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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鎖定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三檢”合一的檢驗檢疫機構。1998年3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由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原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和原衞生部衞生檢疫局合併組建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中文名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類    型
國家機構
屬    性
三檢”合一
成立時間
1998年3月

目錄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有關出入境衞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及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督促檢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貫徹執行。
(二)組織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和監督管理;負責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組織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前期監督和後續管理。
(三)組織實施出入境衞生檢疫、傳染病監測衞生監督;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口食品衞生、質量的檢驗、監督和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組織管理進出口商品鑑定外商投資財產鑑定;審查批准法定檢驗商品的免驗和組織辦理複驗。
(五)組織對進出口食品及其生產單位的衞生註冊登記及對外註冊管理;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標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出口質量許可並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和組織實施與進出口有關的質量認證認可工作。
(六)負責涉外檢驗檢疫和鑑定機構(含中外合資、合作的檢驗、鑑定機構)的審核認可並依法進行監督。
(七)負責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管理。
(八)負責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的統計工作和國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導和諮詢服務。
(九)擬定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有關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收集和提供檢驗檢疫技術情報。
(十)垂直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十一)開展有關的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和檢疫協議實施工作,執行有關協議。
(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地址

中國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