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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旂
(明朝工部尚書、左都御史、兵部尚書)
鎖定
- 全 名
- 王以旂
- 別 名
- 王以旗
- 字
- 士招
- 號
- 石岡
- 諡 號
- 襄敏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應天府江寧縣(今江蘇南京)
- 出生日期
- 1486年9月24日
- 逝世日期
- 1553年3月3日
- 主要成就
- 安定邊疆
- 主要作品
- 《漕河奏議》《漕河撮稿》《督府稿》《總督奏議》
- 最高官職
- 工部尚書、左都御史、兵部尚書、太子太保
王以旂生平經歷
正德五年(1510),考中舉人。
正德六年(1511),考中進士,任上高知縣。華林賊氣焰囂張,王以旂訓練鄉兵防禦,賊軍不敢進犯。徵授河南道監察御史,得到都御史彭澤的器重,王以旂有諮白退下,彭澤必目送之,彭澤曾對王以旂説:“勉旃此位,勿愁不坐”。
正德十四年(1519),寧王朱宸濠反,鎮守太監劉璟身為朱宸濠的同黨,暗中約定為內應,倡議暫停鄉試。王以旂進言河南離江西遠,罷試無名。於是停止。劉璟又言,明武宗親征,途經汴州,牒取供頓銀四萬兩。巡撫商議給予,王以旂認為不能夠給予説:“大駕所經供應,誠不可緩然。天子御六龍,必戒前路,勑至圖之未晚。今擬駕出發公藏,萬一從他道銀散,不可歸罪叵測”。劉璟頹喪。
正德十五年(1520)正月,劉璟被捕,下詔王以旂同三司查抄劉璟,巡撫説:“往時若聽取藏銀,今將奈何?”
嘉靖元年(1522),巡按福建。
嘉靖十三年(1534),改任太僕寺少卿,升任大理寺右少卿。
嘉靖十八年(1539),明世宗駕臨承天府,升任左副都御史,佐院事。
嘉靖二十二年(1543),升任南京右都御史。
嘉靖二十五年(1546),召為工部尚書。
三邊總督曾銑商議收復河套,大學士夏言支持他。明世宗數次下優旨獎勵曾銑,令王以旂集中廷臣商議。王以旂等力主曾銑的提議。議上,明世宗主意忽變,嘉靖二十七年(1548)正月六日,嚴旨追責曾銑,令再議。王以旂等惶恐,盡反前説。明世宗逮捕曾銑,令王以旂兼右僉都御史,代替曾銑。套寇自西海還,肆掠永昌,鎮羌總兵官王繼祖擊退了敵軍。套寇再次來犯,波及鎮番、山丹。部將蔡勳、馬宗援三戰皆捷。前後斬首一百四十餘級。論功,蔭王以旂一子。套寇數萬復屯寧夏塞外,準備大舉進攻。官軍擊退了他們,斬首六十餘級,敵軍乘夜逃跑。延綏、寧夏開放馬市,二鎮交易五千匹。其首領狠台吉等約束所部,終市無譁。王以旂上報。下詔大賞二鎮文武將吏,王以旂復賜金幣。錄延綏將士破敵功,再蔭一子。在鎮六年,修延綏城堡四千五百餘所,又築蘭州邊垣。
王以旂親屬成員
父:王綸,庠生,累舉不第。
妻:劉氏、江氏、李氏
王以旂人物評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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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 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18]
- 2.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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