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主
(中國古代及近代階級稱謂)
鎖定
地主指家庭擁有土地,其成員不參加勞動的人。
從大地主下劃到小地主,最後劃到級別最低的農民手裏。沒土地的僱傭農工直接受地主使喚,為他們幹活。
1950年6月30日開始,中國開始了全國範圍的農村階級成分的劃分。即根據當時中國的土改現狀和需要,將農村階級劃分成了“地主、富農、中農、貧農、僱農”。
- 中文名
- 地主
- 外文名
- landlord
- 定 義
- 家庭擁有土地,其成員不參加勞動的人
地主名詞解釋
1.指在社會處於封建特徵的時期,具備土地作為產業資本的一個階級的人的簡稱。在東方和西方社會,有着不同的概念。西方學指的是農場主Farmer (注:Farmer在中文翻譯為農民,在英文中其實是指具備土地作為產業資本的人,因為西方實行的是農場化管理,故農場主即為地主)東方學説中古代未有這個稱呼,近代引進這個稱呼後,泛指具備相對多的土地作為資本的人。相對的概念十分寬泛,但多數地方以聚集地為概念。
2.指住在本地的人(跟外地來的客人相對)。例:略盡地主之誼。
5.在某一地區居住時間比較長,對該地區比較熟悉。那麼朋友過來之後,你就可以盡“地主”之宜去招待。
6.擁有大批土地,名下擁有大批佃農也稱為地主。
地主種類
②有社會地位較低、沒有政治特權的庶民地主。他們主要是中小地主。他們又得勤於勞作,忙時也要僱人。由於土地可以買賣,地主階級的成份常有變動。隨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數上的優勢增大。在商品經濟有了較大發展後,工商業者購買土地,出現工商業地主。
3、封建社會擁有大量財富的糧商、鹽商、絲綢商、黑幫幫主亦是大地主,為數不少。
地主歷史沿革
地主一開始只是一個學術概念,後在新文化運動中,作為舊時代的一個代表被推上了批判的前台。這是由資產階級及後來的社會主義者各自的歷史責任決定的。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特別聲明生產關係與生產資料的關係。在奴隸制向封建社會過渡後,地主作為新興統治階級,起到了推進歷史發展的作用。這時候,在東方和西方就發生了截然不同的兩個封建社會特徵。西方封建社會強調神學,不強調人的重要性,導致了剝奪人性的暴力封建,沒起到推進生產力發展的作用,很快被推翻。而在中國,統治者不斷的用法學,道學等學説作為國家的至高法典。這些學説,均強調人的作為,無論是有為還是無為,都強調了人的能動性。地主在這個過程中,起到了維護道德體系的作用,許多地主同時為宗族領袖。
地主階級由於這類道德體系,加上自己具備比一般人多的資產,故而享受了類領袖的特權。這類地主同時會受到封建社會體系的批判,在中國古典小説中,對這類人進行大力的批判。中國任何一個階段的地主數量都是驚人的。這些地主中絕大多數屬於底層地主,通過勤儉節約(這也造就了地主刻薄的印象,典型代表是周扒皮)來積累財富,而積累財富後就大肆買地。中國傳統觀念一切為了子孫後代,所以,多數發家地主生活過的很艱辛,然後節省下來來購買土地給子孫。這個過程充滿風險,任何一次得病,或者天災都可能使他們的努力白費,而淪落為佃農。魯迅父親就是由於得病,才家道中落。
正是由於這個過程的艱苦度高,當地主土地足夠多的時候,開始僱傭別人,這時候對於僱工的待遇也比較差。當然,多數地主自己也吃的不好,和僱工一起吃,這是為了再次積累財富。而部分地主開始靠僱工享受,在封建社會地產量非常低的情況下,多數都“坐吃山空”,不得不將地轉讓給別人,自己淪為佃農。
這只是底層地主的生活,極少數底層地主可以靠自己努力變為大地主。而王朝統治者的子女和世襲的公侯的子女,以及貪贓枉法的貪官的子女則可以名正言順的稱謂大地主。這裏特別強調的是古代官員卸任後並無特權,史書記載,很多官員卸任後幾乎淪為貧農。
靠特權或者貪贓枉法當上地主者,特權對於他們更重要,道德便會變得很低。他們欺壓小地主,通常通過強搶豪奪或者低價強制購入的方式獲取大量的土地,導致土地兼併十分厲害。一度,不到地主階級人數5%的人掌握了不少於50%的土地。當這種兼併達到一定程度,受過教育但破產的小地主就會和赤貧層起來反抗,這便是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真正的赤貧階層是沒有能力上學,也不能成為起義領袖的)。起義一旦發生,部分的弱勢大地主就會蜂擁的靠鎮壓民暴的名義,來推翻現統治階級。這個過程中,起義軍本質上也是一支推翻力量,多個力量和統治階級進行戰爭,最終由一個力量勝利後,稱為新的統治階級,而舊的統治階級的人的特權將被削奪。這時候,新統治層為了表現自己的道德高尚和正義,會極力的推廣親民政策,例如貞觀之治。但一旦時間長,特權階級部分人將道德再次看的很低,又導致了新的輪迴。
中國的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在古代尖鋭的對立並非常態。往往農民階級希望通過努力成為地主,這便是致富。在古代各類小説中,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現。而地主階級隨時可能再次變為農民階級。土地不斷的輪換主人。這個平衡可以制約了農民階層的反抗,也制約了地主階級的非為。正因為這個平衡,使中國的封建社會延續了數千年。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認為1933年瑞金民主中央政府為着正確地解決土地問題而公佈的兩個文件,即“怎樣分析農村階級”和“關於土地改革中一些問題的決定”,除開一小部分現時已不適用外,其餘全部在現時的土地改革中是基本上適用的。根據中央人民政府《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精神,1950年6月30日開始,中國開始了全國範圍的農村階級成分的劃分。即根據當時中國的土改現狀和需要,將農村階級劃分成了“地主、富農、中農、貧農、僱農”。中農又分“上中農、中農和下中農”。
[3]
地主經營方式
地主制經濟以中國封建社會最為典型。中國的封建地主對自有土地採取多種經營形式:有的是由自己經營,採取剝削僮奴或剝削僱工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將土地分與他人經營,採取以地租剝削依附農或佃農的形式。依附農在歷代有私屬徒、部曲、佃僕等類型;佃農在歷代有佃客、莊户、田客、佃户等別稱。唐宋以後,分租給佃農的形式逐漸排斥和代替依附農形式,成為地主制經營中的典型形式。
地主產生意義
西方社會,自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現代化起,人的發展逐漸轉移到第二、三產業領域,人與土地的關係,就漸漸緩和下來。於是他們的企業家和地主便將資本主義經營方式用到經營土地上,變成了現代化的農業企業。消滅了地主也消滅了農民。
可是在不發達和發展中的國家和地區,由於科學技術滯後,生產效率偏低,而人又大量增添,依賴土地生活者日益變成嚴重問題。於是民國初年,有識之士,開始往城市工商業轉移,但是由於民國時期國無寧日,連年戰亂,社會不穩,工商業者首當其衝,於是資本家又將部分資本轉往鄉村,購買土地,以求安定生活。此其中國工商業難以發達,而地主不減原因之一。
中國傳統文化觀念,是落葉歸根,凡在外做官經商者未到老時便到鄉下購置地產,一旦老了便告老還鄉,或者出了問題就退往鄉下一蹲,這就叫狡兔有三穴。此又是中國鄉村雖然落後,但人們還是希望定居鄉村。因此又是地主難以減少原因之一。
地主其它含義
地主可以指:
土地的主人,即擁有土地所有權的人。見土地主。
一種階級成份,擁有較多土地而僱傭或租給他人耕作的人家,見階級成份。
其他意義:
地主,一個地方的主人,如“盡地主之誼”,主和客相對。
地主,著名歌手,演員韓庚的暱稱之一。
地主,日本姓氏,如日本知名博主地主惠亮
地主相關作品
莫樸1948年創作的油畫《清算》,朱宣鹹1950年創作的版畫《鬥地主》。《白毛女》賀敬之、丁毅執筆,馬可、張魯、瞿維、煥之、向隅、陳紫、劉熾等作曲,1945年初作於延安的音樂劇。以白毛女起源於晉察冀邊區白毛仙姑的民間傳説故事中的主人公“喜兒”,其因飽受舊社會的迫害而成為少白頭,顧名思義被稱作“白毛女”。
地主引證解釋
1.當地的主人。對來往客人而言。
明 李贄 《與焦從吾》:“且當處窮之日,未必能為地主,是以未敢決來。”參見“地主之誼”。
2.神名。
《史記·封禪書》:“八神……二曰地主,祠泰山樑父。”
《漢書·郊祀志上》:“天子至梁父,禮祠地主。”
《史記·孝武本紀》:“天子至梁父,禮祠地主。”
[1]
3.田地的主人。
4.佔有土地,靠剝削農民為生的人或階級。
毛澤東 《怎樣分析農村階級》:“佔有土地,自己不勞動,或只有附帶的勞動,而靠剝削農民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剝削的方式,主要的是收取地租。”
- 參考資料
-
- 1. 《史記·孝武本紀》
- 2. 詞語引用 .漢典網[引用日期2014-08-24]
- 3. 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 .鳳凰網.2009-01-23[引用日期202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