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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宏

(唐代官員)

鎖定
班宏(720—792年)唐朝衞州汲(今河南衞輝市)人。
天寶(七四二至七五六)中擢進士第。
德宗時歷户部尚書,封蕭國公。
本    名
班宏
所處時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衞州汲(今河南衞輝市)
出生時間
開元八年(720年)
去世時間
貞元八年(792年)

班宏人物生平

班宏早年經歷

開元八年(720年),班宏出生於衞州汲(今河南衞輝市)。
天寶年間,班宏考中了進士,被任命為右司御胄曹,又在鳳翔府薛景光手下當過掌書記官。 [1] 
廣德元年(763年),班宏在劍南高適手下當觀察御史。 [2]  當時青城山有個妖道張安居用鬼神迷惑人民,事情被發覺後,妖道胡亂攀扯重要將領,想以此推遲死刑,班宏審訊後很快把妖道處死了,民心才安定了。後來郭英乂接替高適,為滿足人們的願望,任命他為秘書郎,兼任雒縣縣令,後來因病免職。 [1]  [3] 

班宏平步青雲

大曆三年(768年),他升任起居舍人,不久又兼任理匭使,升官四次後任給事中。
建中二年(781年)正月, [4]  李寶臣在任去世了,他兒子李惟嶽隱瞞他的喪事要求繼任,唐德宗李適派班宏到成德去問候李寶臣的疾病,並勸告李惟嶽。李惟嶽送很多財物賄賂班宏,班宏都不接受,回來彙報很令德宗滿意,升任刑部侍郎,兼任京官考使。 [3] 
當時右僕射崔寧任命兵部侍郎劉乃為上下考,班宏反駁説:“現各地的軍隊,都歸節度使掌管,雖有軍務文書,但中央不能審查。如朝廷多給封賞,各地會爭相投機鑽營;朝廷如果寬容,各地就會結黨營私。”因此免去了這一任命。劉乃知道後道歉説:“我雖然不聰明,但怎敢為了虛榮而犯兩重罪過呢?” [3] 
興元元年(784年)四月,班宏被任命為吏部侍郎,擔任吐蕃會盟使李揆的副手。 [3]  [5]  六月初六,德宗頒詔命令吏部侍郎班宏充任宣慰使,前去慰勞將士,安撫百姓。 [6] 

班宏加封國公

貞元二年(786年)十二月,連年遭受旱、蝗災,皇帝認為徵收賦税是當務之急,調他任户部侍郎,任度支使韓滉的副手。 [7] 
貞元五年(789年)二月二十七,唐德宗李適任命班宏為户部尚書,依然如前擔任度支轉運副使,作為竇參的副手。 [8]  竇參以前任大理司直,班宏已任刑部侍郎,到竇參任宰相,兼任度支使,皇帝因為班宏長期掌管國家收支,因此命他做副手。皇帝又説:“我借竇宰相的名義鎮撫遠處的人,事務都交給你辦,請不要推辭。”竇參因班宏比自己資格老,曾私下討好他説:“我資歷淺,一下子當了您的上級,心裏很不安,一年以後,我將把使職讓給您。”班宏心裏很高興。
貞元六年(790年)以後,竇參不再提這話了。班宏生性剛強任性,聽了人挑撥的話,又懷恨竇參説話不算話,處理公務多不聽竇參的。楊子院是鹽鐵、轉運使的倉庫,班宏任命徐粲主管,管理不當,又被揭發接受賄賂,竇參想派人代替他,班宏堅持不讓。竇參又任命各院官員,沒有徵求班宏的意見,班宏就上奏報告竇參任命的官員的過失,任命沒被批准。不久,竇參因任度支使的功勞升任吏部尚書,而班宏被加封為蕭國公,班宏恨竇參用虛名籠絡自己,更加恨他了。班宏每次奉旨修建宮殿,一定修得極為雄偉漂亮,親自安排指揮施工,又與權貴寵臣結為深交來壓倒竇參。 [3] 

班宏分理財政

貞元八年(792年)三月二十二,德宗命令班宏與張滂分別掌管全國的財税,一如大曆年間的先例,像劉晏、韓滉那樣分管。 [9]  張滂早先和班宏交好,班宏推薦他任司農少卿,到竇參想任命張滂分管江淮鹽鐵事務,徵求班宏的意見,班宏因為張滂嫉惡如仇,擔心他按法律懲辦徐粲,就説:“張滂固執暴躁難以控制,不能任命。”張滂知道了這事。竇參後被皇帝疏遠,就任命班宏專管度支使,但竇參又不想讓度支使的權力都歸班宏掌握,就問京兆尹薛珏有什麼計策,薛珏説:“他們兩人關係不好,張滂生性剛強果斷,如果讓張滂分管鹽鐵、轉運事務,一定能抑制班宏。”竇參就推薦張滂任户部侍郎、鹽鐵使、判轉運,但還隸屬於班宏以便取悦他。江淮地區徵收賦税,都由班宏主持,但設立巡院,卻命班宏、張滂共同任命官員。張滂向班宏要過去鹽鐵部門的賬本,班宏不給他。每次任命巡院的官員,班宏和張滂互相指責,都不能任命。張滂於是上奏説:“班宏和我意見不合,巡院多數缺乏官員。我掌管錢財賦税,關係到國家大事,事情沒辦好,不能逃脱罪責。但現在班宏這樣,怎麼能辦事?”不久,班宏對宰相趙憬陸贄説:“我管轉運時,每年運江淮大米五十萬斛,去年增加到七十萬斛用來充實太倉,有幸沒有過失。現職務改任他人,不知為什麼?”張滂當時在旁邊,憤怒地説:“你這話完全説錯了!如果轉運職責履行得好,皇上當然不會剝奪你的職務。現在這樣是因為你丟失國家錢財,放縱貪官污吏的原因。凡是擔任了度支所屬官吏,不到一年,家財就數不清,僕人馬匹和住宅,比王公都好,如不是偷竊國家財產,怎能這樣?人們議論紛紛,沒人不知道,皇上因此命我分管一部分。你剛才説那話,難道不是埋怨皇上嗎?”班宏沉默了沒有回答。這天,班宏在家裏稱病,張滂去問候他,他不接見,趙憬、陸贄將班宏、張滂的話報告了皇帝。張滂到揚州查辦了徐粲,逮捕了他的僕人小妾和後代,搜出贓物無數,於是將徐粲流放到嶺南。竇參被治罪,班宏起了很大作用。 [3] 

班宏病逝任上

貞元八年(792年)七月初一,户部尚書、判度支班宏去世, [10-11]  享年七十三歲,皇帝停止上朝為他致哀,又加封官職,賜諡號叫敬。 [1]  [3] 

班宏主要成就

班宏管理轉運時,每年運江淮大米五十萬斛,貞元七年(791年)增加到七十萬斛用來充實太倉,沒有過失。 [3] 

班宏個人作品

貞元九年(739年),澤潞李抱真德政碑,董晉撰文,班宏書丹 ,韓秀弼篆額。 [12-13] 

班宏人物評價

班宏

李泌:宏雖清強而性多凝滯。 [8] 

班宏五代

劉昫:勤恪官署,晨入夕歸,下吏勞而未嘗厭苦,清白勤幹,稱之於時。 [3] 

班宏兩宋

宋祁歐陽修:劉昫宏清潔勤力,晨入官署夕而出,吏不堪其勞,而己益恭。 [1] 

班宏家族成員

輩分關係姓名簡介
長輩祖父班思簡曾任禮部員外郎。
父親班景倩曾任秘書監、國子監祭酒,是以儒學聞名的大家。 [3]  [1] 
參考資料
  • 1.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九·列傳第七十四》:班宏,衞州汲人。父景倩,國子祭酒,以儒名家。宏,天寶中擢進士第,調右司御胄曹參軍。高適鎮劍南,表為觀察判官。青城人以左道惑眾,謀作亂。事覺,誣引屯將規緩死,眾兇懼,宏驗治,即殺之,人心大安。郭英乂代適,表雒令,以病解。 大曆中,擢起居舍人,四遷給事中。李寶臣死,子惟嶽匿喪求節度,帝遣宏使成德喻其軍,惟嶽厚獻遣,宏不納,還報稱旨,擢刑部侍郎、京官考使。右僕射崔寧署兵部侍郎劉乃為上下考,宏不從,曰:“今軍在節度,雖有尺籍伍符,省署不校也。夫上多虛美,則下趨競;上阿容,則下朋黨。”因削之。乃聞,謝曰:“敢掠一美以邀二罪乎?”進吏部侍郎。 貞元初,仍旱蝗,賦調益急,以户部侍郎副度支使韓滉。俄而竇參當國,代滉使。而參任大理司直時,宏已為刑部侍郎。德宗以宏熟天下計,故進宏尚書副參,且曰:“朕藉宰相重,而眾務一委卿,無庸辭。”參亦以宏素貴,私謂曰;“閲歲當歸使於公。”宏喜。後參胖自安,不念前語。宏剛愎,以參欺己,議事稍不合。揚子院,鹽鐵轉運之委藏也,宏任御史中丞徐粲主之,粲以賄聞,參議所代,宏固不可。參選諸院吏,未始訪宏,宏數條參所用吏過惡以聞,輒留中。無何,參以使勞,加吏部尚書,而封宏蕭國公。恨參以虛寵加己,銜之。每制旨有所營建,必極瑰麗,親程役,媚結權嬖以傾參。 張滂先善於宏,薦為司農少卿。及參欲滂分掌江、淮鹽鐵,宏以滂疾惡,且以法繩粲,因謬曰:“滂強戾不可用。”滂聞,不喜。久之,參知帝遇己薄,乃讓使,然不欲宏專,問策於京兆尹薛珏,珏曰:“滂與宏交惡,而滂剛決。若分鹽鐵轉運,必能制宏。”參遂薦滂為户部侍郎、鹽鐵轉運使,而以宏判度支,分滂關內、河東、劍南、山南西道鹽鐵轉運隸宏,以悦其意。又還江淮兩税,置巡院官,令宏、滂共差擇。滂欲得簿最,宏不與。及署院官,更持可否不能定,處處官乏不補。滂奏言:“臣職不修,無逃死,如國家大計何?”由是有詔分掌。宏見宰相辭曰:“宏主漕,歲得江、淮米五十萬斛,前年至七十萬。今職移於人,敢請罪。”滂在側儳曰:“公所言非也。朝廷不奪公職,乃公喪官緡,縱奸吏,自取咎爾。凡為度支使,不一歲家輒鉅億,僮馬產第侈王公,非盜縣官財何以然?上既知之,故令滂分掌。今公無乃歸怨上乎?”宏不答,於是移病歸第。宰相白其狀,詔許如劉晏、韓滉故事,以東都、河南、淮南、江南、山南東道兩税,滂主之,東渭橋以東巡院隸焉;關內、河東、劍南、山南西道宏主之。滂至揚州,乃窮劾粲,悉發其贓至鉅萬,徙死嶺表。 宏清潔勤力,晨入官署夕而出,吏不堪其勞,而己益恭。參得罪,宏為有力。卒,年七十三,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敬。後二年,滂亦罷為衞尉卿。
  • 2.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三》:廣德元年癸卯,·····十二月,······吐蕃陷松、維、保三州及雲山新築二城,西川節度使高適不能救,於是劍南西山諸州亦入於吐蕃矣。廣德二年甲辰,春,正月,······癸卯,合劍南東、西川為一道,以黃門侍郎嚴武為節度使。
  • 3.    《舊唐書·卷一百二十三·列傳第七十三》:班宏,衞州汲人也。祖思簡,春官員外郎。父景倩,秘書監。宏少舉進士,授右司御胄曹,後為薛景先鳳翔掌書記,又為高適劍南觀察判官,累拜大理司直,攝監察御史。時青城山有妖賊張安居以左道惑眾,事覺,多誣引大將,冀以緩死,宏驗理而速殺之,人心乃安。既而郭英乂代適,以厭人望,奏署秘書郎,兼雒令,以疾免。大曆三年,遷起居舍人,尋兼理匭使,四遷至給事中。時李寶臣卒於其位,子惟嶽匿喪求位,上遣宏使成德問疾,且喻之。惟嶽厚賂宏,皆不受,還報合旨,遷刑部侍郎,兼京官考使。時右僕射崔寧考兵部侍郎劉乃上下,宏駁曰:“夷荒靖難,專在節制,尺籍伍符,不校省司。夫上行宣美之名,則下開趨競之路;上行阿容,下必朋黨。”因削去之。乃知而謝曰:“乃雖不敏,敢掠一美以徼二罪乎?”尋除吏部侍郎,為汪蕃會盟使李揆之副。 貞元初,仍歲旱蝗,上以賦調為急,改户部侍郎,為度支使韓滉之副。遷尚書,復副竇參。參初為大理司直,宏已為刑部侍郎,及參為相,領度支,上以宏久司國計,因令副之。且曰:“朕藉參宰相以臨遠,眾務悉委於卿,勿以辭也。”參以先貴,常私解悦之曰:“參後來,一朝居尚書之上,甚不自安,一年之後,當歸此使。”宏心喜,歲餘,參絕不復言。宏性剛愎,為人間之,且怒食言,公事多異。揚子院,鹽鐵轉運委藏也,宏以御史中丞徐粲主之,既不理,且以賄聞,參欲代之,宏執不可。參又選諸院吏,未嘗訪宏,乃疏參所用者過惡以聞,事輒留中。無何,參以使勞加吏部尚書,而宏進封蕭國公,怨參以虛號寵之,間惡愈甚。每奉詔營建,宏必極壯麗,親程課役,又厚結權幸以傾參。 張滂先善於宏,宏薦為司農少卿,及參欲以滂分掌江淮鹽鐵,詢之於宏,宏以滂嫉惡,慮以法繩徐粲,因曰:“滂強戾難制,不可用。”滂知之。八年三月,參遂為上所疏,乃讓度支使,遂以宏專判,而參不欲使務悉歸於宏,問計京兆尹薛珏,珏曰:“二子交惡,而滂剛決,若分鹽鐵轉運於滂,必能制宏。”參乃薦滂為户部侍郎、鹽鐵使、判轉運,尚隸於宏以悦之。江淮兩税,悉宏主之,置巡院,然令宏、滂共擇其官。滂請鹽鐵舊簿書於宏,宏不與之。每署院官,宏、滂更相是非,莫有用者。滂乃奏曰:“班宏與臣相戾,巡院多闕官。臣掌財賦,國家大計,職不修,無所逃罪。今宏若此,何以輯事?”遂令分掌之。無幾,宏言於宰相趙憬、陸贄曰:“宏職轉運,年運江淮米五十萬斛,前年增七十萬斛,以實太倉,幸無過。今職移於人,不知何謂?”滂時在側,忿然曰:“尚書失言甚矣!若運務畢舉,朝廷固不奪之,蓋由喪公錢、縱奸吏故也。且凡為度支胥吏,不一歲,資累鉅萬,僮馬第宅,僭於王公,非盜官財何以致是?道呼喧喧,無不知之,聖上故令滂分掌。公向所言,無乃歸怨於上乎、”宏默然不對。是日,宏稱疾於第,滂往問之,宏不見,憬、贄乃以宏、滂之言上聞。由是遵大曆故事,如劉晏、韓滉所分。滂至揚州按徐粲,逮僕妾子侄,得贓鉅萬,乃徙嶺表。故參得罪,宏頗有力焉。勤恪官署,晨入夕歸,下吏勞而未嘗厭苦,清白勤幹,稱之於時。貞元八年七月卒,年七十三,廢朝,加贈,諡曰敬。
  • 4.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十六》:建中二年春,正月······及薨,孔目官胡震,家僮王他奴勸惟嶽匿喪二十餘日,詐為寶臣表,求令惟嶽繼襲,上不許;遣給事中汲人班宏往問寶臣疾,且諭之。惟嶽厚賂宏,宏不受,還報。惟嶽乃發喪,自為留後,使將佐共奏求旌節,上又不許。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興元元年甲子,······夏,四月,······左僕射李揆自吐蕃還,甲子,薨於鳳州。
  • 6.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一》:興元元年甲子,·····六月,······乙巳,詔吏部侍郎班宏充宣慰使,勞問將士,撫慰蒸黎。
  • 7.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二卷》:貞元二年丙寅·······十二月,·······以吏部侍郎班宏為户部侍郎、度支副使。
  • 8.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三》: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泌屢乞更命相。上欲用户部侍郎班宏,泌言宏雖清強而性多凝滯,乃薦竇參通敏,可兼度支鹽鐵;董晉方正,可處門下。上皆以為不可。參,誕之玄孫也,時為御史中丞兼户部侍郎;晉為太常卿。至是泌疾甚,復薦二人。庚子,以董晉為門下侍郎,竇參為中書侍郎兼度支轉運使,並同平章事。以班宏為尚書,依前度支轉運副使。
  • 9.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四》:貞元八年壬······三月,丁丑,······初,竇參為度支轉運使,班宏副之。參許宏,俟一歲以使職歸之。歲餘,參無歸意,宏怒。司農少卿張滂,宏所薦也,參欲使滂分主江、淮鹽鐵,宏不可。滂知之,亦怨宏。及參為上所疏,乃讓度支使於宏,又不欲利權專歸於宏,乃薦滂於上。以宏判度支,以滂為户部侍郎、鹽鐵轉運使,仍隸於宏以悦之。   竇參陰狡而愎,恃權而貪,每遷除,多與族子給事中申議之。申招權受賂,時人謂之"喜鵲"。上頗聞之,謂參曰:"申必為卿累,宜出之以息物議。"參再三保其無他,申亦不悛。左金吾大將軍虢王則之,巨之子也,與申善,左諫議大夫、知制誥吳通玄與陸贄不葉,竇申恐贄進用,陰與通玄、則之作謗書以傾贄。上皆察知其狀。夏,四月,丁亥,貶則之昭州司馬,通玄泉州司馬,申道州司馬。尋賜通玄死。   劉玄佐之喪,將佐匿之,稱疾請代,上亦為之隱,遣使即軍中問:"以陝虢觀察使吳湊為代可乎?"監軍孟介、行軍司馬盧瑗皆以為便,然後除之。湊行至汜水,玄佐之柩將發,軍中請備儀仗,瑗不許,又令留器用以俟新使。將士怒。玄佐之婿及親兵皆被甲,擁玄佐之子士寧釋縗絰,登重榻,自為留後。執城將曹金岸、浚儀令李邁,曰:"爾皆請吳湊者!"遂咼之。盧瑗逃免。士寧以財賞將士,劫孟介以請於朝。上以問宰相,竇參曰:"今汴人指李納以邀制命,不許,將合於納。"庚寅,以士寧為宣武節度使。士寧疑宋州刺史崔良佐不附己,託言巡撫,至宋州,以都知兵馬使劉逸準代之。逸準,正臣之子也。   乙未,貶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竇參為郴州別駕,貶竇申錦州司户。以尚書左丞趙憬、兵部侍郎陸贄併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憬,仁本之曾孫也。   張滂請鹽鐵舊簿於班宏,宏不與。滂與宏共擇巡院官,莫有合者,闕官甚多。滂言於上曰:"如此,職事必廢,臣罪無所逃。"丙午,上命宏、滂分掌天下財賦,如大曆故事。
  • 10.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七·列傳第八十二》:班宏判度支,卒官
  • 11.    《資治通鑑·卷二百三十四》:貞元八年壬申,······秋,七月,甲寅朔,户部尚書判度支班宏薨。
  • 12.    《四庫全書·六藝之一錄·卷三百三十》:班宏衞州汲人天寶中擢進士第德宗時歷户部尚書封蕭國公【唐書本傳】 澤潞李抱真德政碑班宏書
  • 13.    義陽王李抱真德政碑   .錦繡上黨[引用日期201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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