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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

鎖定
(聯海穩定團,2004.6.1—) United Nations Stabilization Mission in Haiti (MINUSTAH)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確定海地局勢繼續對該區域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後,依照《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根據其2004年4月30日第1542號決議,決定建立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聯海穩定團),並要求2004年6月1日起將2004年2月安全理事會授權的多國臨時部隊(臨時部隊)的權力移交聯海穩定團。
中文名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
外文名
United Nations Stabilization Mission in Haiti
地    點
海地
建立時間
2004年4月30日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基本資料

總部太子港
持續時間 2004年6月1日至今。
目前授權期限 2008年10月15日(S/RES/1780)。
秘書長特別代表兼特派團團長 赫迪·阿納比(突尼斯
秘書長首席副特別代表 Luiz Carlos da Costa (巴西
秘書長人道主義協調,駐地協調副特別代表和聯合國開發署駐地代表 Joel Boutroue(法國
部隊指揮官 Carlos Alberto Dos Santos Cruz少將(巴西
警察署長 Mamadou Mountaga Diallo(幾內亞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編制

受權總編制
根據2004年4月30日安理會第1542號決議受權總編制為:6700名軍事人員;1622名聯合國警察;444名國際文職人員;154名聯合國志願人員和727名當地文職人員。
臨時增加
根據2005年6月22日安理會第1608號決議,決定軍事部門暫時由各級官兵至多7,500人的部隊和至多1,897人的組成。
近期受權編制
根據2006年8月15日安理會第1702號決議,決定軍事部門各級官兵人數至多7200名,警察部門警員人數至多1 951人;從會員國借調的16名監獄警官,協助海地政府彌補監獄系統的不足。
目前編制(2008年5月31日)
共9055名制服人員,包括7174名軍人和1881名聯合國警察,外加499名國際文職人員,1167名當地文職人員和206名聯合國志願人員的支助。
軍事人員提供國
聯合國警察提供國
死亡人數
20名軍事人員
5名聯合國警察
7名國際文職人員
3名當地文職人員
________________
共計35人
財政方面
籌資辦法 特別賬户分攤
擬議預算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為5億3537萬美元(A/C.5/62/23) 。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任務規定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安全和穩定環境

支持過渡政府,確保開展海地立憲和政治進程的安全和穩定環境;
協助過渡政府依照民主警察行為標準監測、改組和改革海地國家警察,包括通過審查和核準其人員、為其重組和培訓(包括性別培訓)提供諮詢以及監測和指導海地國家警察成員;
協助過渡政府,特別是協助海地國家警察對所有武裝團伙,包括與此類團伙相關的婦女和兒童實施全面和持久的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方案,以及採取武器管制和公共安全措施;
通過向海地國家警察和海地海岸隊提供特別行動支持,協助恢復和維持海地的法治、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協助其加強體制,包括重建懲戒制度;
保護聯合國人員、設施、設備和裝備,並確保其人員的行動安全與行動自由,同時顧及過渡政府在此方面的主要職責;
在其能力和部署範圍內保護受身體虐待直接威脅的平民百姓,同時不影響過渡政府和警察當局的職責;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政治進程

支持海地目前的立憲和政治進程,包括通過斡旋,並促進原則和民主管理以及體制建設;
協助過渡政府努力開展全國對話與和解進程;
協助過渡政府努力盡早組織、監測和舉行自由公平的市政、議會和總統選舉,特別是通過提供技術、後勤和行政援助和持續的安全,並適當支助代表包括婦女在內的全國人口的選舉進程選民參與工作。
協助過渡政府將國家權力擴展至整個海地,並支持地方各級的仁政;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人權

支持過渡政府海地人權機構和團體努力促進和保護人權,特別是婦女和兒童的權利,以便確保追究踐踏人權的個人責任和受害人的公正;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合作,監測和報告人權局勢,包括返回難民和流離失所人員的局勢;
安理會還要求聯海穩定團在執行其任務時與美洲國家組織(美洲組織)和加勒比共同體(加共體)合作與協調。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聯合國海地維和行動綜述

聯合國於1993年開始介入海地,當時聯合國美洲國家組織共同組建了國際海地民事特派團。1993年9月安全理事會建立了該國第一個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聯合國海地特派團(聯海特派團)。然而,由於海地軍事當局不予以合作,聯海特派團當時無法充分部署和執行任務。
1994年7月安全理事會授權部署一支編制2萬人的多國部隊,協助迅速恢復合法海地當局,維持該國的安全和穩定環境,以及促進法治。多國部隊進駐後,從1994年到2001年,部署了一系列聯合國維持和平特派團,包括1995年3月充分行使職能的聯海特派團、聯合國海地支助團(聯海支助團)、聯合國海地過渡時期特派團(聯海過渡團)和聯合國海地特派團(聯海團)。
此階段發生了一些積極事態,包括恢復一定程度的民主,出現首次兩位民主方式當選的總統間的和平權力交接;多元民間社會的發展;及其在民主價值基礎上越來越多地介入政治文化的形成。但是也存在挫折。由於該國持續不斷的政治危機和伴隨着缺乏穩定,認真的改革從未持久下去。
在2000年總統和議會選舉中,讓·貝特朗·阿里斯蒂德總統及其範米拉瓦拉斯黨宣佈獲勝,但投票選民佔選民總數僅10%多一點。反對黨和國際社會成員均對選舉結果表示質疑並指責政府作弊。隨後,政府與反對黨之間的對話失敗。到2003年年底,由各政黨派、民間社會團體和私營部門新組成的聯合反對派運動要求總統辭職。加勒比共同體(加共體)提出進行調解,並於2004年1月31日提交一份《行動前計劃》,接着2月又由代表加共體的巴哈馬加拿大歐洲聯盟法國美洲國家組織和美國組成的六方集團制定出一項實施計劃。兩份計劃均得到阿里斯蒂德總統的同意。《行動前計劃》要求開展重大改革,包括組建新的內閣,同時允許阿里斯蒂德總統完成其任期。然而,反對黨拒絕支持該計劃。隨後,在加共體和美洲國家組織的帶動下,展開了一些外交行動,以期克服政治僵局和預防政治危機進一步加深。
2004年2月初,戈納伊夫城爆發武裝衝突,隨後數天戰鬥擴散到其它城市。叛軍逐漸控制該國北部許多地區。武裝反對力量置外交努力於不顧,大有直搗海地首都之勢。阿里斯蒂德總統早於2月29日離開該國。其辭職書由總理伊馮·內普丘恩宣讀。幾小時後,根據憲法有關繼任的規定,最高法院院長博尼法斯·亞歷山大宣誓就職為臨時總統。2月29日晚,海地常駐聯合國代表提交臨時總統有關援助的要求,包括授權國際部隊進入海地。據此要求,安全理事會通過第1529(2004)號決議,授權建立多國臨時部隊並宣佈安理會準備組建一隻隨後聯合國穩定部隊,支持繼續開展和平和符合憲法的政治進程以及維護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按照該決議的授權,多國臨時部隊立即開始在海地部署。
在與臨時總統和時任總理的協商下,採取了組建過渡政府的步驟。2004年3月17日,總理在與名人理事會(一個知名人士小組)的協商下組建了一個由13名成員組成的過渡政府
為在過渡政府的工作方面建立廣泛的政治共識,總理代表過渡政府、名人理事會成員、各政治團體代表及民間社會組織簽署了一項政治協定,即《政治過渡共識協定》。各簽字方在政治過渡方面達成普遍理解,定於2005年舉行市政、議會和總統選舉,最終選出新的總統。範米拉瓦拉斯黨譴責了該《協定》。
《協定》還規定了過渡時期以下領域應採取的措施:安全、發展、打擊有罪不罰和腐敗、權力下放、選舉、司法改革、國家會議倡議和新的社會契約、制度上加強政黨和民間社會組織、前武裝分子重新融入社會和海地國家警察的專業化。此外,還商定建立一些委員會,處理諸如最近發生的人權踐踏、金融舞弊和與前軍方有關的事宜等問題。《協定》強調了向受前政府迫害者提供援助的必要性。《協定》還規定各簽字方將與聯合國就多國臨時部隊和隨後維持和平行動地位問題進行討論。
2004年4月16日,在向安全理事會報告時,聯合國秘書長對“使社會不同方面的許多海地領導人走到一起,以便制定過渡時期前進的道路”的《協定》表示歡迎。然而,他説這項《協定》沒有包括本可以包括的所有主要政治運動,並且全體海地人民應該享有並抓住機會,有意義地參加全面的全國對話。
按照安全理事會第1529(2004)號決議的設想,並在2004年3月出訪該國的多學科評估小組調查結果的基礎上,秘書長建議組建一次多層面穩定行動,稱為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聯海穩定團)。
根據秘書長的建議,2004年4月30日安全理事會通過了第1542號決議,建立首次任務期限6個月的聯海穩定團,並要求多國臨時部隊於2004年6月1日起將權力移交聯海穩定團。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團史

聯合國海地特派團最初為協助實施海地各方於1993年7月3日簽署的《加弗納斯島協定》的某些條款而成立。1993年,聯海特派團的規定任務是協助海地武裝部隊現代化,並建立一支新的警察部隊。由於海地軍事當局不合作,該任務無法完成。
此後,安全理事會在其1994年7月31日第940號決議中,核准建立聯海特派團先遣隊,以便制訂同多國部隊協調的適當手段,監測多國部隊的行動,並評估需要和準備一旦多國部隊完成任務立即部署聯海特派團。聯海特派團於1996年6月結束。
為聯海特派團提供民警和軍事人員的有以下國家:阿爾及利亞、安提瓜、阿根廷奧地利孟加拉國巴布達巴哈馬巴巴多斯伯利茲、貝寧、加拿大吉布提法國危地馬拉幾內亞比紹、圭亞那、愛爾蘭約旦洪都拉斯印度牙買加馬裏、尼泊爾、荷蘭王國、新西蘭巴基斯坦菲律賓、俄羅斯聯邦、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蘇里南、多哥、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突尼斯美利堅合眾國
1996年7月,聯合國海地支助團(聯海支助團)接替聯海特派團,前者的任務期限至1997年7月31日為止。聯合國海地支助團(聯海支助團)由安全理事會1996年6月28日第1063號決議設立。在設立該特派團時,安理會強調有必要支持海地政府致力維持由駐海地多國部隊建立的安全與穩定的環境。
聯海過渡團是聯合國海地的一系列維持和平行動中的第三個特派團。它由安全理事會1997年7月30日第1123號決議設立,任務期限為一期四個月,至1997年11月30日為止。成立目的是協助海地政府,支持和幫助海地國家警察的專業化。
為該特派團提供了民警和軍事人員的國家有:阿根廷、貝寧、加拿大法國印度馬裏尼日爾巴基斯坦塞內加爾、多哥、突尼斯美利堅合眾國
1997年12月,聯合國海地民警特派團(聯海民警團)接替聯海過渡團。聯海民警團由安全理事會1997年11月28日第1141(1997)號決議設立。與前三個特派團不同的是,聯海民警團沒有軍事部門。它的授權任務是繼續聯合國支持海地國家警察和幫助其專業化的工作。
民警人員的提供國有:阿根廷、貝寧、加拿大法國印度馬裏尼日爾塞內加爾、多哥、突尼斯美利堅合眾國
2000年3月16日,新設駐海地國際文職人員支助團(海地文職支助團),以接替聯海民警團。大會1999年12月17日第A/54/193號決議核准成立海地文職支助團,其授權任務是鞏固聯海民警團和聯合國歷次駐海地特派團的成果。海地文職支助團所擔負的任務是進一步促進人權和加強海地警察和司法部門的機構效能,並協調和推動國際社會海地境內的政治和社會行動方的對話。
海地文職支助團提供民警人員的國家為加拿大法國塞內加爾海地文職支助團沒有軍事人員。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聯合國海地維和獎章

聯合國海地維和獎章 聯合國海地維和獎章
聯合國海地維和獎章的飾帶和條紋的顏色搭配中包含海地國旗品藍和紅色,邊緣為聯合國藍,並有兩條白線飾邊,代表兩者間的友誼。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任務列表

① 1993—1996 聯合國海地特派團(聯海特派團,聯海團)
United Nations Mission in Haiti (UNMIH) Haiti 1991 coup and military rule in Haiti
② 1996—1997 聯合國海地支助團(聯海支助團)
United Nations Support Mission in Haiti (UNSMIH) Haiti Stabilizing Haiti's new democracy
③ 1997 聯合國海地過渡時期特派團(聯海過渡團)
United Nations Transition Mission in Haiti (UNTMIH) Haiti Training of the Haitian National Police
④ 1997—2000 聯合國海地民警特派團(聯海民警團)
United Nations Civilian Police Mission in Haiti (MIPONUH) Haiti Training of the Haitian National Police
⑤ 2000—2001 駐海地國際文職人員支助團海地文職支助團)
International Civilian Support Mission in Haiti (MICAH) Haiti Training of the Haitian National Police
⑥ 2004— 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聯海穩定團)
United Nations Stabilization Mission in Haiti (MINUST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