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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

(勞動者滿一個工作周後的休息時間)

鎖定
休息日又稱公休假日,是勞動者滿一個工作周後的休息時間。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天。1995年頒佈的《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174號)規定,中國職工的休息時間標準為工作5天、休息2天。該決定同時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國家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 [1]  [6] 
中文名
休息日
別    名
公休假日
公休日 [7] 

休息日發展歷史

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國一直實行的每天8小時、每週48小時的工時制度。算下來,就是一週工作六天,星期天公休,全年52天公休。加上法定假日7天,全國每年的法定休息時間為59天。“單休時代”就此開始。雖然有着星期日休假的規定,但是真正能享受到假期氛圍的人,還是少數。
20世紀80年代,原國家科委中國科技促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平因為工作關係經常到國外出差。他發現聯合國每週工作四天半,歐洲、亞洲和北美的很多國家也都實行每週五天甚至四天半的工作制度,工時大都不超過8小時。回國後,胡平向時任國家科委主任的宋健彙報:“我們國家也實行五天工作制多好。”宋健予以肯定,表示研究中心可以進行研究,看中國當時是否有條件實行五天工作制。
1994年,實行了45年的單休制度開始鬆動。當年2月3日,國務院發佈第146號令,實施每週工作44小時的工時制度,自3月1日起,當月第一週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第二週星期日休息日,依次循環。即“隔週五天工作制”,就是每隔一週,多休息一個星期六。於是人們就把休息兩天的那周稱為大禮拜,而工作六天的那周稱為小禮拜
在“大小禮拜”實行一年之後,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令再次宣佈,自當年5月1日起,全國實行5天工作制。同年7月,中國《勞動法》正式出台,在有關工作時間和休息的相關制度中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從此國人的假期一下子增加了52天,達到每年111天,雙休日也成了中國人生活的一部分 [2] 
2019年,人社部發布《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明確休息日法定年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五類休假標準 [3] 
2020年,為幫助旅遊行業擺脱困境,5月22日,湖北省咸寧市發出通知,試行週末2.5天彈性休假模式(2.5天休假模式)。此前已有江西、浙江、河北、重慶、甘肅、遼寧、安徽、陝西,貴州、福建、江蘇等10餘個省市推出類似舉措 [4] 

休息日主要區別

法定節假日和週末休息日的區別 [5] 
中國現行法定年節假日標準為11天,具體為: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6] 
休息日又稱公休假日,中國職工的休息時間標準為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 [6] 

休息日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8]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9-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