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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權
(稀有文物)
鎖定
秦權,是指秦代的全國統一度量衡時統一鑄造的衡具。秦權是秦官府批准的標準砝碼。
- 中文名
- 秦權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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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砂壺
秦權壺
- 數 量
- 全國僅存有兩枚
- 類 型
- 稀有文物
- 意 義
- 秦始皇統一貨幣的象徵
- 作 者
- 沈書良
秦權文物簡介
秦權解釋一
秦王朝建立之前,六國貨幣形態各異。齊燕使用刀狀形貨幣,韓趙魏行用布狀形貨幣,楚國流通小型蟻鼻錢。秦統一中國後,廢除各國原用貨幣,採用“半兩”圓錢為通行全國的法定貨幣。從此這種外圓內方的錢幣形式,在中國保持了2000多年,一直到清末民初。
當時秦王朝為了保證統一貨幣政策的施行,不僅鑄造了大量的“半兩”錢,還鑄造了為數不多的“重四兩”的秦權錢。
那時秦王朝嚴格規定,只有朝廷擁有鑄錢權,嚴禁民間私鑄。秦“半兩”既為法定流通貨幣,就有嚴格的規定,按秦量制,每枚錢的重量相當於8克左右。為了杜絕私鑄,檢驗“半兩”錢的分量,特地又鑄造了一種厚重的權錢(又稱法錢),面文左右兩側有“重四兩”的小篆文字,穿孔上下有一定的數字符號,作為衡量的標準。按此權錢的標準,一枚權錢應當等於8枚“半兩”錢的重量,如果8枚“半兩”錢不等同於一枚權錢的重量,那就説明不符合標準。可知這種權錢的鑄造,在監督、規範當時全國錢幣的流通,進一步鞏固“半兩”錢的獨尊地位,保證統一貨幣政策的落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見,千古一帝秦始皇,在統一貨幣時的措施還是相當有力的。
秦詔銅權石權(6張)
秦權解釋二
問:“權”是古代文化的一種象徵,從現有出土和傳世的各種權來看,我國最早的權是戰國時期流傳較廣的秦權和楚權。請問“秦權”是什麼?
秦權解釋三
秦始皇統一度量衡時的,秤權以秦為準。秦權壺是以模仿秤砣的造型而創意的茶壺。頸、肩、腹、足,順勢而下,彷彿一個有誠實而自信的商人,端坐店鋪之內,想像於千里之外。市人往來於市井,南方的小船,春茶,陶淵明的世外桃源,它帶給人的是富有詩意的遐想,嘴稍平代表賣買平等,把渾圓代表有堅強的經濟後盾,壺身四平八穩代表威震四方。
衡器,也就是今天使用的秤。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都有自己的度量衡器,計量單位,名稱極不統一。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為加強中央集權的統治,採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統一度量衡器,就是其中之一。
秦權文物出土
1973年至1981年,先後在陵西NDF71官遺址周圍出土5件秦權,就是秦始皇為統一全國衡制而由官府頒發的標準衡器。這些秦權均系銅鑄的空心高體折肩小鈕瓜稜式,重量約250克。其上刻秦始皇帝和二世皇帝統一度量衡的詔書:“廿六年,皇帝盡併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大意是: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統一天下,百姓安寧,定立了皇帝稱號,下詔書於丞相隗狀、王綰,把不一致的度量衡制度都明確的統一起來。秦二世稱帝后也在其上加刻了統一度量衡的詔書,原文為“元年,制詔丞相斯,去疾,法度量,盡始皇帝為之,皆有刻辭焉。今襲號,而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元也,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刻此詔,故刻左,使勿疑。”大意是: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詔左丞相李斯,右丞相馮去疾説,統一度量衡是始皇帝制,後嗣只是繼續實行,不敢自稱有功德。把這個詔書刻左邊,使不致有疑惑。二詔書清楚地記載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制的經過,並用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除秦陵出土的秦權外,考古工作者還在陝西咸陽、西安、寶雞及甘肅、山東等地發掘出土了秦權,上面帶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統一度量衡的詔書,有的加刻了二世元年的詔書,證明了秦代確實向全國推行了統一的衡制。
秦權秦代衡制標準
秦代的衡制是以戰國時期秦國的衡製為標準制定的。其衡製為:1石=4鈞=120斤,1斤=16兩,1兩=4錙=24銖。秦權的重量有4鈞(120斤)、1鈞(30斤)、20斤、16斤、9斤、8斤、5斤、1斤的權,進位系列大多適應石,鈞、斤制,秦陵出土的為1斤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