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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

(秦朝左丞相)

鎖定
李斯(?—前208年),字通古,楚國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人。秦朝時期大臣、政治家文學家書法家
李斯早年跟隨荀卿學習帝王之術,後入仕秦國,勸説秦王嬴政滅諸侯,成帝業,一統天下,並遣謀士金玉遊説諸侯,離間六國君臣。秦王政十年(前237年),嬴政下令驅逐六國客,李斯時為客卿,也在被逐之列。李斯上書《諫逐客書》,秦王嬴政隨即取消逐客令,李斯官復原職,後升為廷尉。秦統一六國後,李斯參與主持議定皇帝名號以及有關的禮儀制度。堅持以郡縣制取代分封制,並制定了法律,統一車軌、文字和度量衡制度,建議禁私學,焚詩書,制定相應法令。秦始皇駕崩,李斯參與趙高胡亥的陰謀,矯詔冊立胡亥為帝。後趙高為獨攬大權,誣陷李斯父子夥同陳勝吳廣勾結,最終李斯被迫認罪。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李斯被腰斬咸陽市集,並被夷滅三族。 [42] 
李斯著述甚多,所作《諫逐客書》是古代散文名篇,李斯的傳世書跡有《泰山刻石》《嶧山刻石》《琅邪台刻石》《會稽刻石》等,又著有《蒼頡篇》七章,如今已佚,後人有輯本。 [43-44] 
(概述圖片來源 [41] 
全    名
李斯
通古(出自元以後文獻,存疑)
所處時代
戰國、秦朝
民族族羣
華夏族
出生地
楚國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 [1] 
逝世日期
公元前 208年
主要成就
協助秦始皇統一天下,極力主張實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
主要作品
諫逐客書
泰山刻石
琅琊刻石
最高官職
左丞相

李斯人物生平

李斯師於荀子

戰國末年,李斯生於汝南上蔡(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 [39]  )。其字號不見於《史記》《漢書》等文獻記載,元人吾丘衍學古編》等書則稱其“字通古”, [2-3]  可靠度存疑。
年輕時,李斯做過掌管文書的小吏 [4]  。在戰國時期人人爭名逐利的情況下,李斯也是想幹出一番事業來。為了達到飛黃騰達的目的,李斯辭去小吏,拜荀卿為師。 [5]  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張,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國家的學問,即所謂的“帝王之術”。李斯學完之後,經過對各國情況的分析和比較,決定到秦國去。 [6] 

李斯佐於嬴政

李斯到了秦國以後,很快就得到秦相呂不韋的器重,當上了秦國的郎官 [8]  ,有了接近秦王的機會。
李斯 李斯 [7]
一次,李斯對秦王説:“凡是幹成事業的人,都必須要抓住時機。過去秦穆公時雖然很強,但未能完成統一大業,原因是時機還不成熟。自秦孝公以來,周天子徹底衰落下來,各諸侯國之間連年戰爭,秦國才乘機強大起來。現在秦國力量強大,大王賢德,消滅六國如同掃除灶上的灰塵那樣容易,現在是完成帝業,統一天下的最好時機,千萬不能錯過。”
秦王聽取李斯離間各國君臣之計 [9]  ,對於六國,李斯還提出了“先滅韓,以恐他國”的吞併順序。於是他得到了秦王的賞識,因而被提拔為長史。李斯勸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國收買、賄賂,離間六國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為客卿 [10] 
正當秦王下決心統一六國的時候,韓國怕被秦國滅掉,派水工鄭國到秦鼓動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國的人力和物力,牽制秦的東進。後來,鄭國修渠的目的暴露了。這時,東方各國也紛紛派間諜來到秦國做賓客,羣臣對外來的客卿議論很大,對秦王説:“各國來秦國的人,大抵是為了他們自己國家的利益來秦國做破壞工作的,請大王下令驅逐一切來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11] 
李斯給秦王寫了一封信,勸秦王不要逐客,這就是有名的《諫逐客書》。他説:“我聽説羣臣議論逐客,這是錯誤的。從前秦穆公求賢人,從西方的戎請來由余,從東方的楚國請來百里奚,從宋國迎來蹇叔,任用從晉國來的丕豹、公孫支 [12]  。秦穆公任用了這五個人,兼併了二十國,稱霸西戎 [13]  秦孝公重用商鞅,實行新法,移風易俗,國家富強,打敗楚、魏,擴地千里,秦國強大起來。 [14]  秦惠王張儀的計謀,拆散了六國的合縱抗秦,迫使各國服從秦國。 [15]  秦昭王得到范雎,削弱貴戚力量,加強了王權,蠶食諸侯,秦成帝業。這四代王都是由於任用客卿,對秦國才做出了貢獻。如果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只會使國家沒有富利之實,秦國也沒有強大之名。 [16] 
秦王嬴政明辨是非,果斷地採納了李斯的建議,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為廷尉 [17] 

李斯沙丘之變

參見:沙丘之變
秦始皇巡遊時於沙丘暴卒,宦官趙高脅迫李斯發動“沙丘之變”,他們合謀篡改了始皇的傳位詔書,廢公子扶蘇,改立胡亥為新帝,為秦二世

李斯被殺滅族

秦二世胡亥為了修好阿房宮,徵發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難的深淵。當時中國人民的反秦起義已經風起雲湧,為了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馮去疾、將軍馮劫勸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宮,減少一些徭役。 [18] 
當時,秦二世正與宮女宴飲作樂,見李斯等人上書十分惱怒, [19]  下令將他們逮捕入獄。 [20]  李斯在獄中多次上書,都被趙高扣留。 [21]  趙高藉機説李斯與其兒子李由謀反,對李斯嚴刑拷打,刑訊逼供。李斯被迫承認謀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殺死。 [22]  夷滅三族。而其子李由仍將兵在外,不久,李由與項羽劉邦戰於雍丘,大敗,被義軍斬於雍丘。

李斯主要成就

李斯政治

廢除分封
周統一以後,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後來一個個都疏遠了,互相視為仇敵,經常發生戰爭,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郡縣,天下才得以安寧。秦始皇也認為,天下已經統一了,再立許多國,不利於統一,安寧也沒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見。於是,他把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郡以下為縣。郡縣制比之分封制是一個進步,有利於國家的統一。這一整套中央集權制度,從根本上剷除了諸侯王國分裂割據的禍根,對鞏固國家統一,促進社會發展起了積極作用。所以,這一制度在秦以後的帝制社會里一直沿用了近兩千年。

李斯文化

統一文字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書同文字”的建議,命令這個禁用各諸侯國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為統一書體。統一後的中國急需一種統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製作這種標準字樣,這便是小篆
而關於小篆的由來,許慎在《説文解字·敍》中説:李斯等人在奉秦始皇之命製作標準字樣時,“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而小篆的名稱也是為了尊崇大篆而卑稱其“小”的。
緊接着,為了推廣統一的文字,李斯親作《倉頡篇》七章,每四字為句,作為學習課本,供人臨摹。不久,李斯又採用秦代一個叫程邈的小官吏創造的一種書體,打破了篆書曲屈迴環的形體結構,形成新的書體——隸書。
從此,隸書便作為官方正式書體,始於秦,盛於漢,直到魏晉楷書流行才漸被取而代之。但作為書法藝術,篆書、隸書因其獨具一格,深受後人喜愛。中國書法四大書體真、草、隸、篆,隸、篆佔其半壁江山,這全是李斯的功勞。

李斯經濟

統一度量衡
秦朝建立後,為了不使其影響王朝的經濟交流和發展,李斯上奏皇帝,建議廢除六國舊制,把度量衡從混亂不清的狀況下明確統一起來,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許。
度制以寸、尺、丈引為單位,採用十進制計數;量制則以合、升、鬥、桶為單位,也採用十進制計算;衡制則以銖、兩、斤、鈞、石為單位,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三十斤為一鈞,四鈞為一石固定下來。為了有效地統一制式、劃一器具,李斯又從制度上和法律上採取措施,以保證度量衡的精確實施。 [23] 
這是秦王統一中國,李斯位居丞相之後的又一功績。而它的影響不言而喻。幾千年來,無論朝代更迭,這種計量方法從無更改,生活當中依然還有它的身影。 [23] 
統一貨幣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後一道重要的奏摺:廢除原來秦以外通行的六國貨幣,在中國範圍內統一貨幣。此舉雖然對秦王朝的經濟發展已無大用,但對後世的影響大。
在李斯的主持下,貨幣規定了以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每鎰重二十四兩,以銅半兩錢為下幣,一萬銅錢摺合一鎰黃金。並嚴令珠玉、龜、貝、銀、錫之類作為裝飾品和寶藏,不得當作貨幣流通。同時,規定貨幣的鑄造權歸國家所有,私人不得鑄幣,違者定罪等。
李斯此舉被後人認為是經濟史上的一個創舉。而當初他所主持鑄造的圓形方孔的半兩錢(俗稱秦半兩)因其造型設計合理、使用攜帶方便,一直使用到清朝末年。 [23] 

李斯社會

修馳道車同軌
為了政令暢通,物資交流便利,李斯又立刻建議讓全國的車軌統一,並在全國範圍內修築馳道。就這樣,一場大規模的統一車軌、修築馳道的運動在全國展開。
李斯以京師咸陽為中心,陸續修建了兩條馳道,一條向東通到過去的燕、齊地區(今河北、山東一帶),一條向南,直達吳楚舊地(今湖北、湖南、江蘇、浙江等地)。這種馳道路基堅固,寬50步,道旁每隔三丈種青松一株。後又修築“直道”,由九原郡直達咸陽,全長1800餘里。
又在今雲南、貴州地區修築“五尺道”,以便利中原和西南地區的交通。 [24]  在湖南、江西一帶,修築攀越五嶺的“新道”,便利通向兩個地區的交通。就這樣,一個以咸陽為中心的四通八達的交通網把全國各地聯繫在一起。同時,為與道路配套,李斯還規定車軌的統一寬度為六尺,以此保證車輛的暢行無阻。 [23] 

李斯人物評價

李斯總評

李斯的一生,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實踐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後,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遠見,輔助秦王完成了統一六國的大業,順應了歷史發展的趨勢。
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他繼續輔佐秦始皇,在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建議秦始皇廢除分封制, 實行郡縣制。又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之後又在統一法律、貨幣、度量衡和車軌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為指導的。
李斯在他生平的後期,雖然將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極端化,但是他僅僅是一個提出者,而不是一個完全的執行者。此時的李斯,已經沒有了“以法治國”的志向。他已經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後期的思想是否應該歸入法家的體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歸根到底還是一個法家的最完全的執行者。

李斯史書評價

史記》:“李斯以閭閻歷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説,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25]  ;“能明其畫,因時推秦,遂得意於海內,斯為謀首。” [26] 

李斯歷代評價

  • 淮南子·泰族訓》:“文王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舉賢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滅,秦任李斯、趙高而亡,此舉所與同。故觀其所舉,而治亂可見也;察其黨與,而賢不肖可論也。” [27] 
  • 曹丕:“昔伊戾費忌,以無寵而作讒;江充焚豐,以負罪而造蠱。高斯之詐也貪權,躬寵之罔也欲貴,皆近取乎骨肉之間,以成其凶逆。” [28] 
  • 劉勰:“戰代任武,而文士不絕。諸子以道術取資,屈宋以《楚辭》發採。樂毅報書辨而義,范雎上書密而至,蘇秦歷説壯而中,李斯自奏麗而動。若在文世,則揚班儔矣。荀況學宗,而象物名賦,文質相稱,固巨儒之情也。” [29] 
  • 司馬貞:“鼠在所居,人固擇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陽,人臣極位。一夫誑惑,變易神器。國喪身誅,本同末異。” [25] 
  • 蘇軾:“李斯、趙高矯詔立胡亥,殺扶蘇、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 曾鞏:“戰國之遊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説之易合。其設心,注意,偷為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者,亦滅其國。其為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寤也。” [30] 
  • 李贄:“秦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個世界。”
  • 歸有光:“李斯用秦,機、雲入洛,一時呼吸風雷,華曜日月,天下奔走而慕豔。事移時易,求牽黃犬出上蔡東門,聽華亭之鶴唳,豈可得哉?” [31] 
  • 王夫之:“秦政、李斯以破封建為萬世罪,而賈誼以諸侯王之大為漢痛哭,亦何以異於孤秦。”
  • 姚鼐:“君子之仕也,進不隱賢;人之仕也,無論所學識非也,即有學識甚當,見其君國行事,悖謬無義,疾首頻蹙於私家之居,而矜誇導譽於朝庭之上,知其不義而勸為之者,謂天下將諒我之無可奈何於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將喪國家而為之者,謂當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雖明知世之將亂,而終不以易目前之富貴,而以富貴之謀,貽天下之亂,固有終身安享榮樂,禍遺後人,而彼宴然無與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誅惡人,亦有時而信也邪!”
  • 丁耀亢:“李斯嘗為倉吏,見倉鼠而樂之。吾觀斯死生,亦一鼠而已。始而謀飽,終而齧人,秦之社遂以空。及東門黃犬,仍思顧兔,馳心猶未死也。矯詔殺人而致族滅,不亦宜乎!高則刑餘匹夫,死亦不足責。若夫恬亦有罪焉,為秦名將而阿主興功,殺人多矣。此太史公所以罪之也。或曰:扶蘇何罪?夫扶蘇不死,則二世不被弒,秦能亡乎?” [32] 
  • 王士禛:“餘素不喜李贄之學,其《藏書》《續藏書》未嘗寓目。近偶觀之,其最害道者莫如《論狂狷》一篇。其言謂放勳狂而帝,文王狂而王,泰伯狂而伯,皆狂也。也、也、、武也、太公、周、召,皆狂也。漢高帝,狂之神;文帝,狂之聖也。此等謬論,正如醉夢中囈語,而當時諸名士極推尊之,何哉?若以李斯、桑弘羊、呂不韋、李園賈詡董昭為名臣,温嶠為逆賊,所謂好惡拂人之性者也。以揚雄胡廣譙周馮道為吏隱外臣,亦大謬。”
  • 曾國藩:“古來如李斯、曹操董卓楊素,其智力皆橫絕一世,而其禍敗亦迥異尋常。近世如陸、何、肅、陳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終。故吾輩在自修處求強則可,在勝人處求強則不可。” [33] 
  • 毛澤東:“孟夫子一派主張後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對秦始皇。李斯是擁護秦始皇的,屬於荀子一派,主張先法后王。”
  • 魯迅:“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則有殊勳。”他的書法“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稱為書法鼻祖。 [23] 

李斯軼事典故

李斯觀鼠有感

司馬遷在《史記·李斯列傳》中記載李斯當小吏時發生的一件事:有一次,李斯看到廁所裏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廁所來,它們都趕快逃走;但在米倉看到的老鼠,一隻只吃得又大又肥,悠哉遊哉地在米堆中嬉戲交配,沒有人或狗帶來的威脅和驚恐。 [34] 
於是,李斯發出了這樣的感慨:“一個人有沒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樣,是由自己所處的環境決定的。” [35] 

李斯黃犬之嘆

李斯與他的二兒子一起上刑場,回頭對他的二兒子説:“我想和你再牽着黃犬,到上蔡東門追逐狡兔,還能這樣嗎?”於是父子相哭,終於被滅三族。這就是“黃犬嘆”的典故。 [36] 

李斯個人作品

李斯文學作品

李斯散文現傳四篇, [37]  李斯作品除散文外,還有碑銘。秦始皇先後曾五次巡行天下郡縣,其中自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至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四次巡行中,都命李斯刻石記功,計有七通。 [23] 
文學作品
類別
作品名稱
圖冊
散文
李斯作品 李斯作品
《言趙高書》
獄中上書 [37] 
碑銘
《鄒嶧山刻石》
《碣邪台刻石》
《東觀刻石》
《碣石刻石》
《會稽刻石》等 [23] 
-

李斯書法作品

李斯的文學和文字的造詣令後人追捧。他的文章論證嚴密、氣勢貫通,洋洋灑灑,如江河奔流,魯迅曾經大力稱讚李斯,被稱為書法筆祖。 [23] 
李斯的小篆,是在書法上進行創造的優秀典範。王進玉墨守成規是對傳統的誤讀》) [40] 
作者
類別
作品名稱
備註
圖冊
李斯和趙高、胡毋敬
範本
《倉頡篇》《爰歷篇》和《博學篇》等
供大家臨摹
李斯
刻石
《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和《嶧山刻石》等 [38] 
-
李斯小篆《泰山刻石》 李斯小篆《泰山刻石》

李斯爭議

李斯妒殺韓非

李斯害怕秦王嬴政重用韓非,向秦王講韓非的壞話,秦王輕信李斯,把韓非打入大牢。根據秦國法令的規定,獄中的囚犯無權上書申辯。在李斯和姚賈的串通下,韓非吃了李斯送來的毒藥,自殺而死。 [23] 
另有一説,李斯一直想將韓非留在秦國,等秦滅韓之後再為秦國所用。但由於韓非之書《韓非子》對於帝王之術、統治之術的分析過於透徹,導致秦王嬴政對其才華感到恐懼,加上韓非的三條不利於秦國發展的建議、姚賈的陷害,使秦王將韓非下獄拷打。
李斯實心欲救韓非,曾幫韓非呈韓非絕筆之作《初見秦》於秦王政,無奈秦王政鐵心欲除韓非。後秦王以韓非書中《八經》之三中除“陰奸”之術施於韓非,嫁禍於李斯,從而不背罵名。李斯無奈,只得從命而下毒於韓非飲食,使韓非暴斃而亡。 [23] 

李斯焚書

百科x混知:圖解焚書坑儒 百科x混知:圖解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淳于越以儒家的立場來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動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為不滿,把淳于越交給丞相李斯處理。李斯不贊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李斯認為:由於時代的變化,五帝三代的治國辦法也不同。三代時期的做法,也並不值得效法。那時候諸侯並列,互相爭奪,天下統一,情況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以古非今,攪亂民心。對於造謠惑眾,不利於統一天下的言行必須禁止,否則將會影響政局的穩定,有損於皇帝的權威。最後,他又把這一切都歸罪為讀書的緣故,建議秦始皇下令焚書。 [23] 
凡是秦記以外的史書,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詩、書、百家語都要燒掉,只准留下醫藥、卜筮、種樹之書。 [23]  秦始皇下令焚書,先秦許多文獻古籍都被燒掉了,使中國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損失。然而,另一方面秦始皇也曾將一些禁書收藏在咸陽皇家圖書館,使得部分珍貴書籍得以保存了下來。 [23] 

李斯墓地和故居

李斯墓葬

李斯墓在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蔡國故城的西南部,位於蘆崗鄉李斯樓村東南角,是一個高大的土冢。墓的四周砌有石階,墓前樹有墓碑,上刻“秦丞相李斯之墓”。 [1] 

李斯故居

李斯的故居有兩處:一是故城東門裏東西大道路北,在今河南省上蔡一中一帶,面積約5000平方米。二是上蔡縣城西南5公里處的李斯樓。李斯樓,是李斯的鄉下故居,李斯被害後,其幼子在親朋的掩護下得以倖免,藏匿在李斯樓。
直到現在,李斯樓村的居民都姓李,自説是李斯的後代,四周松柏掩映,花木叢生,墓西不遠處有李斯跑馬崗和李斯飲馬澗。據傳,李斯青年時期經常在此處縱馬馳騁,馬渴了就在此澗溝中飲馬,後人便稱此處為跑馬崗和飲馬澗。

李斯史書記載

作者
作品
司馬遷
《史記·李斯列傳

李斯後世紀念

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縣城內有李斯井、李斯坑等遺蹟。 [1]  李斯出身平民,雖然當上了楚國管倉庫的小吏,得空時仍在自己院中種些蔬菜。參加勞動。其故居處尚有一口李斯澆菜的水井,後人尊稱為“李斯井”。
李斯被斬於咸陽後趙高帶人來上蔡抄了李斯的家,在整個李斯的故居處進行了殘酷的“挖地三尺”,最深處竟達丈餘。久而久之,這裏就成了一片蘆葦叢生的坑塘。後人為紀念李斯,稱此處為“李斯坑”。

李斯影視形象

李斯影視形象
李斯影視形象(18張)
李斯影視形象如右圖。
時間
影視作品
飾演者
1986年
《秦始皇》
梁漢威
1996年
《秦頌》
王慶祥
2000年
《呂不韋傳奇》
賈一平
2001年
《尋秦記》
陳國邦
2002年
《秦始皇》
劉威
2004年
《荊軻傳奇》
高玉慶
2006年
《楚漢風雲》
李立羣
2006年
《南越王》
楊藝
2007年
《大秦直道》
張子健
2010年
《神話》
劉小溪
2011年
《古今大戰秦俑情》
於子寬
2012年
李建新
2015年
《秦時明月》
於子寬
2017年
《秦時麗人明月心》
趙延京
2020年
《大秦賦》
李乃文
參考資料
  • 1.    駐馬店名人——秦朝傑出政治家、書法家、文學家——李 斯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7-04-18]
  • 2.    《學古編》:斯,字通古,上蔡人,秦丞相。
  • 3.    學古編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5-06]
  • 4.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年少時,為郡小吏
  • 5.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乃從荀卿學帝王之術。
  • 6.    司馬遷·《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乃從荀卿學帝王之術。學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國皆弱,無可為建功者,欲西入秦。
  • 7.    李斯:千古第一相緣何被腰斬  .大河網.2012-02-21[引用日期2013-09-13]
  • 8.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至秦,會莊襄王卒,李斯乃求為秦相文信侯呂不韋舍人;不韋賢之,任以為郎。
  • 9.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諸侯名士可以下財者(接受其賄賂),厚遺結之;不肯者利劍刺之,離其君臣之計,秦王乃使良將隨其後 。
  • 10.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秦王拜斯為客卿。
  • 11.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會韓人鄭國來閒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覺。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諸侯人來事秦者,大抵為其主遊閒於秦耳,請一切逐客。”李斯議亦在逐中。
  • 12.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昔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東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來丕豹、公孫支於晉。
  • 13.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此五子者,不產於秦,而繆公用之,並國二十,遂霸西戎。
  • 14.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
  • 15.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惠王用張儀之計,拔三川之地,西並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漢中,包九夷,制鄢、郢,東據成皋之險,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國之從,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 16.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向使四君卻客而不內,疏士而不用,是使國無富利之實而秦無強大之名也。
  • 17.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復李斯官,卒用其計謀。官至廷尉。
  • 18.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將軍馮劫進諫曰:“關東羣盜並起,秦發兵誅擊,所殺亡甚眾,然猶不止。盜多,皆以戌漕轉作事苦,賦税大也。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
  • 19.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二世怒曰:“吾常多閒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輒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
  • 20.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趙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
  • 21.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斯乃從獄中上書曰:“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逮秦之地狹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説諸侯,陰修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湖、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遊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
  • 22.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李斯拘執束縛,居囹圄中,仰天而嘆曰:“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為計哉!昔者桀殺關逢龍,紂殺王子比干,吳王夫差殺伍子胥。此三臣者,豈不忠哉!然而不免於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無道過於桀、紂、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豈不亂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殺忠臣而貴賤人,作為阿房之宮,賦斂天下。吾非不諫也,而不吾聽也。凡古聖王,飲食有節,車器有數,宮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費而無益於民利者禁,故能長久治安。令行逆於昆弟,不顧其咎;侵殺忠臣,不思其秧;大為宮室,厚賦天下,不愛其費。三者已行,天下不聽。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趙高為佐,吾必見寇至咸陽,麇鹿遊於朝也。”
  • 23.    李斯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2-10]
  • 24.    史仲文,《中國全史百卷本·第021卷·秦漢政治史》
  • 25.    史記_42 司馬遷(西漢)  .必讀網[引用日期2013-12-16]
  • 26.    《太史公自序》:“能明其畫,因時推秦,遂得意於海內,斯為謀首。作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 27.    《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訓》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7-09-29]
  • 28.    《典論》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5-10-27]
  • 29.    《文心雕龍·才略》:九代之文,富矣盛矣;其辭令華採,可略而詳也。虞夏文章,則有皋陶六德①,夔序八音,益則有贊,五子作歌,辭義温雅,萬代之儀表也。商周之世,則仲虺垂誥,伊尹敷訓②,吉甫之徒,並述詩頌,義固為經,文亦足師矣。及乎春秋大夫,則修辭聘會,磊落如琅玕之圃,焜耀似縟錦之肆,薳敖③擇楚國之令典,隨會講晉國之禮法,趙衰以文勝從饗,國僑以修辭捍鄭,子太叔④美秀而文,公孫揮善於辭令,皆文名之標者也。戰代任武,而文士不絕:諸子以道術取資⑤,屈宋以楚辭發採,樂毅報書辨以義,范雎上書密而至,蘇秦⑥歷説壯而中,李斯自奏麗而動,若在文世,則揚班儔矣。荀況⑦學宗,而象物名賦,文質相稱,固巨儒之情也。
  • 30.    曾鞏·《戰國策目錄序》
  • 31.    《歸先生文集卷之十四》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4-11-05]
  • 32.    《天史》  .殆知閣[引用日期2015-10-27]
  • 33.    曾國藩家書   .中華勵志網 [引用日期2014-08-24]
  • 34.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見吏舍廁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數驚恐之。斯入倉,觀倉中鼠,食積粟,居大廡之下,不見人犬之憂。
  • 35.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於是李斯乃嘆曰:“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
  • 36.    《史記·卷八十七·李斯列傳第二十七》: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 37.    法家作品選注[M]. 1974.08.110
  • 38.    清 王昶《金石萃編》
  • 39.    上蔡獨有,全國無二!李斯文化展覽館今日開館  .上蔡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3-05]
  • 40.    墨守成規是對傳統的誤讀  .中國藝術報-中國文藝網[引用日期2023-04-01]
  • 41.    【李斯塑像】位於陝西省西安市秦二世陵遺址公園
  • 42.    李斯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10-07]
  • 43.    李斯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10-07]
  • 44.    李斯  .故宮博物院[引用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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