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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鎖定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是華語辯論賽事,始創於2013年,接力國際大學羣英辯論會成為華語辯論的最高賽事之一。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旨在通過華語辯論展示漢語的語言魅力,促進參賽國家的大學以及青年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推動漢語在世界範圍內傳播。 [1] 
中文名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CHINESE DEBATING COMPETITION
舉辦地點
廣東省珠海市
賽事類型
辯論賽
地    點
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
在線播放平台
嗶哩嗶哩 [2]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賽事背景

自2013年中央電視台宣佈無限期停辦“國際大學羣英辯論會”(簡稱“國辯”),世界高校華語辯論賽最高級別賽事處於空缺。2013年11月由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文化廳等單位主辦,共青團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委員會承辦的第一屆“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在珠海舉辦,通過賽制、評審陣容、高校辯論隊的參與,在華語辯壇獲得“新國辯”的稱號。 [1]  [14]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舉辦進程

2013年11月19日,舉辦首屆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7] 
2014年11月26日,舉辦第二屆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8] 
2015年11月17日,舉辦第三屆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11-12] 
2016年11月8日,舉辦第四屆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4] 
2017年11月21日,舉辦第五屆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6] 
2018年11月22日,舉辦第六屆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5]  [10]  ,並首次舉辦“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資格賽” [13] 
2019年12月17日,舉辦第七屆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 [9]  [14]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歷屆賽果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歷屆賽果

冠軍
亞軍
季軍
全程最佳辯手
第一屆 [14] 
莫納什大學
王梅(莫納什大學)
第二屆 [2] 
天津大學、馬來西亞精英大學
詹青雲(香港中文大學)
第三屆 [2] 
台灣大學
張哲耀(東吳大學)
第四屆 [2] 
澳門大學、中央財經大學
王肇麟(新加坡國立大學)
第五屆 [2] 
武漢大學
墨爾本大學、馬來亞國能大學
聶凱(武漢大學)
第六屆 [2] 
澳門大學
武漢大學、南京大學
季家齊(澳門大學)
第七屆 [2] 
東吳大學
馬來亞大學
武漢大學、清華大學
林聖偉(東吳大學)
第八屆 [2] 
中國人民大學
武漢大學、清華大學
李楠(澳門科技大學)
第九屆 [2] 
墨爾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東吳大學、南京大學
鍾汶珊(墨爾本大學)
第十屆 [2] 
中山大學、南京大學
王宸宇(北京大學)
第十一屆 [15] 
天津大學
清華大學
王春深(天津大學)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賽事規則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晉級規則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採用淘汰制模式,分為資格賽邀請賽(正賽),其中資格賽的前六強獲得直通邀請賽的金卡席位,其餘名額由院校申請獲得。
資格賽 晉級規則
賽段
規則
晉級名額
備註
初賽
單輪淘汰
48進24
-
複賽
同題互搏
24進12
-
晉級賽
單輪淘汰
12進6
晉級獲直通邀請賽金卡席位
半決賽
積分制
6進2
與邀請賽無關
決賽
單輪淘汰
勝者獲資格賽冠軍
與邀請賽無關
資格賽 晉級規則
賽段
規則
晉級名額
初賽
勝隊積2分,負隊積1分,分高隊進入複賽
N進8
複賽
單輪淘汰
8進4
半決賽
4進2
決賽
勝者獲邀請賽冠軍
2021年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晉級示意圖 2021年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晉級示意圖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辯論規則

賽制設置了陳詞1、質詢1、陳詞2、質詢2、小結、自由辯論、總結共計七個環節。參賽雙方每方上場隊員共四人,稱為一辯、二辯、三辯和四辯。
環節規則
1、陳詞1:由雙方一辯擔任,按先正方後反方的順序進行。
2、質詢1:由本方四辯質詢對方一辯,按先反方後正方的順序進行。質詢方可以打斷被質詢方發言,被質詢方不能打斷、反問質詢方。
3、陳詞2:由雙方二辯擔任,按先正方後反方的順序進行。
4、質詢2:由本方三辯質詢對方二辯,按先反方後正方的順序進行。質詢方可以打斷被質詢方發言,被質詢方不能打斷、反問質詢方。
5、質詢小結:由雙方三辯完成,按先反方後正方的順序進行。
6、自由辯論:由正方率先開始發言,此後正反雙方輪流交替發言。當一方時間用盡後,由另一方自由發言,直至該方時間用盡或主動放棄剩餘時間。
7、總結:由雙方四辯完成,結辯順序由賽前抽籤決定。
賽事流程
1、陳詞 1:正方一辯陳詞
2、質詢 1:反方四辯質詢正方一辯
3、陳詞 1:反方一辯陳詞
4、質詢 1:正方四辯質詢反方一辯
5、陳詞 2:正方二辯陳詞
6、質詢 2:反方三辯質詢正方二辯
7、陳詞 2:反方二辯陳詞
8、質詢 2:正方三辯質詢反方二辯
9、質詢小結:反方三辯質詢小結
10、質詢小結:正方三辯質詢小結
11、自由辯論
12、總結:雙方四辯總結(順序由抽籤決定)
時間制度
賽事採取總計時自由分配製,共計時 17 分鐘,由該隊伍臨場自由調配至陳詞1、陳詞2、質詢1、質詢2、質詢小結以及總結;上述每個環節不得少於1分鐘。質詢1和質詢2環節只計算質詢方時間,被質詢方回答時間不納入計時。
自由辯論中,雙方各有4分鐘發言時間,正方首先開始,雙方交替發言。此環節單獨計時,不計入自由分配環節時間。

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評審規則

為了讓辯手更清楚評審勝負裁定的考量,賽事採用了由馬來西亞開創的“三輪投票制”,將評決過程向辯手全部公開,同時要求各評審公開交待自己的判決原因。
評審各擁有三票,分別為印象票環節票商討票。評審在“印象票”公佈後,公開自己的判決理由並接受其他評審對其判決的挑戰,再投出第三輪“商討票”。最後統計三輪結果,三輪總得票較高的一方勝。
第一輪:【印象票】
整場比賽後,根據比賽雙方的總體印象,投出自己認為總體印象優勝的一方,該持方獲一票,不可棄權或投出平票。
第二輪:【環節票】
比賽過程中,根據各個環節進行打分,賽事組委會獨立計算該評審計分單,總得分高的一方獲得一票。
環節票分值規則
環節
分值
陳詞 1
10 分
質詢 1
質詢方 10 分,被質詢方 10 分
陳詞 2
10 分
質詢 2
質詢方 10 分,被質詢方 10 分
質詢小結
10 分
自由辯論
20 分
總結
10 分
總分值由各環節得分組成的環節分數共計 100 分,分高方獲環節票
第三輪:【商討票】
整場比賽後,評審進行公開點評,可從比賽環節、論點架構、技術攻防等方面交代自己的評決理由,並與其他評審進行公開交流。最終商討完畢後,每位評審投出最後一輪商討票,不可棄權或投出平票。
評審在“印象票”公佈後,公開自己的判決理由並接受其他評審對其判決的挑戰,再投出第三輪“商討票”。最後統計三輪結果,三輪總得票較高的一方勝。如果因環節票分數相同出現平票,導致三輪投票的票數總數成為偶數,並且比賽最終結果為平票時,則放棄全體評審前兩輪投票效力,只依據第三輪商討票的投票結果決定比賽獲勝方。
(資料來源: [3]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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