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烈屬

鎖定
烈屬,漢語詞彙拼音讀作liè shǔ,革命烈士家屬的簡稱。
烈士的家屬稱為烈屬,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滿16週歲的兄弟姐妹和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
中文名
烈屬
外文名
members of a revolutionary martyr’s family
拼    音
liè shǔ
近義詞
烈士
注    音
ㄌㄧㄝ ˋ ㄕㄨˇ [4] 
釋    義
革命烈士家屬的簡稱

烈屬基本含義

革命烈士家屬 [1]  的簡稱。

烈屬撫卹標準

2019年8月1日起,“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烈屬定期撫卹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2] 

烈屬紀念烈士莫忘烈屬

烈屬關心烈屬是紀念烈士的重要載體

2014年9月30日是我國第一個法定烈士紀念日。紀念烈士的同時,也要把關懷慰問烈士遺屬列為重要內容。 [3] 
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時期,烈士的英勇壯舉既來源於正義事業的召喚,也來源於烈士家庭的長期培育與潛移默化。關心烈屬既是肯定烈屬,更是紀念、激勵、弘揚烈士精神。烈士之“後顧”正是烈屬之“現憂”,培育關心烈屬社會氛圍,解除烈士生前的後顧之憂,也是對烈士的紀念,更是紀念烈士的重要載體。 [3] 

烈屬關心烈屬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

烈屬光榮牌 烈屬光榮牌
政府除了要將各種優待撫卹待遇落實到位,也應根據時代條件變化,及時調整烈屬有關待遇。關心烈屬,重在經常。烈士紀念日只有一天,但烈士紀念卻須臾不可忘卻,慰問關心烈屬也要常態化。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烈士壯舉的受益者,政府除了直接關心烈屬,更應該注重動員發揮社會力量,引導公眾將關心烈屬、緬懷先烈意識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自覺以各種形式為烈屬送温暖獻愛心,潤物細無聲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