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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承學

鎖定
陶承學(1518~1598),字子述,號泗橋,浙江會稽(今紹興)陶家堰人,祖籍浙江台州明朝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官至南京禮部尚書,卒贈太子少保 [1] 
全    名
陶承學
子述
泗橋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會稽(今紹興)陶家堰
出生日期
1518年
逝世日期
1598年
主要成就
為官清廉
最高官職
南京禮部尚書

陶承學人物生平

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授中書舍人
嘉靖二十九年(1550),擢南京湖廣道御史。陶承學不畏強權,彈劾寵臣、咸寧侯仇鸞誤國。次年,仇鸞事敗,人們紛紛看重陶承學。陶承學先後巡視下江、鳳陽倉,所至肅然墨吏斂跡。
嘉靖三十五年(1556),任徽州知府
嘉靖三十九年(1560),擢升江西按察副使,兵備九江。陶承學離任徽州時,僅有一筐,內藏扇數柄,墨數錠而已。
嘉靖四十二年(1563),升任湖廣參政,分守灃州(今湖南澧縣)。
嘉靖四十三年(1564),升任福建按察使丁母憂
隆慶元年(1567),補任雲南按察使,沒有上任。丁父憂
隆慶四年(1570),補任廣東按察使。不久,擢升山東布政使新鄭高拱當權,想要造福同鄉,於是擢升陶承學任河南左布政使。
隆慶六年(1572),召為太僕寺卿。不久,改任應天府尹
萬曆元年(1573),任南京大理寺卿
萬曆二年(1574),改任大理寺卿。不久,升任工部右侍郎
萬曆四年(1576),改任刑部右侍郎,歷任刑部左侍郎
萬曆六年(1578),升任南京禮部尚書刑部尚書吳百朋告老,推薦陶承學代替自己。
萬曆九年(1581),因與張居正不和,辭官歸鄉。
萬曆二十六年(1598),去世,贈太子少保,賜祭二壇。 [2] 

陶承學軼事典故

陶承學任徽州知府時,敏於斷案,不積壓案件,審訊者半升糧的時間即可結案,時任稱讚他是“半升太守”。 [2] 

陶承學親屬成員

祖父:陶試,曾任鎮江府學訓導
祖母:馬氏
父:陶廷奎,曾任京衞武學訓導。
母:商氏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