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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臨時中央政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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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臨時中央政治局,又稱中央臨時政治局,是中國共產黨早期在共產國際指示下成立的臨時中央領導機構。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曾兩次設立臨時中央政治局:第一次是1927年,負責人為瞿秋白;第二次是1931年,負責人為博古 [1-5] 
中文名
中國共產黨臨時中央政治局
別    名
中央臨時政治局
成立時間
1927年8月7日 [7] 
負責人
瞿秋白、博古

中國共產黨臨時中央政治局歷史沿革

中國共產黨臨時中央政治局最早成立於1927年。1927年7月12日,根據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的指示,中共中央改組,由張國燾李維漢周恩來李立三張太雷組成臨時中央常務委員會,代行中央政治局職權,陳獨秀被停職,不再參加中央領導工作。但此時還沒有中央政治局,從組織機構上説是不健全的。按照黨章規定,中央政治局是中央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表中央委員會行使職權的中央領導機構,由中央全會選舉產生,在總書記及政治局常委會領導下工作。它的設立,始於中共“五大”。所以,從組織機構上説,沒有中央政治局是不正常、不合理的。
1927年8月7日,按照臨時中央成立時的決定,中共中央在共產國際的幫助下,在湖北漢口召開緊急會議(通稱“八七會議”)。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8人、候補中委3人及其他方面代表共21人。共產國際代表羅明納茲和紐曼、洛蜀莫娃也參加了會議。會議最後改選了黨中央領導機關,選舉出以瞿秋白為首的臨時中央政治局,執行中央委員會的一切職務。按得票多少排序:蘇兆徵向忠發、瞿秋白、羅亦農顧順章王荷波、李維漢、澎湃任弼時等9人當選為正式委員;鄧中夏、周恩來、毛澤東彭公達、李立三、張太雷、張國燾等7人當選為候補委員。
1927年8月9日,臨時政治局召開第一次會議,選舉瞿秋白、蘇兆徵、李維漢為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會議還對中央一些部門的工作做了安排:決定瞿秋白兼管農委、宣傳部,並任黨報總編輯;蘇兆徵兼管工委;李維漢兼管組織部和秘書廳;軍事部由周恩來負責,部務由秘書王一飛負責;婦女部由楊之華負責;交通局由顧順章負責;出版局暫由鄭超麟負責。
1927年9月23日,臨時政治局常委會討論幹部調動與組織問題。決定由羅亦農任中央組織部長;成立中央特別委員會,負責籌集黨的經費和保護中央領導人安全,顧順章為負責人,直屬中央常委會領導。9月底至10月10日,臨時中央領導機關陸續遷往上海。
11月9日至10日,中央臨時政治局在瞿秋白主持下,於上海召開擴大會議,共產國際代表羅明納茲、紐曼出席。會議實行懲辦主義政策,將毛澤東、彭公達、張國燾開除臨時政治局候補委員,增選周恩來、羅亦農為中央臨時政治局常委。11月14日,中央臨時政治局召開常委會議,決定調整中央組織機構:不設部,在中央常委會下設立組織局(相當於中央書記處),由羅亦農、周恩來、李維漢組成,羅亦農為主任。不久,羅亦農代表中央去武漢指導工作,周恩來代理組織局主任。組織局領導組織科、宣傳科、軍事科、特務科、調查科、交通科、文書科、出版分配科、會計科和婦女運動委員會。會議決定李維漢兼任中央常委會秘書長,鄧小平任組織局秘書,楊之華任婦委主任;設立職工運動委員會,蘇兆徵兼主任;設立黨報委員會,瞿秋白兼主任。
1928年5月9日,由中央臨時政治局演化出一個“留守中央”。4月末,中共中央常委會決定:瞿秋白、周恩來去莫斯科籌備與組織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臨時政治局常委羅亦農已於4月犧牲,只留常委李維漢在國內,與臨時政治局委員任弼時、原江蘇省委書記羅登賢組成“留守中央常委會”,主持與領導國內黨的日常工作。劉昌羣代表共青團留守中央,參加留守中央常委會議。這個留守中央,5月9日正式開始工作。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召開的黨的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正式選舉產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但因新的中央領導班子尚未回國,所以留守中央及其政治局,仍舊堅守崗位,繼續工作。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會議在莫斯科決定:向忠發、蔡和森、李立三、徐錫根第一批迴國,組織中央機關,留守中央常委繼續工作。8月29日,上述四人回到上海,立即召開新的中央政治局常委特別會議,留守政治局常委出席。9月2日,新的中央開始工作,留守中央即告結束。 [1-2]  [3]  [7] 
1931年,中國共產黨臨時中央政治局再次設立。1931年9月,中共中央在上海的中央委員和政治局委員都不足半數,在共產國際指示下,成立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
1931年1月7日召開的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共選出中央政治局委員9人,候補委員7人,合計16人。政治局常委為:向忠發、周恩來、張國燾。到了9月中旬,在上海的政治局委員只有周恩來、盧福坦陳紹禹(王明)、劉少奇4人,僅佔政治局成員的四分之一,他們已失去“代表多數”的作用。同時,周恩來將赴中央蘇區工作,陳紹禹將去莫斯科擔任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負責人。這樣一來,中央政治局已是有名無實,無法正常運轉。有鑑於此,共產國際遠東局指示中共改組中央領導,成立臨時中央政治局,並提出組成人員的具體建議。據此,1931年9月中旬,周恩來、王明、張聞天、秦邦憲(博古)等四人在博古家裏開會商議此事。王明提出博古進入中央負總責。商議的結果是:由博古、康生陳雲、盧福坦、李竹聲等人組成臨時中央政治局,報請共產國際審批。
1931年9月22日,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上,博古宣佈共產國際來電,批准成立臨時中央政治局,委員共9人:盧福坦、博古、張聞天、李竹聲、陳雲、康生、黃平、劉少奇、王雲程。會上成立了中央常委會,成員是:盧福坦、博古、張聞天、康生。一個以博古為首的臨時中央即告誕生。
1931年12月上旬,臨時中央政治局決定設立組織局,負責人康生,專門管理全國黨的組織工作。此時,周恩來離開上海赴蘇區,月底抵達瑞金。
1933年1月13日,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在上海無法立足,遂決定接受共產國際的指示,中央機關由上海陸續遷到蘇區。臨時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博古、陳雲去蘇區,康生去莫斯科。李竹聲留上海,組織“中共上海中央執行局”,作為臨時中央的派出機關,代表中央指導白區黨的工作,並負責同共產國際聯繫。1月底,臨時中央領導人張聞天、博古、陳雲及楊尚昆等到達瑞金。
1933年1月30日,博古主持召開“中央會議”,張聞天等“臨時中央政治局”委員和“蘇區中央局”代理書記任弼時出席。博古在會上傳達共產國際的意見:為了工作方便,原上海和蘇區的政治局委員合起來,選出一箇中央總負責人。結果博古當選。其他負責人是:張聞天為常委兼宣傳部長、中央黨報委員會書記;任弼時為組織部長兼黨校校長;陳雲為常委兼全總蘇區執行局黨團書記;劉少奇為全總蘇區執行局委員長。會議決定,臨時中央與蘇區中央局合併,對外稱“中共中央局”。“中共中央局”即是臨時中央,但對外有時仍用“蘇區中央局”名義。從此,中共臨時中央直接領導中央蘇區的工作。
1933年4月22日,由於博古等認為任弼時執行“進攻路線”不徹底,工作“不合手”,免去他的中央組織部長職務,由李維漢接任。6月,任命潘漢年擔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7月,中共中央局成立組織局(相當於書記處),負責協調中央各部工作,處理日常事務。成員有:張聞天、陳雲、王稼祥、李維漢等,主任李維漢,實際由中央局常委張聞天主持,開會議事作結論。8月8日,中央局決定成立中央常務委員會及中央蘇區各省縣監察委員會,以處理黨員違紀問題。常務委員會書記董必武,成員有康生、陳雲、何叔衡等。
1934年1月4日,周恩來(中共中央局常委)、朱德(中央委員)率領紅軍前方總部機關返回瑞金後,“中共中央局”名稱停用,開始採用“中共中央”名稱。1月15日至18日,中共六屆五中全會在瑞金舉行,選出新的中央委員會,改選了中央政治局,決定設立中央書記處(同時是常委會)。至此,中共黨史上第二次設立的“臨時中央”在工作了兩年零四個月後結束任務。 [4]  [5]  [6]  [8] 

中國共產黨臨時中央政治局機構成員

機構名稱
設立時間
負責人
常務委員
委員
候補委員
中國共產黨臨時中央政治局
1927年8月—1928年5月
瞿秋白
瞿秋白、蘇兆徵、李維漢;周恩來、羅亦農(增補)
蘇兆徵、向忠發、瞿秋白、羅亦農、顧順章、王荷波、李維漢、澎湃、任弼時
鄧中夏、周恩來、毛澤東、彭公達、李立三、張太雷、張國燾 [2]  [3]  [7] 
1931年9月—1934年1月
博古
盧福坦、博古、張聞天、康生;陳雲(增補)
盧福坦、博古、張聞天、李竹聲、陳雲、康生、黃平、劉少奇、王雲程
[4]  [5]  [8] 
參考資料
  • 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註釋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11
  • 2.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國共產黨歷史大事記.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4-47
  • 3.    孫國林.中共歷史上兩個“臨時中央”始末(上).黨史博採(紀實),2007(10):27-30
  • 4.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國共產黨歷史大事記.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6
  • 5.    孫國林.中共歷史上兩個“臨時中央”始末(下).黨史博採(紀實),2007(11):38-41
  • 6.    胡 繩.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1:109-110
  • 7.    中共歷史上兩個“臨時中央”始末(上)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1-02-16]
  • 8.    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兩個“臨時中央”始末(下)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1-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