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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動力先鋒

鎖定
該基金為主動式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於製造業和服務行業(本基金的行業劃分依據國家統計局《三次產業劃分規定》制定,並根據其更新而相應更新)中價值暫時被市場低估的股票,分享中國工業化深化過程中兩大推動經濟增長的引擎--製造業(特別是裝備製造業)和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的高速成長,力爭在控制風險並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追求穩定的、優於業績基準的回報,為投資者實現基金資產穩定且豐厚的長期資本增值。
中文名
融通動力先鋒
基金代碼
161609
成立日期
2006-11-15
基金經理
陳曉生魯萬峯
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次募集規模
3364280448.23
最新基金規模
3445706076.89
基金託管人
中國工商銀行基金
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投資風格
配置型
投資類型
成長型

融通動力先鋒投資原則及比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2)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3)本基金不得違反本基金合同關於投資範圍、投資策略和投資比例的約定;
(4)本基金投資股權分置改革中產生的權證,在任何交易日買入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權證的比例不超過該權證的10%。其它權證的投資比例,遵從法規或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5)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6)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規定的其它投資限制;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性規定,履行適當程序後,本基金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由於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或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導致的投資組合不符合上述約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內,但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以達到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融通動力先鋒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融通動力先鋒基金託管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時間:1984年1月1日
批准設立機關和設立文號: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關於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國發[1983]146號)
註冊資本:286,509,130,026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3號
聯繫人:蔣松雲

融通動力先鋒基金經理

陳曉生先生,1972年生,經濟學碩士,13年證券從業經驗。曾就職於中信集團中大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歷任證券投資部交易員、期貨業務負責人、股票投資經理助理、股票投資經理。2003年2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融通新藍籌基金經理助理、機構理財部投資經理、副總監,現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融通藍籌成長基金基金經理同時兼任日興黃河基金融通模擬組合組合經理。
魯萬峯先生,1971年生,經濟學碩士,12年證券從業經驗。1989年至1993年就讀於北方交通大學物資管理工程系,獲工學學士學位;2002年至2004年就讀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95年至1998年就職於中行深圳國際信託諮詢有限公司,任項目經理及出市代表,其間曾於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有色金屬期貨聯合交易所和海南中商期貨交易所任出市代表;1998年至2001年就職於北京華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研究員、研究發展部副經理等職務;2001年至2006年就職於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任權益投資部投資經理;2006年6月至今就職於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職基金管理部總監助理。更新日期:200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