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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養
鎖定
- 中文名
- 定向培養
- 範 圍
- 國家招生計劃服務的用人單位
- 科研機構
- 以基礎研究為主
- 類 別
- 合同
定向培養定義
凡屬國家招生計劃服務範圍的用人單位,即高等學校,以基礎研究為主的科研機構,國家重點企業(由國家教委會商有關部門確定),由財政撥款的文化、醫藥衞生等公益事業單位,黨和國家機關以及人民解放軍對人才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養相關人才。除上述範圍外的用人單位對人才的需求,不得定向培養,只能由用人單位提供培養費用,進行委託培養。培養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均不得自行擴大定向培養用人單位的範圍。
定向培養定向培養:微生物
定向培養定向培養的利弊
利:是大學生提前1年踏入社會;校方安排的廠出問題會得到法律保障。
弊:“定向培養”是校方與廠方一種協約,廠方許諾對每招收一個人給學校回扣,而且學校可以省下一筆教學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