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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概
鎖定
熊概(1385年
[31]
—1434年11月11日
[28]
[31]
),字元節,號芝山居士
[35]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文峯鎮七里灣村
[34]
)人,祖籍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今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
[41]
,明朝初年大臣。
- 全 名
- 熊概
- 別 名
- 胡概
- 字
- 元節
- 號
- 芝山居士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文峯鎮七里灣村)
- 出生日期
- 1385年
- 逝世日期
- 1434年11月11日
- 主要成就
- 治理浙直水患
- 主要作品
- 《芝山稿》《公餘稿》
- 最高官職
- 都察院右都御史
熊概人物生平
熊概早年經歷
洪武十八年(1385年)
[31]
,熊概出生於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文峯鎮七里灣村)。熊概的父親熊敬芳年幼喪父,隨他的母親依附吉水的胡氏,因此冒用胡姓,於是就在吉水入了户籍。熊概從小聰明伶俐,致力於學習,他的父親教他學習《春秋》,學業大有長進。
[3]
熊概登科入仕
永樂九年(1411年),熊概考中進士。
[5-6]
永樂十六年(1418年)四月,熊概升任廣西按察使。
[11]
峒蠻人大規模出動劫掠,布政使計劃請靖江王的軍隊來阻擊他們。熊概不同意,他説:“我等擔任地方長官,賊寇來時不能保衞抵禦,反而煩勞藩王的軍隊嗎?況且賊寇肯定不來,只需警戒而已。”後來果然賊寇沒來。
[10]
後來,熊概調到廣東,表現出很高的才能和聲譽。
[12]
熊概治理有方
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熊概以原官和布政使周幹、參政葉春巡視南直隸、浙江。明仁宗監國時,曾命熊概以御史銜代理刑部事務,明仁宗知道他賢能,所以有這個任命。六月,明宣宗即位。同年八月,周幹回京,説有關部門多任用非人,當地豪強肆意作惡,而嶽福又不管事。明宣宗把嶽福召回,升熊概為大理寺卿,與葉春一同前往巡撫。南直隸、浙江設巡撫自此而始。
[13]
當時明宣宗命他到蘇松治水,他籌劃得很合適,百姓不知勞累,而水患就平息了。他每到一地就勸勉率領郡縣的官員修繕學舍,督勵師生講習,新修了胡瑗、范仲淹、魏了翁三人祠堂,恢復了范仲淹、魏了翁的義田和墳地,禮遇諸位賢人的後代,他的聲譽因此顯赫。
[14]
浙西豪強握有郡縣官員的短處,長期做不法之事。海鹽縣百姓平康非常殘暴,御史要逮捕他,他逃掉了。正趕上大赦,他又回來了,還聚眾八百餘人。熊概將他逮捕誅殺。過後,又把幾十個罪大惡極的豪強全部逮捕,加刑具押送至京城,依法論罪,於是奸宄之徒被平息下去了。
[15]
[16]
宣德元年(1426年),蘇州、杭州等地和海寧等衞所發不出軍餉,熊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發放各府贖罪米四萬二千餘石供給部隊,然後再上報朝廷。明宣宗很高興,傳諭户部不要給熊概治以擅作主張之罪。熊概執法嚴厲,奸民很害怕他,便將誹謗他的書上傳朝廷。
[15-16]
[31]
熊概愈受聖寵
宣德三年(1428年)七月,明宣宗特地降下敕令獎勵熊概,説他“潔己奉公,為國為民”。熊概也很自信,把認為應當興辦或者廢除的事都列出來上奏。當時朝廷屢次派出部官到江南造紙、買銅鐵,而蘇州、松江、紹興等地發生水災,官吏卻仍然不斷地催徵賦税,熊概又上奏朝廷,朝廷命令六部所需物資全部減省。他還上奏説兩浙各郡縣連年欠交的税賦,百姓交納困難,朝廷下詔允許用絲織品和絹代替交納。熊概所到之處都憐憫窮困的人,抑制豪強,尊崇先賢,修繕祠廟,鼓勵學校辦學。
[18-19]
[31]
熊概複姓升職
宣德五年(1430年)三月,熊概回到朝廷,改回原姓。幾日後,熊概升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管南京都察院事務。他更加勤勉謹慎,致力於辨別冤情、處理冤案。不久,熊概的母親去世,熊概因哀傷過度而損害了身體,奉命回家安葬母親,然後就被起用復職處理事務。
[20-22]
宣德八年(1433年),行在都御史顧佐生病,明宣宗命令用驛車召熊概前去接任他的職務。熊概到任後遵循舊有的規章制度,執法更加平和寬恕,凡是他所上陳的,明宣宗都採納接受,因此法紀整肅。明宣宗曾經到近郊巡幸,命令侯伯、都督、尚書和熊概一起留守,他更加能夠小心謹慎地遵守法度。
[23-24]
熊概卒於任上
宣德九年(1434年)秋,明宣宗車駕巡邊,又命令熊概留守,併兼管刑部事務,他省察記錄犯囚的罪案,從早到晚,未暇進食,因此勞累而生病。過了幾天,明宣宗回朝,熊概還勉強進見。退朝後病情加重,對家人説:“我大概不行了!”過了六天,明宣宗賜給諸位大臣鹿肉和宮內釀的美酒,熊概獨自一人在家拜受,説:“我慚愧沒有什麼來報答皇上。”
[25-26]
十月十一日(11月11日),熊概突然感到暈眩,然後便去世了,享年五十歲。噩耗傳來,明宣宗命令官員賜祭,派船送他回鄉安葬,併為他造墓地。
[27-28]
[31]
熊概主要影響
熊概歷史評價
金幼孜:友人熊元節,始以大理卿奉命撫巡吳越諸郡。三載之間,鋤強植弱,屏奸貪,出冤滯,威聲四達,而吏民莫不悦服。比還朝,上嘉勞之,特升秩長南京憲台。恩渥之厚,委任之專,可謂極一時之榮者矣。
[42]
(《金文靖集》)
楊榮:①國朝統一天下,稽古為治,既命六卿分掌庶務,復設台憲之臣以振風紀,法制精密,蔑以加矣。然居是職者,非才識通敏,廉正詳慎,不足以當之。若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始克當其任焉。
[2]
(《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②嗚呼!公賦性淳實,內剛而外和,居家則孝友篤至,蒞官則寬猛適宜。及總憲紀,益存寬厚,不事苛刻。至於論議施設,待人接物,綽有大臣之體。
[2]
(《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
王直:吾友胡槩,字元節,始舉進士,為御史,其名實蒸然聞於世。朝廷知其才,嘗使署刑部及都察院,其名實益彰徹大顯。未幾,擢拜廣西按察使,蓋能正身以盡職,不失其為表之道,而稱朝廷所以命官之意者也。
[48]
(《抑庵文集》)
張廷玉等:①概性剛決,巡視江南,威名甚盛。及掌台憲,聲稱漸損於初。
[1]
(《明史》)②熊概以下諸人,強幹者立聲威,愷悌者流惠愛,政績均有可紀。于謙、周忱巡撫最為有名,而勳業尤盛,故別著焉。
[1]
(《明史》)
熊概軼事典故
熊概語帶機鋒
據《寓圃雜記》記載,宣德年間,熊概奉命和葉春巡撫東南。一天,二人一同來到嘉興郡的驛館,熊概痛打郡中的小吏,還不停地辱罵。葉春心平氣和地對郡中小吏們説:“你們應當努力呀!我在這捱了多少打,受了多少罵,就像今天這樣。”熊概非常羞愧,原來他忘了葉春也曾做過小吏。
[33]
熊概為政嚴厲
宣德年間,熊概巡撫南直隸,為政嚴厲,過去專門兼併、殘害人民的豪強之徒,紛紛被誅殺、抄家或強迫遷徒遠方。老百姓中鬱積多年的冤情怨氣,一時得以伸解。江南男女老少,都親切地叫他為“胡卿”,長久地讚頌他的德政。但同時,一些奸猾之徒,也就投機迎合,告訐之風,也隨之颳起;罰不當罪的,亦時有出現。
[43]
熊概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先輩 | 祖父 | 熊達夫 | 在元朝時做福州錄事,死在任上。蒙受賜封誥命進階為資善大夫。 |
祖母 | 楊氏 | 贈為夫人。 | |
父親 | 熊敬芳 | 年幼喪父,隨他的母親依附吉水的胡氏,因此冒用胡姓,於是就在吉水入了户籍。長大成人後,由縣學升為國子生,有學問品行,蒙受賜封誥命進階為資善大夫。 | |
母親 | 郭氏 | 封為太夫人。 | |
平輩 | 原配 | 劉氏 | 都封為夫人。 |
繼室 | 璩氏 | ||
子輩 | 長子 | 熊煜 | 宣德七年(1432年)舉人。 |
次子 | 熊焯 | —— | |
三子 | 熊安 | —— | |
四子 | 熊端 | —— | |
五子 | 熊盛 | —— | |
長女 | 熊氏 | 嫁給王德賢。 | |
孫輩 | 長孫 | 熊文 | —— |
次孫 | 熊昌 | —— | |
孫女 | 熊癸貞 | —— | |
熊概主要作品
熊概史料索引
張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
[1]
- 參考資料
-
- 1.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9-01]
- 2.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3-09-01]
- 3.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公諱概,字元節。自幼聰慧務學,其父授以春秋,業大進……父敬芳幼弱,隨其母依吉水胡氏,因冒其姓,遂佔籍吉水。
- 4.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領永樂戊子鄉薦。
- 5.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永樂九年進士。
- 6.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辛卯會試,登進士第。
- 7.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授御史。
- 8.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擢監察御史。容貌豐偉,仁宗在東宮時器愛之,命署刑部事。
- 9.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永樂十年四月……擢進士胡概、蕭常、郭廉、吳斌、弋謙、鄧真、何楚英、傅良、何忠、張順、周建、李日良、王鉉、郭振、金庠、魯琛、朱敬、喬良、鄧義、陳子倫、林衡、謝升、張昱,監生張勤、龍景亨、趙文、姚悦、濮陽恭、任旺、祝和、陳恕、郭端、賈節、趙益、廖睿、周毅、李善、楊俊、張斌為監察御史。
- 10.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授御史。十六年擢廣西按察使。峒溪蠻大出掠,布政使議請靖江王兵遏之。概不可,曰:“吾等居方面,寇至無捍禦,顧煩王耶?且寇必不至,戒嚴而已。”已而果然。
- 11.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九》:永樂十六年四月……丁未,升雲南按察司僉事周彥奇為大理寺右少卿,鴻臚寺右寺丞周昇為本寺左寺丞,司賓丞楊善為右寺丞,廣東按察司僉事朱侃為通政司右參議,山西布政司檢校陳杰為刑科給事中,户部郎中陳禮為湖廣左布政使,兵部郎中董謨為山東左布政使,員外郎祝銘、福建按察司僉事沈鎰俱為右參政,禮部郎中曾堅為雲南左布政使,户部郎中孫鼎為浙江左布政使,刑部郎中周幹為右布政使,吏科給事中周鎬為左參政,禮部郎中李昌祺為廣西左布政使,刑部郎中於敬為江西右布政使,蘇子厚為四川右布政使,蕭省身為河南右布政使,禮科給事中李清、户部員外郎阮嗣為右參政,刑部郎中李汝器為廣東右布政使,吏科給事中史壽為左參政,禮部給事中何順為狹西布政司右參政,刑部員外郎韓珠為山西布政司右參政,江西道監察御史鄭景耀為貴州布政司左參政,四川道監察御史劉子輔為廣東按察使,北京道監察御史陳智為狹西按察使,廣東道監察御史蹇賢為雲南按察使,山西道監察御史陳禮為河南按察使,福建道監察御史譚勝道為浙江按察使,廣西道監察御史胡概為廣西按察使,浙江道監察御史朱應祖為四川按察使,刑科給事中趙惟恭、王鐸為貴州按察司副使,陳鄂為天府尹,禮部郎中葉春為兩淮鹽運司運使。改交阯左參政劉聲遠於山東布政司,福建右參議劉隆於廣西布政司。擢胡宗韞為中書舍人,掌禮部鑄印局事,以其工篆書也。
- 12.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未幾被薦,拜廣西按察使,調廣東,俱着能聲。
- 13.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洪熙元年正月,命以原官與布政使周幹、參政葉春巡視南畿、浙江。初,夏原吉治水江南還,代以左通政趙居任,兼督農務。居任不恤民,歲以豐稔聞。成祖亦知其誣罔。既卒,左通政嶽福繼之,庸懦不事事。仁宗監國時,嘗命概以御史署刑部,知其賢,故有是命。是年八月,幹還,言有司多不得人,土豪肆惡,而福不任職。宣宗召福還,擢概大理寺卿,與春同往巡撫。南畿、浙江設巡撫自此始。
- 14.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今皇帝嗣位,召拜大理卿,命治水於蘇松,經畫得宜,民不知勞,而水患息。所至輒勸率郡縣修葺學舍,督勵師生講習,新胡安定、範文正、魏了翁三陸祠,覆文正、了翁義田墳地,禮諸賢之後,聲譽赫然。
- 15.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浙西豪持郡邑短長為不法。海鹽民平康暴橫甚,御史捕之,遁去。會赦還,益聚黨八百餘人。概捕誅之。已,悉捕豪惡數十輩,械至京,論如法。於是奸宄帖息。諸衞所糧運不繼,軍乏食。概以便宜發諸府贖罪米四萬二千餘石贍軍,乃聞於朝。帝悦,諭户部勿以專擅罪概。概用法嚴,奸民憚之,騰謗書於朝。
- 16.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時吳浙諸郡軍民有豪橫者,繼承命撫視,威風凜凜。察其素為民蠧者數十人,械至京師,寘於法,扶植寡弱,俱令得所。於是奸頑歛跡,閭里獲安。
- 17. 《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二十七》:宣德二年四月……行在都察院劾奏大理寺卿胡概、右參政葉春奉敕巡撫畿內及浙江諸郡,所至作威福,發兵護送,且縱兵擾民。上命姑宥之。
- 18.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明年七月賜璽書獎勵。概亦自信,諸當興革者皆列以聞。時屢遣部官至江南造紙、市銅鐵。概言水澇民飢,乞罷之。
- 19.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間有誣訴公賍弊者,上不之聽,益隆信任,特降敕獎勵,有潔己奉公,為國為民之語。
- 20.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五年還朝,始複姓。亡何,遷右都御史,治南院事。
- 21. 《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六十四》:宣德五年三月……辛酉……大理寺卿胡概奏:“本姓熊,因父幼孤,隨母改適胡氏,遂冒胡姓,乞複姓熊。”從之……戊辰,升大理寺卿熊概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四川布政司右參政葉春為行在刑部右侍郎。
- 22.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迨還,特陞今職,命蒞南京。公益勤慎,務辨誣理枉。既而母歿,哀毀過情,奉命歸葬,即起復視事。
- 23.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行在都御史顧佐疾,驛召概代領其職,兼署刑部。
- 24.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宣德癸丑,北京都御史顧公感疾,上命驛召公來任其事。至則一循舊規,用法益平恕,凡有所陳,上皆容納,是以憲紀肅然。上嘗幸近郊,命侯伯、都督、尚書同公居守,益克小心祗慎。
- 25.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九年十月錄囚,自朝至日宴,未暇食。
- 26.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今年秋,車駕巡邊,復令居守,兼掌刑部事,以勞感疾。逾數日,上還朝,公猶勉強進見。退而疾劇,語家人曰:“吾其殆乎!”越六日,上賜諸大臣鹿臘及內醖,公獨拜受於家,曰:“臣愧無以為報。”
- 27. 《明史·卷一百五十九·列傳第四十七》:忽風眩卒。賜祭,給舟歸其喪。
- 28.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明日,遂不起,實宣德九年冬十月十一日也。訃聞,上命官賜祭,給舟歸其喪,為造墳塋。其孤端將奉公柩歸葬于吉之山,乃以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侍讀周君崇述所狀公行詣予,徵文勒石墓道,予辭不獲。
- 29.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按狀:公先世居南昌之豐城,祖達夫仕元福州録事,卒於官。父敬芳幼弱,隨其母依吉水胡氏,因冒其姓,遂佔籍吉水。敬芳既長,自邑庠升為國子生,有學行。迨公貴,始復舊姓,蒙賜誥進階資善大夫,得以推恩贈祖考皆如公職。祖母楊氏贈夫人,母郭氏封太夫人,配劉氏、繼璩氏皆封夫人。子男五:煜,壬子貢士;焯、安、端、盛。女五:長適王德賢,餘在室。孫男二:曰文,曰昌。女一,曰癸貞。
- 30.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公能詩文,所著有《芝山稿》《公餘稿》藏於家。
- 31. 《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宣德九年十月……甲寅……行在都察院右都御史熊概卒。概,字元節。舉進士,擢監察御史。仁宗皇帝在東宮,命署刑部事。後升廣西按察使,改廣東。上即位,入為大理卿,奉命治水蘇、常、松江、杭州、嘉興諸郡,兼巡視民瘼。宣德元年,蘇、杭諸郡,海寧諸衞軍餉不繼,概奏出贓罰米四萬二千餘石給之。三年,蘇、松、紹興等府水災,有司科徵不已,概又以奏,命六部凡買辦悉減省。又奏兩浙郡縣累歲逋税,輸納艱難,詔許以絲絹等物代輸。所至矜窮困,治豪橫,禮先賢,葺祠宇,飭勵學校。召還,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會行在都御史顧佐有疾,召任行在都察院。歲餘,病卒,年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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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文敏集·卷十八·故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熊公神道碑銘》:公先世居南昌之豐城,祖達夫仕元福州録事,卒於官。父敬芳幼弱,隨其母依吉水胡氏,因冒其姓,遂佔籍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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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方洲集·卷二十三》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06]
- 48. 《抑庵文集·卷四》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06]
- 49. 《萬姓統譜·卷十七》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06]
- 50. 《菽園雜記·卷三》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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