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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寺五監
鎖定
- 中文名
- 九寺五監
- 機構職能
- 負責某一方面的具體事務
九寺五監九寺
九寺五監太府寺
太府寺,官署名。北魏孝文帝末年,改少府為太府,以卿、少卿為正副主官,掌財稱庫藏。南朝梁武帝天監七年(公元508年),始於少府卿外,另置太府卿,並以太府、少府、太僕三卿合稱夏卿。陳同梁制。北齊沿北魏制,不設少府,以太府寺為署名,太府寺卿、少卿為官名,掌金帛府帛、營造器物。北周改官名為太府中大夫。
九寺五監司農寺
司農寺,古代官名,北齊始建,歷代沿置,掌糧食積儲、倉廩管理及京朝官之祿米供應等事務。宋神宗時,為推行新法的重要機構,常平新法(即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法等都由它制訂或執行。南宋初,併入“倉部”,旋復舊。司農寺之長官原為“判寺事”1人,“同判寺”1人,元豐改制後定為卿1人、少卿1人,元代廢。司農寺舊置判寺事二人,以兩制、朝官以上充;主簿一人,以選人充。掌供藉田九種,大中小祀供豕及蔬果、明房油,與平糶、利農之事。
九寺五監宗正寺
宗正寺,中國古代官署。北齊設立宗正寺,宗正改稱宗正寺卿或宗正卿,副官稱宗正少卿,掌管皇族事務。管理皇族、宗族、外戚的譜牒、守護皇族陵廟,因為唐代道教是國教,所以宗正寺還管理道士、僧侶。隋唐兩宋相沿,為九寺之一。遼朝為特里袞,金朝為判大宗正事,元朝為大宗正府,明清為宗人府,不再屬於九寺。
九寺五監太常寺
九寺五監光祿寺
光祿寺,秦代稱郎中令,漢初沿置。武帝時改稱光祿勳。東漢末複稱郎中令。為宮廷宿衞及侍從諸官之長。魏、晉、南朝宋、齊及北魏均同。以後廢置不常,至南朝梁改名光祿卿,北齊置光祿寺,設卿及少卿,此後皆以皇室膳食為專職,與漢代執掌完全不同。《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户,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屬官有大夫、郎、謁者,皆秦官。又期門、羽林皆屬焉。”《晉書.職官志》:“光祿勳,統武賁中郎將、羽林郎將、冗從僕射、羽林左監、五官左右中郎將、東園將、太官、御府、守宮、黃門、掖庭、清商、華林園、暴室等令。”參閲《通典.職官七.光祿卿》。隋領太官、餚藏、良醖、掌醢四署。唐改餚藏名為珍羞,餘同。宋除太官令外,有內酒坊、油醋庫等機構。元掌起過米麴等事,領尚飲、尚醖局等,隸宣徽院。明、清領署同唐,惟“太官”作“大官”。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併入禮部。
九寺五監鴻臚寺
鴻臚寺,官署名。秦曰典客,漢改為大行令,武帝時又改名大鴻臚。鴻臚,本為大聲傳贊,引導儀節之意。大鴻臚主外賓之事。至北齊,置鴻臚寺,後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設,明清復置,主官為鴻臚寺卿。主要掌朝會儀節等。清末廢。《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後漢書。百官志二》:“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丞一人,比千石。“
九寺五監衞尉寺
九寺五監太僕寺
太僕寺,中國古代朝廷的中央機構之一,秦、漢九卿中有太僕,為掌車馬之官。明掌牧馬之政令,屬兵部,並於滁州設立南京太僕寺。清代因之,皇帝出巡,扈從車馬雜物皆為總管。其中,置卿、少卿、員外郎等官職。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機構廢除。
九寺五監大理寺
大理寺,官署名。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長官名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明清時期與刑部、都察院並稱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稱為大理院,民國初年北洋軍閥政府亦襲此名。
九寺五監五監
九寺五監國子監
九寺五監軍器監
九寺五監少府監
少府監是出現較早,延續時間較長的中國古代官名。歷代職掌不一,隋確立之後,唐以後多稱少府監,元朝始廢。
九寺五監將作監
將作監,古代官署名,掌管宮室建築,金玉珠翠犀象寶貝器皿的製作和紗羅緞匹的刺繡以及各種異樣器用打造的官署。
九寺五監都水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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