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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

(漢語詞語)

鎖定
一般指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即“幹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
中文名
幹部
外文名
Official
讀    音
gàn bù
含    義
國家公職人員;擔任一定的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

幹部詳細解釋

幹部本部或總部

黨派社團工作機構的本部或總部。
孫中山《革命原起》:“遂開乾亨行於香港,為幹部,設農學會於羊城,為機關。”
鄒魯中國同盟會》:“散會前,眾議會員盟書於幹部未成立前,暫託總理保管。”

幹部工作人員

擔任一定領導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員。亦泛指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中的公職人員(士兵、勤雜人員除外)。
孫中山《古應芬紀錄之大元帥東征日記跋》:“然皆以轉戰經年,未得苟息,其幹部死亡過半,不耐於作戰,理有固然。”
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的講話》:“幹部與羣眾的正確關係是,沒有幹部也不行,但是,事情是廣大羣眾做的,幹部起一種領導作用,不要誇大幹部的這種作用。”
趙樹理《三里灣》十七:“這一家男女都在外邊當幹部,通年不回家,只有一個六十多歲的媽媽留在家裏。” [1] 

幹部詞語探源

“幹部”一詞來自於日語,本是日語中的一個漢字詞,字面意思是“骨幹部分”。日語的“幹部”一詞是日本人根據法語“cadre”一詞意譯成的。法語“cadre”一詞的本義是“骨骼”,引申指在軍隊、國家機關和公共團體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我國在“十八大”之後統一將“幹部”譯文由"cadre"改為了"official"。
“幹部”一詞已經被許多國家所採用,用來指在國家機關和公共團體中起骨幹作用的人員。二十世紀初,“幹部”一詞被引進中國以後,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等頻繁使用。1922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中,首次使用了“幹部”一詞。從此以後,在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科學、文化等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中擔任一定公職的人員都稱為“幹部”。中國共產黨的十二大黨章明確指出:“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