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敖
鎖定
公元前206年,項羽分封諸侯時,改南郡為臨江國,封共敖為臨江王,建都江陵(在今湖北省江陵)。同年,項羽派人遷義帝於長沙郴縣(今湖南省郴縣),暗中命令臨江王共敖、衡山王吳芮、九江王英布等人在長江中將義帝殺死。
共敖於漢王三年(公元前204年)去世,其子共尉襲封為王。
[1]
- 本 名
- 共敖
- 所處時代
- 秦漢之際
- 民族族羣
- 華夏族
- 逝世日期
- 公元前 204年
- 主要成就
- 攻下秦國南郡
- 職 位
- 楚國柱國→臨江王
共敖人物生平
共敖楚之柱國
共敖南路攻秦
秦二世二年九月(公元前208年9月27日至11月24日期間)
[5]
,楚軍在定陶縣被秦將章邯擊敗,楚國武信君項梁戰死。楚懷王熊心合併項羽和呂臣的軍隊由自己統領,遷都彭城,重新配置楚國朝廷要員。
[7-8]
其後楚國對秦國展開多路軍事行動:北路軍以上將軍/卿子冠軍宋義為首、以魯公/長安侯項羽為次將、范增為末將,領兵前往鉅鹿郡救援趙國;
[10]
由於楚國諸將見秦軍強盛,皆不看好西征,於是命碭郡長/武安侯劉邦率領碭郡兵馬於中路西征;
[9]
身為楚懷王柱國的共敖則領兵往南攻打秦國的南郡。
[12]
共敖位列諸王
秦王子嬰元年十月(前207年11月14日至12月13日期間)
[5]
,劉邦攻入關中,納降秦王子嬰。
[13]
其後項羽率領諸侯大軍入關。漢元年正月(公元前206年2月11日至3月11日期間),項羽在霸上自封為西楚霸王,遙尊楚懷王熊心為義帝,並主持分封了其餘的十八路諸侯為王。共敖因為攻打南郡有功,所以項羽改南郡為臨江國,封共敖為臨江王,建都江陵縣。
[14]
共敖弒殺義帝
漢元年四月(公元前206年5月10日至6月8日期間)
[5]
,諸侯王各自就國,西楚霸王項羽派遣使者,要把義帝遷徙去長沙郡的郴縣,驅趕義帝動身後,義帝身邊的大臣逐漸背叛了他。於是項羽命令臨江王共敖、衡山王吳芮、九江王英布追殺楚義帝熊心,最終熊心被殺死於郴縣的大江之中。
[3]
[15]
共敖史料記載
《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
[22]
《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23]
《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
[24]
《漢書·卷十三·異姓諸侯王表第一》
[26]
《漢書·卷三十一·陳勝項籍傳第一》
[27]
共敖親屬成員
兒子:共尉,又稱作“共驩”(huān),漢三年八月(公元前204年9月13日至11月10日期間),繼任為臨江國第二任國王。
[29]
漢五年十二月(公元前203年12月29日至前202年1月27日期間),共尉被漢軍擊敗並俘虜,押解至洛陽後被殺。
[30]
共敖所屬部下
黃極忠(黃極中),憑藉盜匪團伙頭目的身份,成為臨江國的將領。後來幫助漢國攻打臨江王共尉以及諸侯王的軍隊,擊破英布,軍功足以封侯。漢高帝十二年十月戊戌日(公元前196年11月17日)
[5]
,被封為邔侯,食邑一千户。
[19-20]
共敖相關考證
考證原文:
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七·項羽本紀第七》:乃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集解】文穎曰:「郴縣有義帝冢,歲時常祠不絕。」【考證】楓、三本「衡山」下有「王」字。洪亮吉曰:「義帝徙長沙,道蓋出九江、衡山、臨江,故羽陰令二王及九江王布殺之。黥布傳『遣將追殺之郴縣』。二王雖受羽命,而不奉行,故布獨遣將擊殺耳。使二國欲殺義帝,當其道出衡山、臨江時,何以不殺而使之至郴縣乎?布傳從事後實書,故漢書高本紀等皆從之。此紀與高帝紀本羽之始謀而言,皆史法之可以互見者。」梁玉繩曰:「黥布傳言『九江王使將追殺義帝於郴』,與漢書合,而此與高紀謂是衡山、臨江殺之。師古漢書高紀注曰『衡山、臨江與布同受羽命,而殺之者布也』。『江中』當依漢書高紀作『江南』,指郴縣言;若江中,則殺之於道路矣。又考義帝之弒,此與高紀在漢元年四月,而月表在二年十月,黥布傳在元年八月,漢書從月表,然究未知的在何月。義帝以元年四月自臨淮之盱台縣徙桂陽之郴,使人趣其行,不及一月可到,英布等追而殺之,則甫及郴即被弒矣。疑『四月』為是。」〕
[28]
- 參考資料
-
- 1. 段國超、丁德科 主編.《史記人物大辭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11月:第254-255頁
- 2. 倉修良、魏得良、王能毅等.《史記辭典》.:山東教育出版社,1991年6月
- 3.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漢之元年四月,諸侯罷戲下,各就國。項王出之國,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乃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趣義帝行,其羣臣稍稍背叛之,乃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
- 4. “柱國”的詞語解釋 .漢典[引用日期2022-01-03]
- 5. 萬年曆 .漢典[引用日期2022-01-24]
- 6.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於是項梁然其言,乃求楚懷王孫心民間,為人牧羊,立以為楚懷王,陳嬰為楚上柱國,封五縣,與懷王都盱台。項梁自號為武信君。
- 7.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楚兵已破於定陶,懷王恐,從盱台之彭城,並項羽、呂臣軍自將之。以呂臣為司徒,以其父呂青為令尹。”以沛公為碭郡長,封為武安侯,將碭郡兵。
- 8.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項梁再破秦軍,有驕色。宋義諫,不聽。秦益章邯兵,夜銜枚擊項梁,大破之定陶,項梁死。沛公與項羽方攻陳留,聞項梁死,引兵與呂將軍俱東。呂臣軍彭城東,項羽軍彭城西,沛公軍碭。
- 9.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當是時,秦兵強,常乘勝逐北,諸將莫利先入關。獨項羽怨秦破項梁軍,奮,原與沛公西入關。懷王諸老將皆曰:“項羽為人僄悍猾賊。項羽嘗攻襄城,襄城無遺類,皆阬之,諸所過無不殘滅。且楚數進取,前陳王、項梁皆敗。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告諭秦父兄。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誠得長者往,毋侵暴,宜可下。今項羽僄悍,今不可遣。獨沛公素寬大長者,可遣。”卒不許項羽,而遣沛公西略地,收陳王、項梁散卒。
- 10.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趙數請救,懷王乃以宋義為上將軍,項羽為次將,范增為末將,北救趙。令沛公西略地入關。
- 11.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與諸將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
- 12.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義帝柱國共敖將兵擊南郡,功多。
- 13.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漢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秦王子嬰素車白馬,繫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軹道旁。
- 14.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正月,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負約,更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都南鄭。三分關中,立秦三將:章邯為雍王,都廢丘;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楚將瑕丘申陽為河南王,都洛陽。趙將司馬卬為殷王,都朝歌。趙王歇徙王代。趙相張耳為常山王,都襄國,當陽君黥布為九江王,都六。懷王柱國共敖為臨江王,都江陵。番君吳芮為衡山王,都邾。燕將臧荼為燕王,都薊。故燕王韓廣徙王遼東。廣不聽,臧荼攻殺之無終。封成安君陳餘河間三縣,居南皮。封梅鋗十萬户。
- 15. 司馬遷·《史記·卷九十一·黥布列傳第三十一》:漢元年四月,諸侯皆罷戲下,各就國。項氏立懷王為義帝,徙都長沙,乃陰令九江王布等行擊之。其八月,布使將擊義帝,追殺之郴縣。
- 16.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三十一,王敖薨。
- 17.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臨江王驩始,敖子。
- 18. 司馬遷·《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七月,(漢)王出滎陽。八月,周苛、樅公殺魏豹。
- 19. 司馬遷·《史書·卷十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邔。以故羣盜長為臨江將,已而為漢擊臨江王及諸侯,破布,功侯,千户。十二年十月戊戌,莊侯黃極中元年。十二年,慶侯榮盛元年。後五年,共侯明元年。元朔五年,侯遂元年。元鼎元年,遂坐賣宅縣官故貴,國除。(侯第)百十三。
- 20. 班固·《漢書·卷十六·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第四》:邔嚴侯黃極忠,以羣盜長為臨江將,已而為漢擊臨江王及諸侯,破布,封千户。十月戊戌封,二十七年薨。(位次)百十三。孝文十二年,夷侯榮成嗣,九年薨。後元五年,共侯明嗣,三十五年薨。元朔五年,侯遂嗣,八年,元鼎元年,坐掩搏奪公主馬,髡為城旦。户四千。六世,元康四年,極忠玄孫之子邔公乘調詔復家。元始元年,賜極忠代後者敞爵關內侯。
- 21. 三家注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第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6]
- 22. 三家注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第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6]
- 23. 二十四史-史記-卷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漢川草廬[引用日期2022-01-26]
- 24. 漢書.卷一上.高帝紀第一上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6]
- 25. 漢書.卷一下.高帝紀第一下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6]
- 26. 漢書.卷十三.異姓諸侯王表第一 .子夜星[引用日期2022-01-26]
- 27. 漢書.卷三十一.陳勝項籍傳第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01-26]
- 28. 司馬遷撰,瀧川資言考證,楊海崢整理.《史記會注考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4月第1版:第447頁
- 29. 班固·《漢書·卷十三·異姓諸侯王表第一》:漢三年,八月,子尉嗣為王。
- 30. 段國超、丁德科 主編.《史記人物大辭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7年11月:第256頁
- 收起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4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li2519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