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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行令

鎖定
大行令,秦代稱“典客”,漢景帝時改為“大行令”。掌管王朝對屬國之交往等事務。(以原行人署,屬邦署合併擴大,掌管邦交和邊陲部族事務,漢朝實行分封制,因此在漢朝時還兼掌管各諸侯國的納貢等事),漢武帝改為“大鴻臚”。王莽改為“典樂”,其屬官有行人、譯官等。
中文名
大行令
屬    性
古代官名
朝    代
職    責
外交事務
隸    屬
中央政府
引    申
大鴻臚

目錄

大行令簡介

漢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44)改“典客”為大行令,所屬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等。
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改大行令為大鴻臚,行人改名為大行令。大行令秩六百石,所屬除丞外,有治禮郎數十人。行人為掌交際禮儀之官。《周禮秋官有大行人、小行人,為掌四方朝聘賓客及使命往來之官。
曹魏則改稱“客館令”,為大鴻臚卿屬官,後世漸廢此官。

大行令詳解

官名。中國古代朝廷掌管諸侯及附屬國事務。秦及漢初本名典客﹐為九卿之一。漢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名大鴻臚。成帝時,將典屬國所轄職務併入。屬官有行人、譯官及郡邸長丞等。因所轄諸王入朝、郡國上計、及屬國首領等,多與禮儀有關,後遂變為贊襄禮樂之官,王莽改為典樂。東漢官名稱大鴻臚卿。
漢時凡諸侯王列侯和各屬國的君長﹐以及外國君主或使臣﹐於此有關的事務都由大鴻臚掌管。如諸侯王﹑列侯受封或其子息嗣位﹐以及他們因有罪而奪爵﹑削地﹐都由大鴻臚經手處置。諸侯王進京朝見皇帝﹐大鴻臚典掌禮儀﹔諸侯王死亡﹐大鴻臚遣使弔唁﹐並草制誄策和諡號。臣屬於漢的外藩君長﹐在接受漢的封號或朝見皇帝時﹐以及外國使臣來貢獻等﹐屬於禮儀方面的事務﹐都由大鴻臚承辦。郡國派屬吏到京師上計﹐大鴻臚要為他們安排館舍。大鴻臚秩為中二千石﹐有丞。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武帝時改行人為大行。又設郡邸長﹑丞﹐主管各郡在京的邸舍。東漢時只留一大行﹐餘皆省去。大行之下有治禮郎四十七人﹐專門管理各項具體的禮儀事務。
魏晉至明﹑清﹐大鴻臚職掌屢有變化。魏晉及北魏﹐大鴻臚在掌一般殿廷禮儀的同時﹐僅負責奪爵削地事務﹐其餘權力分歸尚書省吏部﹑禮部﹑刑部。梁﹑陳稱鴻臚卿﹐改掌贊導一般殿廷禮儀而不負責封爵事務。唐﹑宋鴻臚卿恢復禮賓事務﹐兼主皇室﹑大臣之兇儀。金﹑元不設此官。明代基本恢復梁﹑陳之制﹐鴻臚卿專掌一般殿廷禮儀。清代沿用不改﹐賓客事務則轉歸理藩院管理。
著名的小喬、大喬的父親橋公(即橋玄)的七世祖宗喬仁也曾擔任過此官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