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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宗人

鎖定
葉宗人(?~1417),字宗行,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松江區)人,元朝尚書右丞葉李之後,官至錢塘知縣
全    名
葉宗人
宗行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松江區)
逝世日期
1417年
主要成就
入《明史·循吏傳》
最高官職
錢塘知縣

葉宗人人物生平

葉宗人讀書尚氣節永樂年間,尚書夏原吉治水於東南。葉宗人以諸生身份上疏,請求浚通范家港引黃浦江入海,禁止臨海的百姓不要作壩以遏其流。明成祖令葉宗人前往夏原吉處效力。竣工後,得到夏原吉的推薦,授錢塘知縣。錢塘縣是浙江省會,徭役繁重,豪強之家往往買通猾吏,將徭役轉嫁於貧民。葉宗人將應服役之人編在冊子上,依次分派,使徭役負擔平均。葉宗曾視事,有蛇自堂下拾級而上,若有所訴。葉宗人説:“爾有冤乎?吾為爾做主。”蛇即出,葉宗人遣官隸尾隨,入餅肆爐下。葉宗人發掘地下,得殭屍,原來是肆主殺人而掩埋了屍體。葉宗人出行江中,有死人掛舟舵,腰下有石,葉宗人加以審問,則是當地無賴子所沉。兩個案子的真兇被伏法,邑民以為神。明仁宗還是太子時,聽説葉宗人治行,告誡官府不得擅自凌辱他。按察使周新看重葉宗人。有一天,周新等葉宗人出門,潛入其室,見廚中惟銀魚臘一裹。周新嘆息,攜少許而去。次日,周新召葉宗人共食,飲至大醉,用三品儀仗導之歸家。時呼為“錢塘一葉清”。
永樂十五年(1417),葉宗人率浙江工匠前往北京營造,途中去世,周新連續哭了幾天。 [1-2] 

葉宗人人物評價

國朝獻徵錄》:不愧古循吏雲。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