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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旁戰事

鎖定
羅旁戰事是明朝中期的少數民族起義戰事之一。羅旁瑤族人民為反抗壓迫和反對民族歧視,在兩廣地區進行了近百年的武裝鬥爭。從成化年間到萬曆年間,羅旁的動亂平而又起、斷續不息。嘉靖年間,羅旁戰事全面爆發,明朝軍隊以驅趕圍困的戰法征剿,瑤民遊擊作戰,萬曆初年瑤民被明軍鎮壓。戰後明政府設立羅定直隸州,教化瑤民,瑤漢矛盾基本化解,兩廣地區長治久安。 [1-2] 
名    稱
羅旁戰事
地    點
兩廣地區
參戰方
明朝,羅旁瑤族
結    果
明朝獲勝
主要指揮官
殷正茂,凌雲翼 [2] 
發生時間
1465年-1577年、1531年-1577年

羅旁戰事動亂起因

羅旁戰事政府壓迫

明朝統治者對少數民族以鎮壓為主,激起各民族的強烈反抗。其中反抗最烈、規模最大的數肇慶府瀧水縣,和廣西潯州大藤峽(含今金秀縣)的瑤族民眾。成化年間,廣東十府有六府起義,反抗的猛烈程度令朝廷震驚駭然,鎮守兩廣的長官隨時會被治罪。 [1] 
嘉靖年間,兩廣各地瑤族動亂不斷,此起彼伏,官兵奔走撲救、疲於奔命,機關算盡,甚至使用了愚蠢的做法。譬如嘉靖四年(公元1525年),指揮李松及德慶州判陳琚,藉口要在羅旁、大曆等地新設墟市,讓民瑤貿易,並親自前往主持開墟儀式,密謀在酒宴上用毒藥殺害當地瑤首,因為事機敗露,李松、陳琚反被瑤人所殺,此後羅旁瑤人氣勢高漲。

羅旁戰事羅旁背景

羅旁在今鬱南縣境,連接東山(羅定境)、西山(信宜境),瀧水後山(雲開山脈),延袤七百里,東接新興、南接陽春,西抵鬱林(今廣西玉林)、岑溪(廣西境),北盡長江(西江以北包括嶺北湖南各地),萬山聯絡,瑤僮在其中活動。數百年來,雖多次剿平又旋即撲起,猖獗如故,又多集四方亡命,助其兇虐,謂之浪賊,四出寇掠。瑤諺有説:“官有萬兵,我有萬山,兵來我去,兵去我來。”瑤人與官兵周旋,戰線愈來愈長,戰況愈來愈激烈,民族矛盾已難彌合,終於爆發了明代南中國最大的一次瑤漢衝突。 [1] 

羅旁戰事戰事經過

羅旁戰事戰事爆發

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陽春、新興、德慶又爆發大規模瑤族動亂。十二年(公元1533年),以提督侍郎陶諧和惠州、潮州守備張祐等為首的明軍召集六萬三千多兵力,兵分三路,攻破瑤寨一百三十五個。這次西山平瑤之役被寫成“平蠻記”載入《廣東通志》,民國《羅定志》也有記載,如此局部征剿僅能維持當地短暫的平靜。
嘉靖末,以瀧水羅旁為中心的瑤人勢力極盛,明政權將防瑤重點從廣西轉向廣東,兩廣總督府從廣西梧州遷移至廣東肇慶

羅旁戰事大徵羅旁

明政權大徵羅旁的計劃於萬曆年間實行。萬曆二年(公元1574年),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兩廣總督殷正茂已經釐訂。三年(公元1575年),殷正茂內調,南京户部尚書改由凌雲翼替代。凌雲翼徵用兩廣軍隊二十萬,有土兵、客兵(浙兵),而以俍兵居多,軍隊分為十哨,實行鐵壁合圍,高州參將陳璘帶一路兵馬從信宜懷鄉進攻瑤人。 [2-3] 
陳璘的“羅旁善後功跡碑”記載,十哨分別為羅旁哨、瀧水哨、岑溪哨、陽春哨、新興哨、德慶哨、伏峒哨、南鄉哨、信宜哨和茂名哨。十哨從東南西北中各個方向向瑤人發起總攻,廣東總兵張元勲、廣西總兵李錫居中指揮,另在德慶沿江一線設防,防止瑤人北渡,又在廣西屯守重兵,防止瑤人西奔。經過一輪周密籌劃和部署,於萬曆四年(公元1576年)冬天正式舉兵,總督凌雲翼先下令雕剿。陳璘攻破九十餘個據點後,兵分十路征剿。陳璘過了信宜,與各軍隊會師,歷時四個多月終於將羅旁瑤寨覆滅。 [3] 

羅旁戰事戰事結果

萬曆五年(公元1577年)春,瀧水羅旁之瑤亂徹底平息,此役共計攻陷瑤寨據點五百六十個,俘斬招降四萬二千八百餘人,瑤人聞風喪膽。 [2] 
羅旁戰爭基本上終結了自宋至明近六百年的瑤亂,以後雖有少數騷亂,但已不足為患。

羅旁戰事對瑤策略

羅旁戰事合圍征剿

成化年間,丘濬上大學士李賢的《兩廣用兵事宜》,總結兩廣徵瑤的教訓,提出“瑤之在廣東者逐之,在廣西者困之”之策。所謂“逐之”策略,是後來大徵羅旁時使用之驅趕法。廣東十府,有瑤亂者為六個府,地方相去一二百里或者六七百里,或遠至千里,瑤人活動周旋有餘地,常與官兵展開捉迷藏式游擊戰,“兵來我去、兵去我來”,因此一路逐之,必不成功,只有實行鐵壁合圍,拉網式驅趕。所謂“困之”策略主要針對廣西大瑤山瑤人,曾用兵數萬,四面分守,據其要害,截其出路,使瑤人不能出來劫掠,又不能聯絡。
其實,“逐”與“困”兩策曾多次使用,效果亦不明顯。韓雍曾動用兩江土兵十六萬,五路並進,六次征剿,但瑤人為求生存,遂竄犯廣東。後立“秋調法”,亦是“困”之政策而已,都是治標不治本之辦法。 [1] 

羅旁戰事新政化瑤

萬曆四年,殷正茂、凌雲翼大徵羅旁,分兵十路,亦是以《兩廣用兵事宜》為藍本。瑤人並無精良武器,亦無嚴密組織,所依賴者,為崇山峻嶺與運動游擊戰法。而此役的成功主要在於明政權在大徵羅旁後實施了一系列新政。
羅旁平定後,將瀧水縣升格為直隸州,直隸於廣東布政使司,與府同級,這是廣東歷史上第一次設立直隸州 [2] 
明萬曆五年(公元1577年)羅旁戰事後,將瀧水縣升格為直隸州,取“羅旁已平定”之意定名為羅定。又析東山地置東安縣,析西山地置西寧縣,將信宜的定康、信豐、感化、從善、鎮南5個都(今白石、大成、錢排、合水、新寶,平塘、思賀、貴子、旺沙、硃砂、安莪、洪冠、茶山、懷鄉等鎮)池洞部分,高州的馬貴、古丁、深鎮,及羅定的扶合、加益、棼濱、新樂一帶,劃給新設的西寧縣。羅定直隸州的建立,化瑤效果十分明顯。經歷了大規模的瑤亂之後,設縣分治,使同化之瑤民,與漢民相雜,施之以教化,使之變為齊民,正好應了羅定州“四維彰顯,和諧安定”之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