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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時工作制

鎖定
八小時工作制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工作日長度為8小時的工作制度。世界各國普遍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正常一天工作時間為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為8小時。
8小時工作制是工人階級資產階級長期鬥爭的結果。資本主義早期,工人階級為爭取8小時工作制就開始進行罷工示威活動。1866年9月在日內瓦召開的國際工人代表大會上,根據卡爾·馬克思倡議,首先提出“8小時工作制”的口號。十月革命勝利後,蘇維埃政權於1917年11月11日頒佈了《關於8小時工作制》的法令。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8小時工作制被1919年10月國際勞工會議所承認。以後資本主義各國被迫陸續確認了8小時工作制。
中文名
八小時工作制
外文名
Eight hour working system
提出者
羅伯特·歐文
提出時間
1817年8月
國家類型
社會主義國家

八小時工作制理論起源

八小時工作制最早由社會主義者羅伯特·歐文於1817年8月提出。他還發明瞭一個口號, “8小時勞動, 8小時休閒, 8個小時休息”1833年,在歐文的支持下,具有同情心的工廠主約翰·多赫爾蒂等人發動了一場爭取八小時工作制的運動。1866年,第一國際日內瓦代表大會提出了“8小時工作,8小時自己支配,8 小時休息”的口號,要求各國制定法律給予確認。

八小時工作制歷史沿革

19世紀80年代的美國工人運動。當時,美國和歐洲的許多國家,逐步由資本主義發展到帝國主義階段,為了刺激經濟的高速發展,榨取更多的剩餘價值,以維護這個高速運轉的資本主義機器,資本家不斷採取增加勞動時間和勞動強度的辦法來殘酷地剝削工人。
在美國,工人們每天要勞動14至16個小時,有的甚至長達18個小時,但工資卻很低。馬薩諸塞州一個鞋廠的監工説:“讓一個身強力壯體格健全的18歲小夥子,在這裏的任何一架機器旁邊工作,我能夠使他在22歲時頭髮變成灰白。”沉重的階級壓迫激起了無產者巨大的憤怒。他們知道,要爭取生存的條件,就只有團結起來,通過罷工運動與資本家作鬥爭。工人們提出的罷工口號,就是要求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1877年,美國曆史上第一次全國罷工開始了。工人階級走向街頭遊行示威,向政府提出改善勞動與生活條件,要求縮短工時,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罷工不久,隊伍日漸擴大,工會會員人數激增,各地工人也紛紛參加罷工運動。
在工人運動的強大壓力下,美國國會被迫制定了八小時工作制的法律。但是,狠毒的資本家根本不予理睬,這項法律只不過是一紙空文,工人們仍然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倍受資本家的折磨。忍無可忍的工人們決定將這場爭取生存權利的鬥爭,推向一個新的高潮,準備舉行更大規模的罷工運動。
1884年10月,美國和加拿大的八個國際性和全國性工人團體,在美國芝加哥舉行一個集會,決定於1886年5月1日舉行總罷工,迫使資本家實施八小時工作制。這一天終於來到了。5月1日,美國2萬多個企業的35萬工人停工上街,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示威遊行,各種膚色,各個工種的工人一齊進行總罷工。僅芝加哥一個城市,就有4.5萬名工人湧上街頭。這下,美國的主要工業部門處於癱瘓狀態,火車變成了僵蛇,商店更是鴉雀無聲,所有的倉庫也都關門並貼上封條。
1889年7月14日,各國馬克思主義者召集的社會主義者代表大會在法國巴黎隆重開幕。這次大會上,法國代表拉文提議:把1886年5月1日美國工人爭取八小時工作制的鬥爭日,定為國際無產階級的共同節日。與會代表一致同意,通過了這項具有歷史意義的決議。

八小時工作制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3]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4] 
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實行這一工時制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職工的收入 [7] 
人事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實行這一制度,應保證完成工作任務。一些與人民羣眾的安全、保健及其它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機關、事業單位,需要在國家規定的週休息日和節假日繼續工作的,要調整好人員和班制,加強內部管理,保證星期六和星期日照常工作,方便人民羣眾 [7]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勞部發〔1995〕187號):有條件的企業應儘可能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應將貫徹《規定》和貫徹《勞動法》結合起來,保證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 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業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5] 
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勞部發[1997]271號):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規定,中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據一些企業的生產實際情況還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按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6] 

八小時工作制有關條文

中國的工作時間制度,早在具有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裏規定,公私營企業一般實行8小時至10小時的工作時間制度。
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工作剛剛結束,政務院在《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中規定:“為保證職工健康,提高勞動生產率,為擴大就業面,應有計劃地、有步驟地堅持貫徹8小時至10小時工作制,一切較大的公私合營工礦交通運輸企業均應儘可能實行8小時工作。一切公私企業的加班加點均應受到嚴格的限制。”
1956年6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建築業實行8小時,小禮拜工作制度的規定》,指出:由於建築業工時制度混亂不統一,有8小時、8小時半、9小時的,甚至有10小時的。由於工時過長,影響着職工的身體健康以及文化、技術水平的學習提高,因而決定:從1956年的7月1日起,建築業一律實行8小時小禮拜工作制度。
七十年代以後,中國對高山、井下、化工、冶金、紡織等行業或工程的工時進行了改革。紡織業已實行“四班三運轉”制度,煤礦井下實行四班6小時,化工行業根據1981年化工部和國家勞動總局頒佈了《關於化工有毒有害行業工人中改革工時制度的意見》,對有毒有害作業工人依生產的特點和條件分別實行“三工一休”制度(即工作三天,休息一天),和6小時7小時工作制。“定期輪流脱離接觸”一個半月至兩個月,再回到原工作單位。
1994年2月3日,國務院發佈了《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4]  ,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維護職工的休息權利,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憲法有關規定,發佈了國務院令,規定“國家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44小時的工作制度。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法不但將新工時制度上升為國家的法律制度,同時強調兩個“不超過”的工時制度。即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1] 
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發佈:第三條修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7]  。”

八小時工作制社會現象

引爆網絡的“騰訊強制6點下班”熱搜下,獲得最高讚的評論為“8小時工作制是大家應得的,感恩就沒有必要了。”有些網友提出,到點下班這本就是勞動者應有的權利,騰訊還要多此一舉,專門出個規定,做秀大於實質。
根據《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中國的標準工時制是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用人單位若安排勞動者在工作日8小時以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均屬加班,需依法安排調休或支付加班費。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互聯網行業的競爭非常激烈,創業企業的生存及發展尤為不易,員工在企業創業初期頻繁加班也屬於比較常見的現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贊同從企業發展階段及員工工作崗位、性質等角度而言,加班有一定的客觀合理性。“但儘管如此,‘996’工作制仍然是違法行為。”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