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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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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洛(1530年-1600年),字禹秀,號範溪。保定府安肅縣遂城(今河北省徐水縣遂城鎮)人。明朝中後期名臣。
鄭洛為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進士,除授登州推官。後入朝為御史,劾罷首輔嚴嵩黨羽鄢懋卿等。萬曆七年(1579年),以兵部左侍郎總督宣大及山西軍務,累加太子太保,入朝為兵部尚書。萬曆十四年(1586年),改戎政尚書。萬曆十八年(1590年),加兼右都御史,經略陝西、延、寧、甘肅及宣、大、山西邊務,處置洮河之變。他以分化政策圍剿青海叛軍,平“海寇之患”。累加至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遭言官誣劾,遂謝病歸鄉。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鄭洛逝世,年七十一。獲贈太保諡號“襄敏”。
別    名
鄭雒
鄭經略
禹秀
範溪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保定府安肅縣遂城
出生日期
1530年
逝世日期
1600年
主要成就
安撫北疆,處理明蒙關係
主要作品
《鄭經略奏疏》
本    名
鄭洛
官    職
兵部尚書右都御史太子太保
追    贈
太保
諡    號
襄敏

鄭洛人物生平

鄭洛嶄露頭角

鄭洛的曾祖鄭臻,曾任浙江織染局大使;他的祖父鄭隆、父親鄭顯均因鄭洛顯貴而獲贈兵部尚書
鄭洛博覽好學,少事寡母,以孝著名。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鄭洛登丙辰科進士,授登州府推官 [1]  。複審聚眾盜礦案,改原判之誤,使得上百名無辜百姓獲釋;查糾已判孫華搶劫案,使冤屈昭雪,真兇獲捕,深得民心。遂被徵入朝中為御史 [2]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鄭洛奉旨查辦內閣首輔嚴嵩黨羽鄢懋卿、萬寀、萬虞龍等貪污鹽課案,查得嚴嵩是禍首,世宗詔斬鄢懋卿,鄭洛唯恐朝廷避重就輕,違旨改鄢懋卿的死罪為革職戍邊。 [2]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以巡按四川、監察御史的身份擔任四川鄉試的監臨官 [3] 

鄭洛促成和議

後來,鄭洛任四川參議、山西參政,輔佐宣大總督王崇古促成俺答封貢 [4] 
明神宗萬曆二年(1574年),自浙江左布政使轉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後改巡撫大同,加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再入朝任兵部右侍郎 [4] 

鄭洛經略宣大

萬曆七年(1579年),鄭洛以兵部左侍郎總督宣府、大同及山西軍務。俺答汗之弟、蒙古右翼永謝布萬户喀喇沁部領主昆都力哈的兒子滿五大派部下銀定入侵邊境,掠奪貢市,鄭洛命沿偏關經老牛灣至雁門五百里防線修屯堡,建觀敵台,同時奏請神宗暫停貢市,派使者責成俺答汗進獻牲畜謝罪,才同意恢復貢市。 [5] 
俺答汗之妻三娘子輔佐俺答汗與明朝和議,威望極高,諸部都受她約束。萬曆九年(1581年),俺答汗去世,其子辛愛黃台吉於次年襲封順義王。黃台吉“年老且病”,想要按照蒙古當時風俗娶庶母三娘子為妻,但三娘子不肯,率部眾西走,黃台吉親自追趕,“貢市久不至”。鄭洛深知三娘子對於明蒙關係的重要性,於是遣使勸三娘子説:“夫人能歸屬順義王(指黃台吉),則不失朝廷的恩寵,否則不過是塞上的一個婦人而已。”三娘子顧全大局,最終同意與黃台吉成婚。明蒙貢市恢復如舊。鄭洛憑藉此功,被加拜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6] 
萬曆十四年(1586年),黃台吉去世,其長子扯力克襲位。此時,三娘子將同明朝互市的印信交給了自己和俺答汗的兒子布塔施裏,並練兵萬人,築城別居。扯力克大怒,發兵討伐 [7]  。鄭洛擔憂貢市不穩,於是告諭扯力克説:“夫人三世歸順,你能與她婚配,就是順義王,如若不然,朝廷另有人選。”扯力克於是驅逐所有妾室,與三娘子成婚。次年,明廷正式冊封扯力克為順義王,三娘子為忠順夫人,二人和解。隨後,鄭洛上疏請求限定互市的馬匹數量:宣府不得超過三萬匹;大同一萬四千匹;山西六千匹。並要求諸將嚴治守備,以防盜竊,並“無輕遏其部落馳獵者”。神宗覽奏,甚為嘉許。 [8] 
御史許守恩彈劾鄭洛,鄭洛因而請求辭職回鄉,神宗不允。鄭洛的官銜,自太子少保累加至太子太保,後更入朝任戎政尚書 [9] 

鄭洛洮河之變

萬曆十八年(1590年),洮河用兵,神宗命鄭洛兼右都御史,經略陝西、延、寧、甘肅及宣、大、山西邊務。自俺答汗皈依藏傳佛教格魯派之後,便在青海湖南建仰華寺,且留下永邵卜別部把爾户及丙兔火落赤等守衞,放牧於青海。其餘各部往來者,經常取道甘肅鎮,甘肅方面因明蒙貢市,故而未加禁止。丙兔死後,其子真相進據莽剌川,火落赤則佔據捏工川,進一步蠶食河湟番族。河套都督卜失兔遣使邀扯力克往青海,扯力克向鄭洛去信,以前往仰華寺為名。鄭洛讓他從塞外前去,又告諭三娘子:“賜給那裏的撫賞不能過多,而且順義王家在東部,恐怕有內顧之憂。”扯力克尚未抵達,把爾户部一位士兵擅入西寧,與醉酒的副總兵李奎發生衝突,李奎被射殺。火落赤、真相遂包圍舊洮州,副總兵李聯芳戰死。青海蒙古大舉進攻臨洮、河州、渭源等地,總兵官劉承嗣作戰失利,遊擊李芳等人陣亡。此時,扯力克已至仰華寺,火落赤、真相挾以為重,“關中大震”,只有把爾户未協同叛亂。朝廷聞訊後,詔令鄭洛經略七鎮,負責處置此事,並停止與蒙古的貢市。隨後將三邊總督梅友松革職為民,命鄭洛兼領其事。 [10] 
鄭洛認為洮河之變,緣自邊鎮聽任蒙古諸部進入青海,於是馳往甘肅,下令:“蒙古諸部自青海北歸的,允許其借道;自北南下青海的,便勒兵抗拒。”不久,卜失兔抵達水泉,想要援助青海諸部,與甘肅總兵官張臣相持一個多月,終被鄭洛設伏擊破,卜失兔“僅以身免 [11]  。隨後前來的莊禿賴聽聞卜失兔兵敗,亦撤退。 [12] 
萬曆十九年(1591年),鄭洛進入西寧,控扼青海。扯力克聽説後,西遷二百里,歸還此前在洮河之變中所掠的明朝人口,與三娘子一同謝罪,並請北歸。火落赤、真相連夜遁走,蒙古河套部將領可卜列、宗塔兒等留在莽剌川(今青海貴南一帶)南山 [13]  。鄭洛擔憂諸部連結,於是先遣使催促扯力克北歸,另派贊畫梁雲龍萬世德收服番族,“招回諸番八萬餘人”,以孤立青海蒙古,並將該處情況盡皆奏稟朝廷,具陳“收番”的六個好處。 [14] 
當時,扯力克觀望局勢,並未按時北歸,鄭洛加以籠絡,先派總兵官尤繼先襲破莽剌川的蒙古部落,擒斬百餘人(見莽剌川之戰 [13]  。但督撫魏學曾葉夢熊等力主對蒙作戰,鄭洛堅持不允。葉夢熊於是調苗兵三千作為先鋒,並詆譭鄭洛為當代的秦檜賈似道。適逢扯力克北歸謝罪,請求恢復貢市,鄭洛遂進兵青海,驅逐火落赤、真相,焚燬仰華寺,在西寧、歸德置兵戍守,之後回師。兵部尚書石星因宣大方面軍務緊急,請速召鄭洛討論和戰之計。 [15] 
鄭洛入朝後,與總督蕭大亨、巡撫王世揚邢玠等人上疏認為,扯力克既已推卸罪責,願意臣服,而蒙古“部落數千裏,部長十餘輩”,亦有不少未與明朝對立的部落“馴服猶故”。不能因扯力克一人,降罪諸部。可以讓扯力克擒回外叛的史二官,再酌情討論復市之事,較為妥當。神宗同意。不久後,鄭洛加官少保,仍在朝主持戎政事務。而扯力克果然將史二官擒來,貢市得到恢復。 [16] 

鄭洛歸家逝世

就在成功處理洮河變亂後不久,給事中張棟、太僕寺丞徐琰等接連上奏彈劾鄭洛,認為他未能應對洮河之變,處置失當,欺騙朝廷,又不能“除兇雪恥”,懲治扯力克及火落赤、真相,反倒以“重利媚之”,請求治其誤國之罪。鄭洛聞言,遂告病歸家。但石星奏稱鄭洛未有媚敵行為,且其人頗有威望,不應廢置不用。三年後,官軍與番部合力大破把爾户於西寧,石星再奏鄭洛之前收服番部的功勞,“再詔起用”,但因朝議分歧,最終未成。 [17]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鄭洛逝世,享年七十一歲。 [18]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八月七日,朝廷追贈鄭洛為太保,賜諡“襄敏”,並蔭補其一子為國子監生 [19] 

鄭洛主要影響

鄭洛在總督宣大及山西軍務期間,成功與蒙古俺答汗議和。長期負責處理明蒙關係。萬曆十八年(1590年),經略陝西、延、寧、甘肅及宣、大、山西邊務,處置洮河之變。他以分化政策圍剿青海蒙古,相繼奪得鎮羌(今甘肅固原)、水泉(今甘肅永昌)、莽刺(今青海西寧一帶)、湟中(今青海東北部)等地,退敵十餘萬。

鄭洛歷史評價

張廷玉:譚綸、王崇古諸人,受任巖疆,練達兵備,可與餘子俊、秦紘先後比跡。考其時,蓋張居正當國,究心於軍謀邊瑣。書疏往復,洞矚機要,委任責成,使得展布,是以各盡其材,事克有濟。觀於此,而居正之功不可泯也。 [20] 明史

鄭洛主要作品

皇明經世文編》輯錄有《鄭經略奏疏》2卷。錄有其奏疏15篇 [21-22]  。另有《白賁堂詩草》14卷存世 [23]  《鄭襄敏公赤牘》存世該書共十九卷,多是鄭洛任職期間寫給內閣、吏部、兵部、督撫等重要衙門長官的書信。其內容關涉地方政務,在推進明代督撫舉薦權、明蒙"貢市"關係、華北地區鄉紳與縣域社會等方面的研究上,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24] 

鄭洛後世紀念

為紀念鄭洛,安肅(治今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城內建過街“柱國坊”,寬2丈,高2丈5尺,青石料柱,通體浮雕雲紋,橫木、石條相連,上刻6寸正楷大字“太子太保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尚書經略七首總鎮三邊鄭洛”,背刻“柱國坊”,傳為明御筆所書。

鄭洛史料索引

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列傳第一百十》 [20] 
參考資料
  • 1.    《御選明詩姓名爵裏》:(鄭洛)字禹秀,安肅人。嘉靖丙辰進士,除登州推官。
  • 2.    《明史》卷222《鄭洛傳》:鄭洛,字禹秀,安肅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除登州推官,徵授御史。劾罷嚴嵩黨鄢懋卿、萬寀、萬虞龍。
  • 3.    屈萬里等編.明代登科錄彙編·十六:學生書局,1969:8219
  • 4.    《明史》卷222《鄭洛傳》:出為四川參議,遷山西參政。佐總督王崇古款俺答有功。萬曆二年,由浙江左布政使改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移大同,加右副都御史,入為兵部右侍郎。
  • 5.    《明史》卷222《鄭洛傳》:七年,以左侍郎總督宣、大、山西軍務。昆都力子滿五大令銀定入犯,洛奏停貢市,遣使責俺答罰贖駝馬牛羊,乃復許款。
  • 6.    《明史》卷222《鄭洛傳》:三娘子佐俺答主貢市,諸部皆受其約束。及辛愛襲封,年老且病,欲妻三娘子。三娘子不從,率眾西走,辛愛自追之,貢市久不至。洛計三娘子別屬,則辛愛雖王無益,乃使人語之曰:“夫人能歸王,不失恩寵,否則塞上一婦人耳。”三娘子聽命。辛愛更名乞慶哈,貢市惟謹。洛以功加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 7.    錢木爾·達瓦買提;趙文增,英玉佩,那順巴特爾.中國少數民族文化大辭典:民族出版社,1999-06-01
  • 8.    《明史》卷222《鄭洛傳》:十四年,乞慶哈死,子撦力克當襲。三娘子以年長,自練兵萬人,築城別居。洛恐貢市無主,復諭撦力克曰:“夫人三世歸順,汝能與之匹,則王,不然封別有屬也。”撦力克盡逐諸妾,復妻三娘子。遂以明年嗣封,並奏封三娘子忠順夫人。洛乃上疏請定市馬數,宣府不得逾三萬,大同萬四千,山西六千,而申飭將吏嚴備,以防盜竊,且無輕遏其部落馳獵者。帝嘉納之。
  • 9.    《明史》卷222《鄭洛傳》:御史許守恩劾洛。乞歸,不允。自太子少保累加至太子太保,召為戎政尚書。
  • 10.    《明史》卷222《鄭洛傳》:十八年,洮河用兵,詔兼右都御史,經略陝西、延、寧、甘肅及宣、大、山西邊務。松套賓兔等屢越甘肅侵擾河、湟諸番。及俺答迎佛,又建寺於青海,奏賜名仰華,留永邵卜別部把爾户及丙兔、火落赤守之,俱牧海上。他部往來者,率取道甘肅,甘肅鎮臣以通款弗禁也。丙兔死,其子真相進據莽剌川,火落赤據捏工川,益併吞番族。河套都督卜失兔亦遣使邀撦力克,撦力克遺洛書,以赴仰華為名。洛使從塞外行,又諭忠順夫人曰:“彼中撫賞不能多,且王家在東,恐有內顧憂也。”撦力克遂行。未至,把爾户部卒闌入西寧。副總兵李奎方醉,單騎馳之。卒持鞚自白,為奎所斫,遂大噪,射奎死。火落赤、真相進圍舊洮州,副總兵李聯芳敗歿。入臨洮、河州、渭源,總兵官劉承嗣失利,遊擊李芳等皆死。當是時,撦力克已至仰華,火落赤、真相益挾為重,關中大震,惟把爾户不助逆。事聞,詔洛經略七鎮,以僉事萬世德、兵部員外郎梁雲龍隨軍贊畫,而停撦力克貢市。俄罷總督梅友松,命洛兼領其事。
  • 11.    《明史》卷239《張臣傳》:十八年春,移鎮甘肅。火落赤犯洮、河,卜失兔將往助之,其母泣沮,不從,遂攜妻女行,由永昌宋家莊穴牆入。臣逆戰水泉三道溝,手格殺數人,奪其坐纛。卜失兔及其黨炒胡兒並中流矢走,臣亦被創。將士斬級以百數,生獲其愛女及牛馬羊萬八百有奇。
  • 12.    《明史》卷222《鄭洛傳》:洛以洮河之禍,由縱敵入青海,乃馳至甘肅,令曰:“北部自青海歸巢者,聽假道;自巢入青海者,即勒兵拒之。”未幾,卜失兔至水泉,欲趨青海。總兵官張臣與相持月餘,洛設伏掩擊之,卜失兔僅以身免。莊禿賴後至,聞之亦退去。
  • 13.    陳顯泗 主編.中外戰爭戰役大辭典:湖南出版社,1992-12:207
  • 14.    《明史》卷222《鄭洛傳》:明年,洛與雲龍入西寧,控扼青海。撦力克聞之,西徙二百里,還洮河所掠人口,與忠順夫人輸罪請歸。火落赤、真相亦夜去,兩川餘黨留莽刺南山。洛慮諸部約結,先遣使趣撦力克北歸,別遣雲龍、世德收番族以弱其勢,而具以狀奏聞。言:“自順義南牧,借途收番,子女牛羊皆有之,生死唯所制。洮河之役,遂為嚮導,番戎之勢不分,則心腹之患無已。臣鼓舞勞來,招回諸番八萬餘人,皆陛下威德所致。”且具陳收番有六利。
  • 15.    《明史》卷222《鄭洛傳》:是時,撦力克觀望不即歸,洛與相羈縻,先遣總兵官尤繼先擊走莽剌餘寇。督撫魏學曾、葉夢熊等請決戰,夢熊又騰書都下,洛疏持不可。夢熊乃調苗兵三千為選鋒,詆洛為秦檜、賈似道。會撦力克北歸謝罪,乞復貢市,洛乃進兵青海,走火落赤、真相,焚仰華,置戍西寧、歸德而還。尚書石星以宣、大事急,請速召洛究款戰之計。
  • 16.    《明史》卷222《鄭洛傳》:洛既至,與總督蕭大亨、巡撫王世揚、邢玠等上疏曰:“撦力克諉罪火落赤、真相,桀驁之狀已斂。且其部落數千裏,部長十餘輩。在巢保疆者,宣鎮則青把都兄弟未嘗東窺薊、遼,而兀慎、擺腰五路之在新平,馴服猶故。在西行牧者,不他失未嘗窺莽、捏,而大成比妓則又歸巢獨先。今以一人之罪,概絕諸部,消往日之恩,開將來之隙,臣未見其可。今史二外叛,屢犯邊疆,若令順義王縛獻以著信,然後酌議市賞,在我固未為失策也。”議遂定。尋加少保,仍召理戎政。順義王果縛史二來獻,復款如故。
  • 17.    《明史》卷222《鄭洛傳》:初,閲邊給事中張棟言,洮河之衄,殞將喪師,洛為其所輕,故東西移帳自便。太僕寺丞徐琰復詆洛,乞處分以除誤國之罪。棟再疏劾洛欺罔,給事中章尚學亦請令洛回宣、大。至是撦力克歸,棟又言:“火、真亂首,順義亂階,洛宜除兇雪恥,乃虛詞誘敵,而重利媚之。今火、真依海為窟,出沒如故,洛輒侈然敍文武勞。乞敕所司,毋徇洛請。”洛乃謝病歸。尚書星言洛無重利啖敵事,且有威望,不宜久棄。逾三年,官軍與番人夾擊把爾户於西寧,大破之。星復奏洛收番之功,再詔起用。當時以洛有物議,卒不推也。
  • 18.    《明史》卷222《鄭洛傳》:卒,贈太保,諡襄敏。
  • 19.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362:(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壬申,贈原任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鄭雒為太保,蔭一子為國子生。
  • 20.    《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列傳第一百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09-10]
  • 21.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5-24]
  • 22.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5-24]
  • 23.    黃仁生著.日本現藏稀見元明文集考證與提要:嶽麓出版社,2004:204-205
  • 24.    韓帥.鄭洛著《鄭襄敏公赤牘》的史料價值[J].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9(03):82-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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