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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

(明代南京守備太監)

鎖定
金英(1394—1456),安南人。太宗仁宗、宣宗、英宗時太監。
本    名
金英
所處時代
明代
出生地
安南
出生日期
1394年
逝世日期
1456年

金英人物生平

金英初入宮廷

永樂五年(1407),征服安南返國的張輔大軍帶了些聰明俊俏的男童到中國,並送入宮中,金英就是其中的一個。
金英入宮後,在永樂末年升任司禮監右監丞。仁宗登基後,即將充軍交的犯人張定名下的人口、家財包括房產和樹株及其女婿田狗兒的人口、田地,都賞賜給了他。宣德七年(1432),由於他的忠誠勤謹,又賜給免死詔。後來又賜給銀記,並升為司禮監太監。

金英英宗寵幸

明英宗即位,他和興安都受寵信。王振專權,漸漸失勢。英宗朱祁鎮即位時只有九歲,太監王振會哄他玩,他也就最寵信王振。於是王振越出金英等太監,獨攪大權,出掌司禮監,金英只好處處都讓着他。
英信佛,自稱是“奉佛弟子”,正統元年(1436)二月,他以報答前朝各皇帝恩寵為名,用歷來所獲賞賜的金幣以及募捐所得,在仁宗賜給他的武基莊田房舍上建造了一座佛寺。這佛寺頗具規模:中有如來殿,左為觀音殿,右地藏殿,前天王殿,後圓覺殿。廊廡繪有五百羅漢像。此外還有鐘鼓樓,禪堂,齋堂,僧房,外有山門、金剛具像。
正統二年(1437)八月建成後,金英又將賜給的田土、樹株佈施給寺,作為齋糧。延請明通大師住持,率領僧眾朝夕諷誦經文,祝福太宗仁宗、宣宗永逍遙於極樂,當今皇上萬歲聖壽。英宗十分高興,給寺賜名為圓覺禪寺。
但是,據《明實錄》載,正統年間,金英曾先後兩次被指控經濟犯罪。第一次是正統二年(1437)四月,在京師恃勢私創塌店,令無賴子弟霸集商貨,壟斷買賣,致市場混亂。第二次是正統八年(1443)九月,私牧於南海子及強奪民草。對此,英宗都令錦衣衞究治,但未予重罰。
正統十四年(1449)夏,因天旱,大理寺卿俞士悦等認為這可能是有冤獄所致,於是奏請會審刑部、都察院獄,以消除天變。英宗准奏,命金英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主要官員會審。金英便得以代表皇帝干預司法刑獄事務。會審時,“出則齋敕張黃蓋騎導”,在大理寺專門築來會審的壇上,“張黃蓋中坐”,尚書及其以下官員只能在左右列坐。可見金英這時權勢之煊赫。
正統十四年(1449)七月,蒙古瓦剌族進犯明之邊境,英宗在王振的慫恿下倉促出征,行前命王朱祁鈺留守京師,朝政由金英與另一太監興安和吏部尚書王直、駙馬焦敬共同處理。

金英抵制南遷

英宗所率的部隊在土木堡大敗,英宗被俘,王振死於亂軍之中。消息傳到宮中,朝廷內外大為震驚。孫太后立即命王監國,立英宗之子朱見深(後之憲宗)為太子。這重要的聖旨,是由金英下傳的。
面對險象環生的局面,王使金英和興安召集廷臣商議對策。翰林徐珵(後改名有貞)建議遷都南京,遭到他們嚴厲的斥責,他們強硬地提出“敢言遷者斬”,支持了于謙堅決抗敵、保衞京師的主張。金英於是更得到了孫太后和新皇帝的寵信。 [1] 
但是,《明實錄》載,景泰初年金英一再被都察院檢控違法犯罪。先是金英家奴李慶等多支官鹽及挾取民船六十艘運載,並杖死船伕,事後又用絲行賄淮安知府程宗。結果程宗被戍遼東,李慶絞,其餘家奴杖,但沒有涉及金英。於是刑科給事中林聰等劾金英“怙寵欺君,懷奸稔惡”,並劾左都御史陳鎰等官員“畏權避勢,縱惡長奸”。景泰帝命錦衣衞逮治陳鎰等,但對金英並未處分。
其後,言官又紛紛揭發金英家人受賄或賄賂官員的事,如:金英家奴郭廉、趙顯行賄兩浙運使吳方大,多支浙鹽;行賄鹽運司鄭崇多支官鹽,於是有關人員都受到了嚴厲懲治。又揭發錦衣衞僉事呂貴升署都指揮僉事後,害怕調出京師會失勢,便通過金英家人行賄金英,得以辭去署都指揮僉事,仍任原職。金英又受賄升韓志等為署都指揮僉事;升內使汝住為長隨奉御;升都指揮孫鏜為都督總兵;升校尉劉信為百户。工部尚書石璞原來是從王振那裏謀得職位的,王振倒台後,他又通過行賄金英保住了職位。金英的家人還向營繕所官員及內使葉景榮索要石、草等物料給金英建造私室,等等。並直接提出要對金英“處以極刑,籍沒其家”。對此,皇帝下令分別懲治了有關人員,而對金英則僅僅是加以禁錮。
權勢煊赫、有保護皇帝和京師功勞的金英,為何在短短的時間內一再被彈劾以致遭禁錮?一些史家認為是由於景泰帝要廢太子,立自己兒子朱見濟為太子時,遭到金英的反對。但這些説法沒有很確鑿的證據。
景泰三年(1452),景泰帝宣佈易儲,廢朱見深,立朱見濟為太子,並因此大赦天下,金英亦在這時被釋放。不久,出使南京。

金英以就優閒

其後,據其墓誌銘有“命往南京安處,以就優閒”的記載來看,金英可能是升調為南京守備太監以終,葬於南京。
金英有妻,嗣子名福滿,養子名周全。周全累官錦衣衞帶俸都指揮僉事。都指揮是流官,按制度是不能承襲的,但周全死後,憲宗特准由其侄周廣襲職。

金英史料索引

金英者,宣宗朝司禮太監也,親信用事。宣德七年賜英及範弘免死詔,辭極褒美。英宗立,與興安並貴幸。及王振擅權,英不敢與抗。正統十四年夏旱,命英理刑部、都察院獄囚,築壇大理寺。英張黃蓋中坐,尚書以下左右列坐。自是六年一審錄,制皆如此。其秋,英宗北狩,中外大震郕王使英、安等召廷臣問計。侍讀徐珵倡議南遷,安叱之,令扶珵出,大言曰:“敢言遷者斬!”遂入告太后,勸郕王任於謙治戰守。或曰叱珵者,英也。 [2] 
參考資料
  • 1.    《菽園雜記》:正統己巳,車駕蒙塵,敵勢甚熾,羣情騷然。太監金英集廷臣議其事,眾囁嚅久之,翰林徐珵元玉謂宜南遷,英甚不以為然。適兵部尚書于謙奏欲斬倡南遷之議者,眾心遂決。景皇帝既即位,意欲易儲。一日,語英曰:「七月初二日,東宮生日也。」英叩頭雲:「東宮生日是十一月初二日。」上為之默然。蓋上所言者謂懷獻,英所言者謂今上也。意與獻陵之對正相似。珵後改名有貞。
  • 2.    張廷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