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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範有

鎖定
陳範有(1898年3月14日-1952年3月31日),男,名汝良,安徽石埭(現安徽石台)人,1898年3月14日生於天津,陳一甫長子,愛國實業家。
1912年,陳範有考入南開中學;1917年,考入北洋大學土木工程橋樑科;1925年,任啓新洋灰公司工程部土木工程師;1933年至1945年,任公司協理;1933年,受公司委派南下,在南京主持創建江南水泥廠;1945年抗戰勝利後,組建江南水泥總公司,任常務董事兼總經理;1950年9月,水泥廠正式點火生產,所制水泥被蘇聯專家譽為“東方水泥之冠”;在天津時,還擔任過灤州礦務公司董事、副主任董事,開灤礦務局議董等職。解放後,被推選為全國水泥工業同行業聯合會主任委員。
1952年3月31日,在“三反、五反”運動中,遭公司個別人的誣陷,在上海法華路寓所服用大量安眠藥與世長辭。 [1] 
中文名
陳範有
外文名
陳汝良(原名)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898年3月14日
逝世日期
1952年3月31日
畢業院校
北洋大學
主要成就
愛國實業家
籍    貫
安徽石埭(現安徽石台)

陳範有人物生平

陳範有幼年就讀天津高等小學堂。
1912年,陳範有考入南開中學,與馮文潛黃鈺生、孔繁矞等幾位同學共同創辦三育(德、智、體)兢進會,後併入周恩來倡辦的敬業樂羣會(比周恩來早入學一年半)。
1916年,陳範有任南開中學安徽同學會副會長。同年九月考入北洋大學(預科)。
1918年,預科畢業後,陳範有考入北洋大學土木工程橋樑科。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陳範有與張太雷、林汝直、李則昂4人組成北洋大學第二講演團,衝破天津警察廳、教育廳的禁令,赴塘沽宣傳演講。《益世報》載:“聽者塞途,點頭稱是,相聚不散,引頸遙望,似恨時光短促,不能盡所欲聞。
1919年秋至1922年夏,陳範有與陳立夫曾養甫同住一宿舍。三人志同道合,抱實業救國之念一致,遂成金蘭之交。
1922年,大學畢業後,陳範有回到家鄉建造永濟橋。得到陳立夫、孫輔世、庾宗溎和鄭敏之等同學、校友和北洋大學美藉教授裴特森的幫助,歷時一年半左右時間的永濟橋竣工。《清史稿》載:“於縣境修巨橋跨舒溪,亙六十餘丈,便行旅。
1925年7月,陳範有進入啓新洋灰公司任工程部土木工程師,承擔在塘沽于家堡修建水泥專用碼頭和奉天倉庫的任務。
陳範有 陳範有
1929年,與陳範有私交深厚的北洋大學校友曾養甫出任全國建設委員會副委員長,極力舉薦陳範有出任浙江省公路局副局長,陳範有“以養親故諄辭不就”。隨後曾養甫又邀陳範有建造錢塘江大橋。陳範有推辭後接受了為建造錢塘江大橋研製抗海水水泥的艱鉅任務,由此開創了中國特種水泥生產之先河。
1933年,陳範有任啓新洋灰公司董事、協理(副總經理)。
1941年11月,陳範有親自設計建造當時國內規模最大(10萬噸)、設施最先進的啓新水泥廠8號窯投產。(1954年,毛澤東在唐山視察了8號窯。1976年唐山大地震時,8號窯依然屹立,正常運轉,堪稱奇蹟。)
“九一八”事變後,為避敵日之鋒。1935年,陳範有開始在南京棲霞山籌建國內一流的江南水泥廠,陳範有擔任江南水泥公司常務董事,全面負責籌建工作。
1937年,基本建成水泥廠並完成試運行。此時,日本發動的全面侵華戰爭,將戰火推進到距南京國民政府一步之遙的上海。
1937年12月,江南董事會實施“以夷制夷”的方略,出資聘德國人昆德、丹麥人辛波駐廠,並組成留守組。在長達半年時間內,江南水泥廠難民營救護同胞3萬多人。
南京淪陷後,陳範有等人抱定“不資敵、不合作”方針,一直拒不開工生產。
江南水泥廠長期不開工,遭到日方忌恨。1943年,日方通知董事會要將江南機器拆遷至山東張店(今為山東淄博)造鋁(飛機原料)。陳範有等以國家商業法“一切重大事件需經股東大會決定”為由,與日方抗爭,拖延機器拆遷。
1943年11月20日,陳範有在天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致投反對票。結果日方大怒,派兵進廠,強行拆遷,導致廠毀機亡。由於陳範有的抗爭和拖延,到抗日勝利,日方鋁廠也未建成。抗日戰爭期間,江南水泥廠從未給日方生產過一包水泥。
抗戰勝利後,範有婉言謝絕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翁文灝請他出任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委員等職的邀約,擔任江南水泥公司總經理,全身心投入江南水泥廠的恢復工作。
南京一解放,陳範有即致函周恩來,請求解決水泥廠的供電問題。
經過前後16年的努力,1950年9月17日江南水泥廠單窯順利點火成功,正式投入試生產,並創下單窯安全生產663天的全國記錄,填補了我國無高標號水泥的空白,被蘇聯專家譽為“東方明珠”“東方水泥廠之冠”。
新中國成立初,陳範有被推選為全國水泥同行業聯合會主任委員。
1952年3月31日,在“三反五反”運動中,遭公司個別人的誣陷,在上海法華路寓所服用大量安眠藥與世長辭。
陳範有將自己100.45萬元股票、定息單據無償捐獻給國家,還將北京、天津、北戴河、上海、南京等地房產上繳政府,不給子女留下任何遺產。
周恩來於1958年視察啓新洋灰公司時,當時副廠長陳範有之弟陳達有參與接見,周恩來問及陳範有時,其弟告知兄已去世,這時周恩來連聲説:“可惜!可惜!”
1985年,時任全國政協主席鄧穎超提出為愛國實業家撰寫百人名錄,陳範有名列其中。
2007年,南京大屠殺七十週年之際,南京“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完成了擴館工程,新館增加了“江南水泥廠難民營”展區,並展出陳範有事蹟和照片。 [1] 

陳範有人物舊居

陝西路148號居所
分為主樓和附樓,磚木結構。主樓兩層,局部三層;附樓四層,高度低於主樓,為用人居所和鍋爐房、廚房等設施。兩層主樓的頂部是個大曬台。唐山大地震後曾維修加固。
成都道20號和22號居所
位於與山西路交口處,原為倫敦道30號和32號。是兩座連體樓,建築面積共1000多平方米。兩樓各有三個向外的門,中間有門相通。樓高三層,磚木結構。陳範有設計監造,約建於1930年左右。20世紀40年代曾增建防空設施等。

陳範有後世紀念

2007年,南京大屠殺七十週年之際,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完成了擴館工程,新館增加了“江南水泥廠難民營”展區,並展出陳範有事蹟和照片。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