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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區教育局

鎖定
相城區教育局是政府機構,該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中文名
相城區教育局
地    區
相城區
性    質
政府機構
屬    性
非盈利

相城區教育局主要職能

(一)負責擬訂我區教育工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區教育改革發展戰略思路,加快全區教育現代化建設。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擬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負責分配與管理區下達的教育經費,監督中小學校的收費工作,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育審計工作。
(五)加快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負責全區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國家、省、市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積極推進實施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推進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統籌社會教育,推進農村成人教育的建設與發展;推進全區終身教育實驗工作;指導並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七)指導局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校級領導幹部管理工作,做好學校的統戰工作和老幹部工作。
(八)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區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職工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學校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做好學校安全防範、綜合治理和穩定工作。
(九)負責局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十)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區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參與並承辦中小學教師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協調學校人才隊伍建設,提出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標準建議,指導全區教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參與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一)指導學校各類學籍的管理,組織全區普通中學的會考、升學考試、錄取工作,負責全區的自學考試和成人考試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證書的驗印與發放。
(十二)指導和協調全區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推進全區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全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全區普通話的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十五)統籌規範並指導全區中小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建設、教育信息化工作;對直屬學校校舍、土地等教育資產實行監管。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城區教育局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件、電訊的運轉和管理;負責黨委會、局辦公會、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局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保衞、信訪、社團的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教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教育研究等宏觀管理工作;統籌管理教育信息化,指導全區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本部門網站的建設、日常維護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協調與兄弟市區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語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規,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化的教學,為社會提供語言文字的培訓、測試、諮詢、評估服務。負責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教育的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
(二)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組織所屬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年度考核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規劃、實施、指導和協調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協調師德教育有關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區教育系統考核、評優、獎懲工作。參與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按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教職工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人事統計年報和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工作。
主要負責人:範蕾
(三)規劃科(安全保衞科)
提出全區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建議;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佈局與結構調整工作;負責各類學校的設置、撤銷、調整和更名。編制局直屬學校及事業單位的基建計劃,指導、協調學校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指導學校後勤工作管理與改革;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統計與教育人才需求預測工作;統籌管理教育信息化、勤工儉學、教育產業等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教育經費籌措政策、學校收費政策、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與使用。負責管理區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負責編制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指導、監督、管理全區教育費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區教育地方附加費的徵收與使用;負責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和有關執行情況的監測;貫徹執行學校公用經費標準和學生收費標準;監督管理教育系統的國有資產;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直屬單位的撥款。
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校園安全穩定、平安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教育系統保衞幹部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協助相關部門處置學校突發事件;會同相關科室指導學校做好師生傷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會同辦公室做好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衞工作。
(四)普教科(法制科)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常規管理;協助做好基礎教育的規劃、佈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推進全區幼兒教育健康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普通高中優質多元發展;研究制定並實施基礎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辦法和辦學標準。
指導基礎教育課程、自編教材建設,參與審定自編教材;組織實施全區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負責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課外活動;指導和配合做好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指導並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基礎教育學校、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教學改革與管理;管理全區學校德育教育、體育教育、衞生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並指導其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開展學生常見病和多發病的監測與防治工作;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參與相關專業的教材與師資培訓工作;協助做好體衞藝教學常規器材的配置工作。
研究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教育的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協調區域教育現代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檢查;牽頭承辦局機關教育行政複議和訴訟等工作。
(五)成職教科
承擔全區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統籌管理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以及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協助做好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貫徹執行上級研究制定的教學計劃和教育質量評估標準;做好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以及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的配備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中、高職對口招生工作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省級重點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評估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職業教育學校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實用技術、職工崗位培訓;根據上級要求負責全區終身教育工作和統籌負責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指導並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校、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六)黨建科
負責教育黨委的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校級領導幹部、學校後備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和校級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做好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指導基層單位做好人事檔案工作;配合辦公室辦理中小學教職工出境的審批工作和非黨教工出國政審材料工作;協助做好學校內部管理改革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與管理和使用工作;對全區學校黨建工作的重要問題進行調研。
協助黨委搞好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校務公開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日常事務。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機關黨支部、教育工會、團委。
主要負責人:徐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