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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鹽

鎖定
鹽在人民生活中的不可或缺性,奠定了它在古代國家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史記·貨殖列傳》中,太史公將鹽列為各地與玉石、金、銅、鐵等具有同等地位的重要資源。書中記載的“猗頓用盬鹽起”,就是先秦富商靠經營池鹽發家致富的實例。
中文名
官鹽
拼    音
guān yán
釋    義
亦比喻合法的東西
出    處
杜甫鹽井

官鹽官鹽簡介

:官鹽
:舊時凡由官府生產經銷或向官府納税後銷售的食鹽均稱官鹽。。
:詩:“滷中草木白,青者官鹽煙。”
示例: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 平叔 請令州府差人自糶官鹽,收實估匹段,省司準舊例支用,自然獲利一倍已上者。”

官鹽鹽的歷史淵源

鹽,是人民生活必需品。“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人們的生活,沒有一天能夠離開鹽。作為“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的美食大國,誰不知道鹽為“五味之首”?記得嗎?在陸文夫的著名小説《美食家》中,曾有一段主人公朱自冶“口吐蓮花”介紹鹽之妙用的精彩情節!

官鹽鹽鐵官營

春秋名相管仲齊國實行的“官山海”,大約是我國曆史上最早實施的鹽鐵專賣政策,它使齊國迅速致富,成就為春秋時期的第一個霸主。不過,儘管管仲倍受後人推崇,他死後的數百年裏,除鋭意變法的商鞅外,卻很少有人效仿他的強國之策。直到漢武帝時期,朝廷因連年征討匈奴,中央財政日漸空虛,而民間富商“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這才發現鑄錢和煮鹽對國家賦税的極端重要性,由此催生了在中國歷史上時斷時續實施了長達2000餘年的“鹽鐵官營”政策。
所謂“鹽鐵官營”,就是將冶鐵、煮鹽的經營權全部收歸中央政府。就鹽業官營而言,鹽商們只有得到政府的許可,才能以交納重税為條件獲得經營權 [1] 

官鹽鹽政管理

從漢開始的歷朝歷代,無不強調鹽在國民經濟中的極端重要性。《漢書·食貨志》稱鹽為“食者之將,人人仰給”;《魏書·食貨》稱:“鹽者,國之大寶”;《新唐書·食貨志》稱:“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宮闈服御、軍餉、百官俸祿,皆仰給焉”;《元史·食貨二》稱:“國之所資,其利最廣者莫如鹽。”
因此,歷朝歷代都很重視鹽政管理。歷史上實施鹽政管理的最高衙門,漢代為大司農。唐代先為最高行政機構尚書省,後專設鹽鐵使。宋代權歸太尉府。元代的鹽政最高管理機構是中央政府中書省。明、清兩代,則均類屬於尚書省的户部衙門。
各個朝代地方鹽政管理官員,均按產區設置,漢代叫鹽官。唐代前期,與中央主管名稱基本一致,叫鹽鐵轉運使,後期改稱鹽鐵使。元、明、清三代大體都叫“轉鹽運使司鹽運使”,簡稱“鹽運司”。
各朝代基層鹽官,漢即稱為鹽官,唐為鹽池鹽井監,宋為鹽倉監,元、明、清三代在各大鹽場設鹽課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