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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閭
鎖定
高閭人物生平
高閭,字閻士,幽州漁陽郡雍奴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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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孤寒,勤奮好學,博涉經史,文才俊偉,下筆成章。高驢家貧,押送租税進入平城,文書出眾。北魏司徒崔浩見而奇之,幫他改名高閭,作為門客和幕僚。
承明初年,遷中書令、給事中,參豫朝廷機密,負責國家典章制度、詔書令檄頌讚等文書,累遷中書監。
宣武帝時期,累遷太常卿。景明三年(502年)十月,高閭在家中去世,追贈鎮北將軍、幽州刺史,諡號為文。
高閭親屬成員
祖父:高雅,幽州別駕。
高閭個人作品
高閭議政知無不言,為文風格優雅,與高允齊名,並稱“二高”。所作軍國書、檄、詔、令、碑、頌、銘、贊凡百有餘篇,著有文集三十卷,《魏書·本傳》行於世,如今已佚。
《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存其文十七篇。高閭《論淮南不宜留戍表》堰水先塞其源,伐木必拔其本。撰有《燕志》十卷,記錄北燕歷史。
高閭史書記載
《魏書·卷五十四·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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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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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書 卷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9-15]
- 2. 《卷一百八之一 志第十◎禮四之一》:十四年八月詔曰:"丘澤初志,配尚宜定,五德相襲,分敍有常。然異同之論,著於往漢,未詳之説,疑在今史。羣官百辟,可議其所應,必令合衷,以成萬代之式。"中書監高閭議以為:"帝王之作,百代可知,運代相承,書傳可驗。雖祚命有長短,德政有優劣,至於受終嚴祖,殷薦上帝,其致一也。故敢述其前載,舉其大略。臣聞居尊據極,允應明命者,莫不以中原為正統,神州為帝宅。苟位當名全,化跡流洽,則不專以世數為與奪,善惡為是非。故堯舜禪揖,一身異尚;魏晉相代,少紀運殊。桀紂至虐,不廢承歷之敍;厲惠至昏,不闕周晉之錄。計五德之論,始自漢劉,一時之議,三家致別。故張蒼以漢為水德,賈誼、公孫臣以漢為土德,劉向以漢為火德。以為水德者,正以嘗有水溢之應,則不推運代相承之數矣。以土德者,則以亡秦繼歷,相即為次,不推逆順之異也。以為火德者,懸證赤帝斬蛇之符,棄秦之暴,越惡承善,不以世次為正也,故以承周為火德。自茲厥後,乃以為常。魏承漢,火生土,故魏為土德。晉承魏,土生金,故晉為金德。趙承晉,金生水,故趙為水德。燕承趙,水生木,故燕為木德。秦承燕,木生火,故秦為火德。秦之未滅,皇魏未克神州,秦氏既亡,大魏稱制玄朔。故平文之廟,始稱'太祖',以明受命之證,如周在岐之陽。若繼晉,晉亡已久;若棄秦,則中原有寄。推此而言,承秦之理,事為明驗。故以魏承秦,魏為土德,又五緯表驗,黃星曜彩,考氏定實,合德軒轅,承土祖未,事為著矣。又秦趙及燕,雖非明聖,各正號赤縣,統有中土,郊天祭地,肆類鹹秩,明刑制禮,不失舊章。奄岱逾河,境被淮漢。非若齷齪邊方,僣擬之屬,遠如孫權、劉備,近若劉裕、道成,事系蠻夷,非關中夏。伏惟聖朝,德配天地,道被四海,承乾統歷,功侔百王。光格同於唐虞,享祚流於周漢,正位中境,奄有萬方。今若並棄三家,遠承晉氏,則蔑中原正次之實。存之無損於此,而有成於彼;廢之無益於今,而有傷於事。臣愚以為宜從尚黃,定為土德。又前代之君,明賢之史,皆因其可褒褒之,可貶貶之。今議者偏據可絕之義,而不錄可全之禮。所論事大,垂之萬葉。宜並集中秘羣儒,人人別議,擇其所長,於理為悉。"
- 3. 卷五十四 列傳第四十二◎遊雅 高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