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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徵納關係

鎖定
税收徵納關係是指税務機關與負有納税義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因為徵税、納税而發生的各種關係,其中包括在税收徵納過程中所發生的納税人認定關係、税款繳納關係、票證管理關係等。
中文名
税收徵納關係
定    義
税務機關與納税義務自然人的關係
特    點
一種非對等的經濟利益關係
基本內容
依法治税、公平正義、科學管理等

税收徵納關係税收特點

税收徵納關係的特點:
1.税收徵納關係是一種非對等的經濟利益關係。
徵税的過程是國家強制地從納税人手中取得社會財富的過程,納税的過程是納税人無償地將自身財富貢獻給國家的過程,税收分配是社會財富從納税人向國家單方面轉移的過程。相對來講,在這一過程中,國家總是處於主動的地位,不必償還給納税人應納税款的等價經濟利益;納税人則處於被動的地位,無法要求國家對其因納税而損失的經濟利益進行補償。這樣,國家因徵税而增加了經濟利益,納税人因納税而減少了經濟收益。這種經濟利益的變化不是建立在等價交換的基礎上,是不對等的,由此而引發的税收徵納關係也不可能是對等的經濟利益關係。
2.税收徵納關係是一種相對固定的法律關係
税法是規範國家和納税人之間税收徵納關係的法律規範,國家徵税必須以税法為依據,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向發生應税行為的納税人徵收。納税人需按照税法的規定履行納税義務,繳納税款。在税法中,國家要明確規定納税人、徵税對象、課税範圍、計税依據税率納税環節納税地點納税期限税收優惠違章處理等各項要素。税法一經確定,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變更和變通税法,超越税法之外的徵税行為和不按照税法規定的納税行為都是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處罰。因此可以説,税收徵納關係是一種相對固定的法律關係。
3.税收徵納關係上是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實質。
税收徵納關係是徵納税主體雙方的關係,即國家和納税人的關係。徵納關係的具體內容實際上是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作為徵税主體的國家在擁有依法徵税、依法管理和依法處罰的權力的同時,還應承擔相應的義務,如向納税人宣傳税法、解釋税法的義務,依法為納税提供優質服務的義務,依法為符合條件的納税人辦理減、免、退税手續的義務和依法維護納税人合法權益、保護納税人經濟利益的義務等。作為納税主體的納税人除需要承擔依法繳納税款、依法向税務機關報送有關資料、依法接受税務機關的管理和稽查等義務外,還擁有相應的權力,如依法申請辦理税務登記、取得税務票證、申請減免退税的權力,申請税務複議和提出税務訴訟的權力等。任何一個國家和任何一個時期的税收徵納關係,實際上都是建立在這種權力和義務關係的基礎之上。如果沒有徵納税主體雙方的權力和義務規定,徵納關係也是很難存在的。只強調單方面的權力或義務是不現實的。
4.税收徵納關係存在的基礎是課税對象
課税對象的存在是税收徵納關係得以存在或變為現實的客觀基礎。因為如果沒有課税對象的存在,國家徵税就會因缺乏標的物而失去經濟基礎,税款的最終來源就是無保障的。另外,如果沒有課税對象的存在,納税人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義,因為其無法繳納税款,也不知道根據什麼計算應納税款。因此,依法徵税僅是指對發生應税行為、取得應税所得的納税人按照税法的規定徵收税款。依法納税也是指發生了應税行為、取得了應税所得的納税人按照税法規定繳納税款,對沒有發生應税行為,沒有取得應税所得的單位和個人,税務機關是不徵税的。這樣,國家和不具有納税義務的人實際上並沒有發生税收徵納關係,税收徵納關係僅限於國家和發生納税義務的納税人因課税對象的存在而存在的税收法律關係。
5.税收徵納關係具體表現為税務機關和納税人的關係。
由於税務機關是國家的税收執法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徵税權力,是事實上的徵税主體,所以税收徵納關係具體表現為税務機關與納税人的關係。在税收法律規定既定的情況下,税務機關的執法情況、徵管模式和税務幹部隊伍素質等都會影響到税收徵納關係的狀況。同樣,徵納關係的協調首先也應該是税務機關與納税人之間的協調。

税收徵納關係基本內容

良好税收徵納關係的基本內容: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要求建立適應時代發展的,法制、規範、科學的良好徵納關係。具體而言,構建和諧税收徵納關係主要包括依法治税、公平正義、科學管理、文明服務等四個方面。
(一)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靈魂,是新時期税收工作的核心。構建和諧税收徵納關係就要求把依法治税貫穿税收工作的始終,營造一個良好的税收法治環境。
(二)公平正義。既包括税負公平、執法公正,又包括用税合理、誠信至上等內容。通過統一企業所得税,優化流轉税,保持區域、行業、企業間的税負公平,為企業平等競爭創造條件。準確理解税收法律的精神本質,並公正執行,杜絕關係税、人情税現象。科學地安排、使用好財税支出,把錢用到關係納税人切身利益的公共物品或服務上,並自覺接受納税人監督。税務機關要做守法的典範,引導納税人依法誠信納税。徵納雙方以誠實守信作為基本原則,共同構建政府與納税人之間的誠信狀態,共同維繫和發展和諧徵納關係。
(三)科學管理。税務機關只有樹立現代税收管理觀念,依託信息技術手段,人機結合,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才能更好的公平税負,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以適應現代市場經濟要求。
(四)文明服務。提供納税服務是税務部門的法定義務,文明的納税服務,能夠幫助納税人理解税法,引導納税人遵守税法,提高税法的遵從度,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納税的氛圍,建立良好的徵納秩序;能夠促進納税人自覺納税意識和能力的逐步提高,有效提升税收管理的水平。同時,能夠樹立税務機關和税務幹部的良好形象,進一步贏得納税人信任,營造良好的税收徵納關係。

税收徵納關係與税收成本

税收徵納關係與税收成本的關係:
税收成本是在税收分配活動中從税收政策的制定、税收制度的執行到納税人依法履行納税義務的全部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與税收分配活動有關的費用和支出。廣義的税收成本包括税收立法成本、税制執行成本、税制遵從成本和税收社會成本等,狹義的税收成本通常只包括税制執行成本、税制遵從成本和税收社會成本。
由於税收成本是在税收徵納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支出,因此税收成本與税收徵納關係是密切相關的。這種關係主要表現在:
1.税收徵納關係的狀況對税收成本具有一定的影響作用。
税收徵納關係雖然是一種權利義務關係,但其根本上是一種經濟利益關係。這種經濟利益關係的實現除表現為社會財富從納税人向國家的轉移之外,還表現為在財富轉移的過程之中,雙方都是要付出代價的。有國家徵税才有納税人納税,國家徵税的代價直接表現為税收的徵收成本,納税人納税的代價是除了將税款交給國家以外,還要付出納税成本。由於以下影響税收徵納關係因素的存在,税收徵納關係對税收成本的影響也是不可避免的。
(1)税制狀況。除税制本身直接規定計税依據、税率等要素,進而影響納税人的税收負擔以外,納税期限、納税環節、納税地點、納税方法等要素的規定、税收制度的複雜與簡化等因素,也會影響到税制的具體執行和操作。過於複雜的税制肯定會給徵税和納税帶來難度,相應也會增加税收徵收和繳納的成本支出。
(2)税收徵管。税收徵管工作是税收分配得以實現的過程,也是税收徵納關係得以體現的過程,税收徵管模式、方法、手段既關係到税收徵納關係,也關係到徵納雙方的成本支出。
(3)税務執法人員的素質。税務執法人員是具體執行國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的專業人員,如果這些人的素質較高,執法的準確性和辦事的效率就高,因而徵税成本和納税成本也會降低。反之,如果這些人的素質不高,執法的準確性和辦事的效率就低,税收的徵收成本和納税成本就會提高。即使是徵收管理某些環節中的人員素質低,也會最終影響到税收運行成本,比如徵收環節的漏洞大,稽查方面的投入就要加大,成本開支就會增加。
(4)納税人的納税意識和素質。納税人的納税意識狀況影響國家徵税的及時性和納税人納税的主動性,納税人的素質決定其依法納税的準確性和國家徵税的難易度。納税人的納税意識越強,就越能夠積極主動地按照税法繳納税收,國家的税款能及時入庫,就可以減少徵納税過程中的一些不必要的開支。納税人的素質越高,其依法納税的準確性就越強,税收徵管的難度就越小,既可以使税務機關減少稽查方面的開支也可以使納税人自身減少或避免受到税收處罰的代價
2.税收成本的高低也會影響到税收徵納關係。
由於税收成本是由徵納税雙方負擔的,所以税收成本的高低反過來也會影響到税收徵納關係。無論是徵税方面的原因,還是納税方面的原因,税收成本的增加,都可能會使徵納雙方的矛盾加深,因此就有可能增加徵納税雙方的對立,進而影響到税收分配關係和國家可支配的税收收入。在經費不能保證的情況下,如果徵税成本的需要量大,税務機關執法權力的行使就會受到影響。不論是何種原因,只要是使納税人的納税成本過高,納税人都有可能逃避納税義務。因此,從總體上講,降低税收成本,既是税務機關要求,也是納税人的希望之所在。
3.税收徵納關係的變化可能會引發税收成本的相互轉移。
這裏所講的徵納關係的變化主要是指因為税制改革、徵管模式改革以及徵管手段、方法等的改革所引發的税收徵納雙方權力義務內容的調整。當然這種調整並不涉及徵税權力和納税義務本身的調整。其中最典型的是税收徵管改革所帶來的税收徵納關係的調整。因為徵管改革可能會使徵税機關的某些工作轉化成納税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