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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成本

鎖定
税收立法成本是指在制定税收制度的過程中,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在立法調研、擬訂草案、徵求意見、分析論證、提交審議和表決通過的全部過程中所付出税收成本的總和。
中文名
税收立法成本
所屬學科
會計學

目錄

税收立法成本構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税收作為公民消費公共商品而支付的價格,税收收入體現為對政府提供公共商品所付財政成本的補償,因此,一定時期的税收收入量與財政支出有着本質的內在聯繫,二者互為因果。可以説,從最基本的意義上講,一定時期的税收收入是以同期財政支出為基本前提的。同時,由於税收是對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因此,一定時期的税收收入量與經濟發展狀況密切相關。此外,由於政府收入結構的多元性、税制的非統一性、税務管理能力的差異性等都將作用於一定時期的税收收入水平的形成,因此,一定時期的宏觀税負水平是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而在一定時期宏觀税負水平一定的情況下,微觀税負應如何分攤到不同階層的納税人?不同階層納税人的負税能力如何?不同税負分攤方案的效應怎樣?税收立法時均需做全盤細緻地考慮,其基本原則是使税法本身具有正義、公平、合理等內在價值,從而使税法成為值得納税人和執法者共同遵守和尊重的良法,並使税法適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要求。顯然,達到這一目標或要求需要立法者配置相應的人力、財力、物力,或者説,必須付出相應的成本。
具體來説,通過立法實現法律體系的協調主要表現為:一是各個法律部門之間要保持協調關係;二是不同法律部門的不同層次的法律、法規、規章要保持協調關係。而立法體系作為縱向的,具有不同效力等級的法律、法規構成的整體,其協調主要表現為:一是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都必須同憲法保持一致,不得牴觸;二是一切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必須同憲法和法律保持一致,不得牴觸;三是一切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必須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保持一致,不得牴觸;四是一切地方政府規章都必須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地的地方性法規保持一致,不得牴觸。這種協調是保證税收立法適應經濟基礎以及其他上層建築要求的決定性條件。而這是由經濟關係對法律的統一要求所決定的。即作為一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法律上層建築,構成其體系的各個法律部門和法律規範必然在總的和基本的方面反映該經濟基礎及其統一要求,而共同的經濟基礎及其對法的統一要求必然形成各個法律部門和法律規範之間的相互協調和和諧一致。而要實現這種協調,就必須通過足夠充分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以及相關法律部門的審查、討論或論證階段和過程。為此,同樣必然耗費相應的資源。
但就其成本衡量而言,税收立法成本有的包含於國家行政管理費用之中,如我國廣義税法的立法主體主要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海關總署等,因此,其税法制定過程中消耗的資源往往難以單獨計算;另一方面,由於我國存在大量税收規章、税收補充規定等低層次、低法律效力的税收規範性文件,且不少情況是由地方税務機構進行的調研、測算,因此,税收立法成本還部分地包含於税收徵管費用中,一般也難以單獨計算。

税收立法成本存在

由於税收立法是税收分配得以實現的基礎和前提,嚴密高效的税收立法過程是税收分配科學合理和税制優化的內在要求,所以在任何國家和任何存在税收分配範疇的時期,税收立法成本都是客觀需要的。税收立法成本的高低,重點反映税收立法工作的效率,它雖然是税收運行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與税制運行的狀況以及税制運行過程中的成本支出並無直接聯繫。税收運行成本主要在税制的執行、税制的遵從以及税收對社會經濟活動產生影響的過程中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