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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故軍人遺屬

鎖定
病故軍人遺屬是“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之一,是國家優撫對象。 [1] 
中文名
病故軍人遺屬
所    屬
國家優撫對象

目錄

病故軍人遺屬撫卹標準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
“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
提高後,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 [1] 
2019年8月1日起,“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22610元。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2] 
2020年8月1日起,病故軍人遺屬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按平均10%的標準繼續提高。 [3] 

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

2021年12月13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官網正式發佈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分別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等其他優撫對象發放。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