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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皋
(明代後期內閣首輔)
鎖定
趙志皋(1524年4月16日
[13]
—1601年10月8日),字汝邁,號濲陽,自號六虛主人,浙江金華府蘭溪縣(今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人,祖籍浙江衢州府西安縣(今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明代後期內閣首輔,北宋名臣趙抃之後。
[16]
- 本 名
- 趙志皋
- 字
- 汝邁
- 號
- 濲陽、六虛主人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浙江金華府蘭溪縣(今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
- 出生日期
- 1524年4月16日
- 逝世日期
- 1601年10月8日
- 主要作品
- 《內閣奏題稿》《四遊稿》《靈洞山房集》
- 主要成就
- 兩度任內閣首輔,參與寧夏之役的決斷
- 祖 籍
- 浙江衢州府西安縣(今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
- 官 職
- 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 追 贈
- 太傅
- 諡 號
- 文懿
趙志皋人物生平
趙志皋刻苦求學
嘉靖三年三月十三日(1524年4月16日),趙志皋出生於浙江金華府蘭溪縣(今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
[13]
趙志皋將要出生時,母親張氏夢到太陽的光華環繞着房間,等到出生後,美如冠玉,雙目炯炯,異於其他凡兒。趙志皋自少聽從父親和老師的訓誡,勤於讀書。
[19]
趙志皋逆張貶職
萬曆五年(1577年)八月,晉升為翰林院侍讀。
[21-23]
當時,張居正服喪期限未滿,奪情入仕,準備對吳中行、趙用賢施行廷杖。十月,趙志皋與張位、習孔教等人上奏相救,被阻擋不能呈上,他們請求將吳中行等人的奏疏交給史官,張居正很惱怒。
[24]
十一月,遇上星變而考察京官和朝廷官吏,將趙志皋逐出京都出任廣東副使。
[25-27]
趙志皋薦起南京
萬曆十一年(1583年)十月,升任南京國子監司業。
[32-33]
趙志皋一任首輔
參見:寧夏之役
萬曆二十年(1592年)春天,王家屏被罷免,王錫爵受召見還沒有到京,趙志皋於是繼王家屏為內閣首輔。當時,明朝寧夏駐軍首領哱拜發動叛亂,朝廷派兵鎮壓,而此次軍事行動大都由他商議決定。主事嶽元聲上奏劾論王錫爵,其中稱主政者擾亂國家,被主事褚壽賢、給事中許弘綱駁斥。趙志皋兩次上疏辯解,明神宗都不追問。
[2]
趙志皋二任首輔
參見:萬曆朝鮮戰爭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王錫爵返回朝廷擔任內閣首輔,次年五月致仕返鄉,趙志皋才開始執政。
[3]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六月,遼東兵事失利,詔令解除巡撫韓取善的官職,將副使馮時泰逮捕,投入詔獄,而總兵官楊紹勳只下交御史考察。給事中吳文梓等人疏論此事不公平,趙志皋也稱:“邊疆遭侵犯,是武臣的罪責。如今寬大楊紹勳而將文官從重治罪,武臣更加放縱,文官更加喪失氣概。”明神宗不依從,馮時泰竟然被貶責去戍邊。皇太后的誕辰,神宗接受朝賀完畢,在暖閣召見輔佐大臣,趙志皋主張寬恕御史彭應參。言官請求減少織造,趙志皋等人聯合奏請。不久又極力論述奏章滯留在宮中的弊端,請求全部交給各部門商議行事。明神宗厭惡宦官張誠與霍文炳結黨,因為言官不檢舉揭發,將二十多人貶官、罷職。趙志皋等人接連上奏勸諫,明神宗都不接納。趙志皋任首輔期間,晉升為少傅,加封為太子太傅,改任建極殿大學士。
[4]
[45]
趙志皋開始擔任首輔時,正值西華門受災,御史趙文炳抨擊他,吏部郎顧憲成等人以全體辭職來驅逐趙志皋,實際目的是要激起明神宗的惱怒。此後給事中張濤、楊洵,御史冀禮、況上進,南京評事龍起雷相繼發表詆譭之意。而巡按御史吳崇禮彈劾他的兒子兩淮的副運使趙鳳威,趙鳳威被停止俸祿。不久,工部郎中嶽元聲極力陳述應該將趙志皋驅逐。給事中劉道亨進行詆譭最為積極。趙志皋很憤怒,稱:“同是內閣大臣,往日有權有勢,則爭相趨附他以圖晉升官職。現在權勢削弱分散,就爭相攻擊他以圖聲名。”因此請求退休的心情更急切。明神宗下諭令撫慰他。
[51]
趙志皋議和失敗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明日和議失敗,抨擊者蜂起,凡是彈劾石星必然提及趙志皋。
[6]
趙志皋每次被抨擊,就上奏請求退休,神宗總是勉勵、挽留他。先曾譴責抨擊的人來告慰他,後來抨擊的人更加多了,就大都將奏章扣壓而不下發,而且對趙志皋的挽留更堅決。等到封貢的事情完全失敗,石星被判欺君之罪而投入監獄等候處死,張位也因為楊鎬的原因被剝奪官職,而趙志皋始終沒有被審查。然而趙志皋已經病得不能處理政務,多次上奏請求退休,御史於永清、給事中桂有根又上奏抨擊他。
[7]
趙志皋卧病諫言
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兩宮遭災,彗星出現,日食有九分多,三座宮殿又遭災,連年變異迭出。趙志皋請明神宗下詔治他的罪,於是接連奏陳時政的失誤。其中最大的事是確定國家的根本、罷除礦税等事,共十一條,明神宗下優詔答覆。
[48-49]
趙志皋卒於官邸
後來,趙志皋的病情加重,請求在家休假四年,上奏達八十多次。
[52]
萬曆二十九年九月十三日(1601年10月8日),趙志皋去世於京城的府邸,享年七十八歲,明神宗對趙志皋加祭四壇,追贈太傅,諡號文懿。
[9]
[53]
趙志皋主要影響
趙志皋政治
趙志皋擔任內閣首輔,經歷了寧夏之變、國本之爭、礦税、萬曆援朝戰爭等多項事件。寧夏之變時,首輔王家屏因立國本之事與明神宗博弈,辭官回家表示決心,首輔之事都由時任次輔的趙志皋代理,趙志皋多次上奏疏嚮明神宗諫言有關兵力分配和軍費的問題,盡職盡責。
[55]
“國本之爭”是明神宗立太子的矛盾中心。在趙志皋正式任首輔之前,申時行、王家屏、王錫爵都因與冊封太子之事陷入明神宗和羣臣的爭執之中而受牽連乞休。皇長子年十六時,趙志皋曾嘗試請為其舉冠婚禮,明神宗命禮官進行具體商議制定儀式。然而等儀式制定成後,明神宗又不實行。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三月,趙志皋等再一次嚮明神宗諫言請為皇長子舉行冠禮,明神宗終不允。
[55]
礦税的出現對明朝萬曆政局有深遠影響。萬曆後期疏於朝政而好斂財,於礦税一事橫徵暴斂,民生疾苦。趙志皋任少傅加太子太傅後,藉着“兩宮災,彗星見,日食九分有奇,三殿又災,連歲間變異迭出”之機下罪己詔,嚮明神宗“陳時政缺失”,以“定國本、罷礦税諸事”為重,但明神宗僅僅“優詔報聞而己”。
[55]
趙志皋軍事
- 推動萬曆明日和議
萬曆明日和議中,趙志皋多次明確表達支持議和,在和議過程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趙志皋之所以主張和議的原因有三:
- 明朝在壬辰戰爭中,兵力糧餉損耗巨大,繼續遠征將使國庫空虛,民力負擔過重,不利於明朝內部安定,不是長久之計;
壬辰戰爭中的明日和議,是一場涉及明、朝、日三方的利益博弈。但各方為自身謀取最大利益,使這場和議推動極為困難。但趙志皋依然在和議中堅定立場,發揮了重要作用。大臣邢斬在參奏趙志皋時所説,在推動冊封與和議的過程中,“輔臣趙志皋深信其説而主持於中,樞臣石星深信其説而擔當於內”間,較準確地點明瞭“主持於中”的首輔趙志皋在和議中的地位和作用。無論冊封與和議的成敗與否,為減輕明朝國力損耗計,為維護“朕心獨斷”的明神宗決策的威望計,為保全自己的政治利益計,作為首輔的趙志皋推動和議是他不得不做出的選擇。
[5]
趙志皋文學
- 散文
《趙文懿公文集》共收趙志皋文81篇,其中詔1篇、敍32篇、序3篇、記13篇、傳2篇、碑墓銘11篇、祭文5篇、雜著18篇。其文氣概如其人,温厚敦和,且多以説理為主。如《最樂堂記》,此文是為最樂堂作記,但作者先表達了自己對“為善最樂”的看法。他認為人生處世,應當知足常樂,不應該一味追求外在的物質享受。很多人以追求貨寶、聲色、輿馬、衣服、飲食、宮室台榭、馳騁田獵為生活樂趣,但這樣的追求只會讓身體俱疲勞,患得患失而危機四伏。真正的快樂就是於物無求,於心無愧,言而有信,樂善好施,人生才不會以得失為喜悲,這才是快樂的真諦。雖然作者此文多以説理為主,頗具道學家的意味,但其所言句句在理,有警醒世人之意義。
[58]
又《內閣奏題稿》共收其奏議一百零三篇,雖不求行文文理,但上疏陳事能盡述實情詳細,大都奏議都是趙志皋為國為民、盡職盡心之作。如《請緩織造》,此疏就國家年年興織造要措辦錢財一事,極陳百姓和工部實情,酌量輕重緩急、利害關係,言簡意賅。此外又有《題減織羊絨》《請罷礦税》《題邊功爵賞》《請錄用罪廢》《乞振朝綱》等等,皆言國事,指陳利弊,但神宗往往不納,以致一心為國的趙志皋心灰意冷,遂有歸意。
[58]
- 詩歌
趙志皋未有詩集傳世,今所見詩作大抵存於後人所輯各詩歌總集中。雖所存不多,但寫景述懷,也頗有風致。如寫景詩《春半館題》,這首五言近體以描寫春景為主,冬天的餘寒剛過,温暖的春風已開始吹拂大地,特別是“馬色金堤映,鶯聲御苑通”一聯,用倒裝的手法描寫在堤上行人和處處鶯啼,將春天覆蘇、活潑的生氣展現得十分生動形象,表達了詩人面對美景應及時駐足欣賞的人生態度。此詩風格自然,語言雅緻,阮元聲評此詩風格為“風韻大雅”。雖然趙志皋的詩歌成就不如散文,但是其詩歌大都寫景清新自然,意境優美,不乏佳作。
[58]
趙志皋思想
趙志皋師從王陽明弟子錢德洪和王畿,思想上兼採兩家之長,既重視良知功夫論,主張實修實證,又重視良知心體作用,強調政學合一。趙志皋與眾多陽明後學一樣熱衷於從事講學講會活動,他在故鄉蘭溪參與陽明學講會長達十年之久,並於萬曆初年與在京陽明後學要員發起京師講學之會,重續一度中止的京師講會活動,又在張居正卒後延請泰州學派羅汝芳講學於南京雞鳴寺憑虛閣,規模盛大,影響廣遠。
[59]
趙志皋雖師從王陽明兩大得意弟子,並積極參與或組織陽明學講會,但他並不“以此自見”。趙志皋明確反對時人標榜講學之風,拒絕陽明學末流虛談空論,批評其無益於身心性命和家國安危,強調陽明學是識體有用之學,主張並踐行“政學合一”之論。隆、萬之際,徐階、趙貞吉等在朝王學以內閣首輔身份興起並號召講學,但萬曆年間首輔趙志皋並沒有如法炮製,他重視以其素所講習的致良知之學,施於政治,改善治理。
[59]
因此,趙志皋的陽明學之路,揭示晚明陽明學發展變化的側面,即由以往興起講學講會,走向結合個人身心修養和有益於家國方面縱深發展。不過,從趙志皋為政十年而難有作為的事實來看,面臨萬曆年間君主怠政、黨爭興起的特殊政治環境,所謂識體有用的陽明學也有明顯限度。
[59]
趙志皋歷史評價
陸光祖:①二臣(趙志皋、張位)之賢,不負所舉。
[44]
(《明神宗實錄》引)②臣等素知二臣(趙志皋、張位)之賢,士論稱為正人君子,望其柄用。今皇上信納閣臣之言,用之輔理,良協輿情,臣等不勝忻躍。
[57]
(《復請申明職掌會推閣臣疏》)
朱賡:嗟乎!江陵氣橫一世,公挺身折之至困抑不悔。及公佐天子而齮齕公者亦時有,公非惟不罪言者,且並其姓名忘之,其雅量何可及哉!居鄉立朝,一以誠確謹厚,始終不替,而祿位崇極,齒筭綿長,子孫繩繩,夫豈偶然也歟?
[14]
(《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
張廷玉等:①志皋為首輔,年七十餘,耄矣,柔而懦,為朝士所輕,詬誶四起。
[10]
(《明史》)②四維等當軸處中,頗滋物議。其時言路勢張,恣為抨擊。是非瞀亂,賢否混淆,羣相敵仇,罔顧國是。詬誶日積,又烏足為定論乎。然謂光明磊落有大臣之節,則斯人亦不能無愧辭焉。
[10]
(《明史》)
趙志皋軼事典故
趙志皋兩州同
萬曆五年(1577年),張居正被奪情,除了吳中行、趙用賢抗疏外,張位和趙志皋均有違背張居正的言論。因此在張居正主持的辛巳京察時,二人都被貶為州同知。萬曆十九年(1591年),二人又同時被起用,拜相,當時的人將宋詩改編,以嘲諷這件事:“龍樓鳳閣九城重,新築沙堤走相公,我貴我榮君莫羨,十年前是兩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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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皋朝士所輕
趙志皋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先輩 | 遠祖 | 趙抃 | 字閲道,號知非子,衢州西安(今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北宋時期名臣。 |
六世祖 | 趙文慧 | —— | |
五世祖 | 趙良薤 | —— | |
高祖 | 趙時敏 | —— | |
趙年 | 浙江湯溪(今浙江婺城)人,成化十一年(1475年)進士,官至工部郎中、奉政大夫,贈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 ||
祖父 | 趙晨 | 縣主簿。贈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 |
父親 | 趙賢 | 贈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 |
母親 | 張氏 | —— | |
平輩 | 妻子 | 方氏 | —— |
子輩 | 兒子 | 趙鳳威 | |
趙志皋主要作品
崇禎年間,趙志皋之孫趙世溥集趙志皋生平散文篇目成《趙文懿公文集》四卷,今收於《四庫禁燬》行於世。又早年貶官歸家,築室閣於靈洞山,與賓客在此吟詠山水,詩酒唱和,遂編《靈洞山房集》以傳於世。後位居高位,為國盡心盡力,常上疏皇帝,指陳政事,其於奏題疏議編成《內閣奏題稿》十卷,今收於《四庫續修》《四庫存目》行於世。另有《四遊稿》六卷,《召見紀事》一卷等,惜今未見傳本。其詩歌所存不多,今主要散見於各詩歌總集中,《金華詩錄》錄其詩16首,《金華詩粹》錄其詩21首,《明詩綜》錄其詩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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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皋後世紀念
- 墓址
趙志皋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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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尋召為吏部左侍郎。
- 2.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明年春,王家屏罷,王錫爵召未到,志皋暫居首輔。會寧夏變起,兵事多所諮決。主事嶽元聲疏論錫爵,中言當事者變亂傾危,為主事諸壽賢、給事中許弘綱所駁。志皋再辨,帝皆不問。
- 3.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二十一年,錫爵還朝,明年五月遂歸,志皋始當國。
- 4.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遼東失事,詔褫巡撫韓取善職,逮副使馮時泰詔獄,而總兵官楊紹勳止下御史問。給事中吳文梓等論其失平,志皋亦言:“封疆被寇,武臣罪也。今寬紹勳而深罪文吏,武臣益恣,文吏益喪氣。”帝不從,時泰竟謫戍。皇太后誕辰,帝受賀畢,召見輔臣暖閣,志皋論宥御史彭應參。言官乞減織造,志皋等因合詞請。尋極論章奏留中之弊,請盡付諸曹議行。帝惡中官張誠黨霍文炳,以言官不舉發,貶黜者三十餘人。志皋等連疏諫,皆不納。累進少傅,加太子太傅,改建極殿。
- 5. 範敬如. 明朝首輔趙志皋與萬曆明日和議[J]. 齊魯師範學院學報, 2018, 第33卷(5):116-122.
- 6.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二十四年,日本封貢事僨,首輔趙志皋、尚書石星俱被劾。
- 7.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志皋身在牀褥,於罷礦、建儲諸大政,數力疾草疏爭,帝歲時恩賜亦如故。
- 8.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皇長子年十六時,志皋嘗請舉冠婚禮。帝命禮官具儀。及儀上,不果行。二十六年三月,志皋等復以為言,終不允。
- 9.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志皋疾轉篤。在告四年,疏八十餘上。二十九年秋,卒於邸舍。贈太傅,諡文懿。
- 10.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6-02-02]
- 11.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兩州同】江陵奪情,詞林自吳、趙抗疏之外,有張新建、趙蘭溪俱有違言,因以辛巳大計,謫為州同知。后辛卯二公同起拜相,時人改宋詩嘲之雲:龍樓鳳閣九城重,新築沙堤走相公,我貴我榮君莫羨,十年前是兩州同。
- 12.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張居正柄國,權震主。申時行繼之,勢猶盛。王錫爵性剛負氣,人亦畏之。志皋為首輔,年七十餘,耄矣,柔而懦,為朝士所輕,詬誶四起。
- 13. 明禮部.隆慶二年進士登科錄[M].屈萬里.明代登科錄彙編[Z].台灣:學生書局,1969.12:第8850頁.
- 14.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3-20]
- 15.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趙志皋,字汝邁,蘭溪人。隆慶二年進士及第,授編修。
- 16.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公諱志皋,字汝邁,別號瀫陽,浙之蘭溪人,系出清獻公抃之後,其先自衢遷蘭溪……公歸,築室清獻公祠傍,自號六虛主人,枕石漱流,為終焉計。
- 17.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系出清獻公抃之後,其先自衢遷蘭溪,至公曾祖年,成化乙未進士,除行人,擢水部郎。年生主簿晨,晨生賢,是為公父。凡三世,並以公貴,贈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賢配張氏,公母也。張夫人生二子,長即公。
- 18.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上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446頁.
- 19.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公之將生也,母夫人夢日華繞室。及生,美如冠玉,雙目炯炯,絕異凡兒。自少遵父師訓,即知勤奪。
- 20.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弱冠,補邑諸生,督學雷公古河遂以公輔奇公,拔置高等,旋舉於鄉。已,屢試不售,而公發憤益富於學。
- 21.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癸酉,預修穆廟實錄,升侍讀。
- 22.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萬曆初,進侍讀。
- 23.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六十五》:萬曆五年八月……升敍實錄副總裁、纂修等官:吏部左侍郎汪鏜升禮部尚書,少詹事王錫爵升詹事,禮部尚書馬自強加太子少保,禮部右侍郎申時行加太子賓客,右春坊右贊善陳思育升右中允,與左春坊左中允戴洵俱從五品俸級、服色;翰林院修撰趙志皋、田一俊、徐顯卿俱升侍讀,韓世能、張一桂、朱賡、李長春俱升侍講,編修高啓愚、習孔教、範謙、黃鳳翔俱升修撰,簡討王弘誨升編修,左春坊左諭德陳經邦、右春坊右諭德何雒文、司經局洗馬許國、翰林院侍讀張位、侍講于慎行、左春坊左贊善沈鯉、翰林院侍讀羅萬化、修撰王家屏、陳於陛、沈懋學、編修沈一貫各升俸一級。
- 24.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六十八》:萬曆五年十一月……先是,翰林院編修吳中行、簡討趙用賢、刑部員外艾穆、主事沉思孝,各上疏論輔臣張居正奪情事,留中數日。至是降旨,命錦衣衞逮至午門前,中行、用賢各杖六十,發回原籍為民,永不敍;用穆、思孝各杖八十,發極邊充軍,遇赦不宥。中行疏略……用賢疏略謂:“先朝楊溥、李賢亦嘗起復,然溥先以省母還家,賢既以回籍奉旨奪情,固未有不出都門而可謂之起復者也。且陛下所以不允輔臣之請者,豈非謂朝廷政令賴以參決,四海人心賴以觀法者乎?今輔臣方負沉痛,其精神之恍惚,思慮之迫切,必不能如曩日之周悉。而四海之逖聽風聲者,又以拘曲尋常之見疑之,亦必不能如曩日之敬信而承服。是輔臣之勳望積之數年,而陛下顧敗之一日,臣不知陛下何忍而為此也?臣竊因是而感士氣之日靡也。國家設台諫以任紓繩之寄,固非謂其阿意順旨,將迎逢合也。今輔臣之留,皇上既有成命矣,烏用是嘵嘵者?背公誼而狥私情,蔑至性而倡異論,臣誠不知其可也。”穆孝同疏謂……當中行疏上,學士王錫爵會翰林宗伯而下數十人求解於居正,弗納。錫爵徑造喪次言之,辭頗峻。居正勃然下拜,索刀作刎頸狀,曰:“上強留我,而諸子力逐我,且殺我耶?”錫爵亟趣出,知事不可回矣。就逮之日,陰雲忽結,天鼓大鳴,慘黯者移時。受杖畢,較尉以布曳出長安,舁以板闥,即日驅出國門。中行頻絕而蘇,而穆思孝梏舉詔獄中,三日始僉發。中行僦舍都門外,故人間有候視者,邏卒輒籍記之,而廠衞之命隨至。即褁創行,呻吟徹晝夜,股內剜去數十,臠大盈尺,深入者踰寸,竟空一股雲。方中行等得罪時,翰林侍講趙志皋、張位、于慎行、張一桂、李長春、田一俊,修撰習孔教、沈懋學,俱具疏救,格不入。而懋學三貽書居正子懋修,伸經權忠孝之辨,以為:“師相之留為世道訐,諸子之疏亦為世道計,柰何視為狂童,斥為讎黨乎?”此言出,而所云力不能救者,天下疑而弗信矣。又貽書李幼滋雲:“師相之歸宜決,台省之歸宜止。”言甚切直。未幾,孔教、志皋、位相繼遷謫去,錫爵、懋學皆移病歸。
- 25.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六十九》:萬曆五年十一月……翰林院侍讀趙志皋為廣東副使,户科給事中武尚耕、山東道御史趙允升各按察司僉事,尚耕江西,允升山東。
- 26.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張居正奪情,將廷杖吳中行、趙用賢。志皋偕張位、習孔教等疏救,格不上,則請以中行等疏宜付史館,居正恚。會星變,考察京朝官,遂出志皋為廣東副使。
- 27.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今上即位,倚信江陵。江陵以父喪奪情,諸疏劾者皆暗激上怒,廷杖竄戍,而編修吳公中行、趙公用賢復繼之。旨未下,公糾同志七人,以至情大分,面詰江陵,冀遏吳、趙之禍。吳、趙竟亦廷杖,一切劾疏悉不付史局。公以職掌堅請之,使不得秘,江陵怒甚。會星變,察百僚,遂出公廣東按察司副使。公持法平恕,間與名士徜徉山水,況味恬適,而江陵怒猶未釋。
- 28.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辛巳,例察京僚,又黜公。公歸,築室清獻公祠傍,自號六虛主人,枕石漱流,為終焉計。
- 29.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居三年,再以京察謫其官。
- 30. 《國朝獻徵錄·卷十七·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太極殿大學士贈太傅諡文懿趙公志皋墓誌銘》:壬午,江陵逝,南北台省交薦公,起公解州同知,升南京太僕寺丞。
- 31.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居正歿,言者交薦,起解州同知,旋改南京太僕丞。
- 32.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歷國子監司業……並在南京。
- 33.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二》:萬曆十一年十月……升南京太僕寺寺丞趙志皋為南京國子監司業,復除原任湖廣道御史許樂善於江西道,升兵部郎中黃鶴為湖廣副使。
- 34.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七》:萬曆十二年三月……丙戌,命南京國子監司業趙志皋為右春坊右諭德,掌南京翰林院事。
- 35.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四》:萬曆十二年十月……以南京翰林院掌院事右諭德趙志皋為左諭德兼侍讀,司經局洗馬管司業事吳中行為右諭德兼侍講,管理纂修玉牒。
- 36.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歷國子監司業、祭酒……並在南京。
- 37.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二》:萬曆十四年三月……丙午,吏部題升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趙志皋為南京國子監祭酒,升湖廣嶽州府知府梅淳為山西副使,浙江按察司僉事聶良杞為福建右參議。
- 38.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三》:萬曆十五年二月……升南京國子監祭酒趙志皋為少詹事兼侍讀學士,掌本府印信。
- 39.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三》:萬曆十五年十二月……升少詹事趙志皋為南京吏部右侍郎。
- 40.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歷國子監司業、祭酒,再遷吏部右侍郎,並在南京。
- 41.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八》:萬曆十七年十二月……改南京吏部右侍郎趙志皋為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 42.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九年秋,申時行謝政,薦志皋及張位自代。遂進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
- 43.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萬曆十九年九月……丁丑,以大學士趙志皋、張位入閣辦事。
- 44. 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二百四十 萬曆十九年 九月 二十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16]
- 45.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四》:萬曆二十二年六月……庚申,大學士趙志皋等言:遼東失事皆總兵之責,非撫道所專任。今楊紹勳止於提問而韓取善革職,馮時泰被逮,人將玩視,撫道武臣益恣肆而不知警,請從輕改議。時泰已械繫到京,乞免下鎮撫司,付法司擬罪。
- 46.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初,日本封貢議起,石星力主之。志皋亦冀無事,相與應和。
- 47.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萬曆二十二年六月……兵部尚書石星會集大學士趙志皋等、定國公徐文璧等及九卿科道於左闕,研譯倭使請封始末,遽小西飛對,大都謂日本曾託朝鮮求封,紿誤不達,又賺殺日本人,此為兵端,原無敢犯天朝之意。先雖封貢並請,今得封亦去,其運糧蓋房俱因守候天使,且誓永不侵叛。及天使到釜山,兵馬即歸,其他辭往復俱恭順,具列以聞。上諭:倭使既譯審的確,封名冊使等項着詳議具奏。爾部先差官宣諭倭將率眾盡數回巢,待朝鮮王奏到之日遣使往封。
- 48.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一》:萬曆二十四年閏八月……丁卯,大學士趙志皋奏:天變屢形懇乞聖明大振朝綱以迴天心以維世道事。臣惟天人相為感應,變不虛生,在人君修德行政以轉移之而已。今年三月乾清、坤寧二宮災,六月欽天監奏慧星見,又奏閏八月初一日日食至九分餘,此皆天變之所不常有者,而見之於數月之內,可不修德行政以消弭之乎……疏入,不報。
- 49.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時兩宮災,彗星見,日食九分有奇,三殿又災,連歲間變異迭出。志皋請下罪己詔,因累疏陳時政缺失。而其大者定國本、罷礦税諸事,凡十一條。優詔報聞而已。
- 50.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而巡按御史吳崇禮劾其子兩淮運副鳳威,鳳威坐停俸。
- 51.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志皋為首輔,年七十餘,耄矣,柔而懦,為朝士所輕,詬誶四起。其始為首輔也,值西華門災,御史趙文炳論之。無何,南京御史柳佐、給事中章守誠言,吏部郎顧憲成等空司而逐志皋,實激帝怒。已而給事中張濤、楊洵,御史冀體、況上進,南京評事龍起雷相繼披詆。而巡按御史吳崇禮劾其子兩淮運副鳳威,鳳威坐停俸。未幾,工部郎中嶽元聲極言志皋宜放,給事中劉道亨詆尤力。志皋憤言:“同一閣臣也,往日勢重而權有所歸,則相率附之以媒進。今日勢輕而權有所分,則相率擊之以博名。”因求退益切。帝慰諭之。
- 52.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九》:萬曆二十九年五月……大學士趙志皋言:臣病至三年,疏至八十,而聽彌高,迫切苦困。萬不得已,欲援先朝楊士奇、楊榮給假展墓,及近年申時行、王錫爵給假暫歸,以就醫藥。不報。
- 53.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三》:萬曆二十九年九月……丁未,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趙志皋卒。志皋,浙江蘭溪人。隆慶戊辰第三人及第,授編修,預修穆廟實錄,升侍讀。張居正以父喪奪情,編修吳中行、趙用賢疏泥之,禍且不測。志皋率同官七人面詰居正,且請出諸疏盡付史館。星變考察,出為廣東副使。辛巳,又以京官被察。居正歿,起解州同知,升南京太僕寺丞,尋擢國子監司業,累遷南京禮部侍郎。歲餘,改北吏部。辛卯九月,升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朝鮮之役,本兵力主封貢,志皋不能阻。三王並封議起,志皋為次輔,累疏言之,事遂寢。王錫爵去,遂為首輔五年,卧病者四年,乞休至八十餘疏,不允。至是卒,上為輟朝一日。禮部覆議:本官性資醇謹,操履端平。艱心坎壈之備嘗,不移素志;慶賞聲名之日茂,益著謙光。十年輔政之功,允無忝於黃閣;百疏乞休一念,惜未遂乎青山。亶有忠勞,可無優恤?奉旨:趙志皋為朕首輔,弼亮多年,準照例與祭葬,仍加祭四壇,差官護送還鄉,還與他諡。於是賜賻有加,贈太傅,諡文懿。志皋誠確謹厚,在政地多有解救,言官詬誶,不復記憶其姓名,人稱長者雲。
- 54. 神宗顯皇帝實錄 卷三百六十三 萬曆二十九年 九月 十三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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