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准奏

鎖定
准奏,漢語詞彙,拼音zhǔn zòu,釋義為君主批准臣屬的奏章 [1] 
中文名
准奏
拼    音
zhǔn zòu
注    音
ㄓㄨㄣˇ ㄗㄡˋ
釋    義
君主批准臣屬的奏章

目錄

准奏解釋

君主批准臣屬的奏章。

准奏出處

明 施耐庵《水滸傳》第二回:“仁宗准奏,賞賜洪信,復還舊職。”
明 吳承恩《西遊記》第二九回:那國王聞知是唐朝大國,且又説是個方上聖僧,心中甚喜,即時准奏。
明 吳承恩《西遊記》第三十回: “國王准奏, 叫宣, 把妖宣至金階。”
明 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三回:“衞武公又奏曰:‘褒姒母子恃寵亂倫,虢石父、尹球等欺君誤國,雖則身死,均當追貶。’平王一一準奏。”
東周列國志》第五回:“莊公准奏,命祭足領了一枝軍馬,聽其便宜行事。” [2]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七十一回:“二君酒至半酣,晏子奏曰:‘園中金桃已熟,可命薦新,為兩君壽。’景公准奏,宣園吏取金桃來獻。”
清 曹雪芹《紅樓夢.第一七、一八回》:本上之日,奉硃批准奏:次年正月十五上元之日,恩准賈妃省親
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奏上時,朝廷准奏有旨,不但地方上的風俗責成他整頓,便那省的文武大小官員,但有不守官箴,不惜民瘼的,一併準他一體奏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