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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中等專業學校
鎖定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簡稱“職工中專”。
對具有一定實踐經驗、初中畢業文化或相當程度的在職正式職工實施中等專業教育的成人教育學校。採取脱產、半脱產、業餘等多種形式,脱產全日制學習的時間為2年或3年。國務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業務部門,負責管理本系統的職工中等專業學校。
貫徹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社會主義建設必須依靠教育的指導思想,根據按需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培養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應用型中級專門人才。
[1]
- 中文名
-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
- 簡 稱
- 職工中專
- 創辦時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
- 學校類別
- 成人教育
- 學校特色
- 對在職職工實施中等專業教育的學校
- 任 務
- 培養應用型中級專門人才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作用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一些大型廠礦就開始舉辦職工中專。
舉辦職工中等專業學校,使一部分職工受到系統的正規的中等專業教育,是培養現代化建設所需人才的重要途徑之一。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任務是: 從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正式職工(不含學徒、 練習生、試用人員以及臨時工、合同工,下同)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中等專業人才。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職工教育工作的決定》的精神,教育部一九八二年九月九日製定《關於舉辦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試行辦法》
[2]
1987 年國家教育委員會規定:職工中專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規定的辦學條件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務院主管部、委批准後舉辦。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入學
主要招收與報考專業對口的、有實踐經驗的初中畢業文化程度和同等學力的職工。經批准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科學習的學員,須具有 2 年以上工齡,年齡不超過 35 週歲(確有學習條件的,年齡不超過四十歲也可入學),參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招生考試。在徵得本單位同意後,經過嚴格的文化考試,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新生入學考試,由地(市)以上主管業務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以保證新生入學水平。根據專業的不同,考試科目分別為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或政治、語文、數學、史地(歷史、地理)。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業務部門和高教(教育)廳(局)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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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制學時
學習年限:招收初中畢業文化程度的,脱產學習的為2年或3年(文科某些專業,根據情況可定為2.5年);招收高中畢業程度的,脱產學習的為 1-2年;業餘學習的年限適當延長。理論教學總時數( 包括講授、實驗、課堂練習、課程設計),文科不少於2400學時,工科不少於2700學時,每週上課時數(按六天計算)一般平均為26學時至30學時。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管理部門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以業務部門管理為主。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業務上進行指導。
1、國務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業務部門,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職工教育工作的決定》, 負責管理本系統的職工中等專業學校。 要做好長遠規劃,年度計劃,合理安排學校佈局、專業設置,組織制定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解決辦學中的實際問題。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舉辦審批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舉辦或撤銷,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審批辦法:國務院各部委所屬單位舉辦的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審查,在徵得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教(教育)廳(局)同意並簽署意見後,予以批准。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司(局)將本部門批准的學校情況彙總後,抄送國家計委、教育部和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教(教育)廳(局)備查,並抄送全國職工教育管理委員會。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地、市所屬單位舉辦的學校,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業務部門審查,在徵行高教(教育)廳局同意並簽署意見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抄送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教(教育)廳(局)備查。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教(教育)廳(局)將本地區批准的學校情況彙總後,抄送教育部和國務院有關的部委備查,並抄送全國職工教育管理委員會。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經過批准並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或中央業務部門職工教育事業計劃後方可招生。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業考試
凡按上述規定經過批准的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其學期、學年考試及畢業設計或畢業考試,可參照全日制中等專業學校的辦法結合職工教育的特點進行,也可委託全日制中等專業學校出題考試。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教(教育)廳(局)或國務院有關部委制定。
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
經批准的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 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 考試及格者,發給其所學專業的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畢業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教(教育)廳(局)或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司(局)統一印製,統一驗印,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的印製、頒發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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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其他信息
1987年6月國務院批轉《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改革和發展成人教育的決定》規定:中等專業教育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積極發展,使高級、中級人才的比例逐步趨於合理;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對學員實行畢業證書、單科及格證書和專業證書三種證書制度;可以承擔中專函授和廣播電視教育的教學輔導;有條件的還可根據用人單位招工和錄用幹部的需要,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進行定向培養。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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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
- 2. 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舉辦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試行辦法的通知 .中國網.1982-09-09[引用日期2020-02-29]
- 3. 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舉辦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試行辦法的通知 .廣西普法網.1982/9/9[引用日期20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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