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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遺屬

鎖定
烈士遺屬是指經法定的審批機關批准,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制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的人員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生前依靠烈士供養的兄弟姐妹。
2021年5月,交通運輸部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英烈遺屬出行服務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一系列面向英烈遺屬的出行服務保障舉措 [3]  。12月13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官網正式發佈《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向符合條件的烈士遺屬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遺屬優待證 [4] 
中文名
烈士遺屬
發佈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烈士遺屬救濟政策

“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1] 

烈士遺屬政策調整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
2020年8月1日起,烈士遺屬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按平均10%的標準繼續提高。 [2] 

烈士遺屬服務保障

2021年5月,為深入開展“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提升英烈遺屬出行獲得感,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英烈遺屬出行服務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優先乘坐客運班車和船舶、優化候乘環境、加強城市交通出行優待等一系列面向英烈遺屬的出行服務保障舉措。今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英烈遺屬可優先乘坐客運班車和船舶,隨同出行的家屬可一同享受優先服務通知提出,鼓勵二級及以上汽車客運站在重點旅客候車室(區)為英烈遺屬提供候車服務,其他汽車客運站和港口客運站依自身條件為英烈遺屬提供舒適候乘服務;鼓勵各地秉持體現尊崇、因地制宜、盡力而為的原則,將英烈遺屬納入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優待對象,制定優先優惠等優待政策,要積極引導主要網約車平台公司通過技術手段,為英烈遺屬提供優先派單服務;全力保障行動不便英烈遺屬安全、便捷出行。 [3] 
2021年12月13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官網正式發佈《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向符合條件的烈士遺屬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遺屬優待證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