某一個腺體病變為主要表現而掩蓋了其他內分泌腺腫瘤的表現,故當發現某一內分泌腺瘤時還須考慮有本綜合徵的可能。
一。甲狀腺髓樣癌 佔80%~92%,為起源於甲狀腺C細胞的腫瘤。臨牀上除符合癌徵特點的甲狀腺腫大外將因分泌降鈣素及多種異源性激素(ACTH、VIP、5-HT等)而引起多種臨牀症羣:消化性潰瘍腹瀉、皮膚潮紅、高血壓,但血清鈣並不低甚而偏高;測定血降鈣素升高。
二。嗜鉻細胞瘤 佔70%~80%多為雙側腎上腺髓質與散發性嗜鉻細胞瘤不同,以分泌腎上腺素為主70%呈家族性10%臨牀上無症狀90%呈嗜鉻細胞瘤臨牀特徵少數伴發神經纖維瘤病及小腦-視網膜綜合徵。
三。甲狀旁腺功能亢進(增生或腺瘤) 佔50%表現為高鈣血癥
四。併發症: 患者尚可伴發有多發性神經瘤、黏膜神經瘤、巨結腸症等可發生消化性潰瘍陣發性高血壓高鈣血癥等

多發性內分泌腺瘤治療

治療原則為針對主要的內分泌腺亢進採取相應的措施。腫瘤可手術切除,或做放療或化療。
一。甲旁亢的藥物治療
(1)飲食治療:限制鈣攝入停用一切可引起高血鈣藥物
(2)高血鈣危象處理:糾正脱水、酸中毒及電解質紊亂口服磷酸鹽合劑1~1.5g/d糖皮質激素靜注或口服潑尼松至少用1個月才能判定是否有效惡性病如白血病等效果較好。降鈣素主要對維生素D中毒長期卧牀效果好。
(3)暫時低鈣血癥:常見於術後可輸入10%葡萄糖酸鈣
二。皮質醇增生症 國外用噻庚啶治療皮質醇增多症為抗血清素,副作用較小治療劑量成人8mg/d,遞增至24mg/d。療程3~6個月可獲得近期的和較遠期的臨牀和生化方面的緩解。 [1] 

多發性內分泌腺瘤實驗室檢查

一,激發試驗 單純性嗜鉻細胞瘤用胰高血糖素或酪胺做激發試驗均呈陽性若嗜鉻細胞瘤合併其他內分泌腺腫瘤,特別是甲狀腺髓樣癌時,則酪胺試驗陰性胰高糖素呈陽性反應。
其它輔助檢查: 影像學檢查如X線、B超CT掃描等發現甲狀旁腫瘤嗜鉻細胞瘤和甲狀腺髓樣癌,腎上腺瘤等,或發現腎上腺轉移癌,頸部腹膜後淋巴結腫大等尚可檢出消化性潰瘍巨結腸等病變。
二,血液檢查 測定血液各種激素濃度如降鈣素甲狀旁腺激素、生長激素血糖5-羥胺等,便於早期診斷本病徵。
尿VMA 血糖血去甲腎上腺素、腎上腺素及降鈣素可有明顯升高, 血電解質T3、T4醛固酮皮質醇及胰高血糖素等須做常規檢查。 [2] 

多發性內分泌腺瘤預防方式

本病徵病因未明,有明顯家族傾向的顯性遺傳性疾病。因此可參考遺傳性疾病預防措施。預防措施從孕前貫穿至產前:
婚前體檢在預防出生缺陷中起到積極的作用,作用大小取決於檢查項目和內容,主要包括血清學檢查(如乙肝病毒、梅毒螺旋體、艾滋病病毒)、生殖系統檢查(如篩查宮頸炎症)、普通體檢(如血壓、心電圖)以及詢問疾病家族史、個人既往病史等,做好遺傳病諮詢工作。
孕婦儘可能避免危害因素,包括遠離煙霧、酒精、藥物、輻射、農藥、噪音、揮發性有害氣體、有毒有害重金屬等。在妊娠期產前保健的過程中需要進行系統的出生缺陷篩查,包括定期的超聲檢查、血清學篩查等,必要時還要進行染色體檢查。
一旦出現異常結果,需要明確是否要終止妊娠;胎兒在宮內的安危;出生後是否存在後遺症,是否可治療,預後如何等等。採取切實可行的診治措施。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