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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昭

鎖定
滕昭(1421~1480),字自明,明朝正統六年(1441)舉人,官至兵部左侍郎
全    名
滕昭
子明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汝州
出生日期
1421年
逝世日期
1480年
最高官職
兵部左侍郎

滕昭生平簡介

正統六年(1441)舉人,授監察御史巡按順天府福建
天順初年,擢升左僉都御史,佐理院事。一年以後,丁憂辭官。
明憲宗即位,復任遼東巡撫,謹斥堠,嚴訓練,備芻粟,明賞罰,少數民族數年不敢近塞。滕昭上疏進言:“大明律乃一代定法,而決斷武臣,獨舍律用例,以是武臣益貪縱不檢,請一切以律從事”。沒有得到批覆。
成化二年(1466),進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滕昭上奏進言建文帝、吳王朱允熥的後人宜移本城舊中書省居之,或安置有城池、軍衞之所,稍便出入,亦聖王罪人而不懲罰罪人妻兒之意,疏下禮部議,不可,於是作罷。
成化五年(1469),召還,復遣巡視福建。上杭有紫雲台,鄧茂七曾在這裏叛亂,滕昭於是請求設立歸化縣。沒有返回,改視蘇州松江,馬馱沙最為繁盛,寄治江陰,民苦往返,滕昭復請求分置靖江縣,得到採納。
成化七年(1471),拜兵部右侍郎。轉任左侍郎汪直管理西廠兵部尚書項忠九卿彈劾汪直,明憲宗下詔罷除西廠。御史戴縉久不得調,於是進言:“汪直所行皆公,直不宜革罷”。於是,明憲宗覆命汪直管理西廠,戴縉得到重用。汪直復任後,首先誣陷項忠貪贓而罷官,滕昭以項忠的緣故而致仕 [1] 
五十九歲時,卒於家。

滕昭親屬成員

父:滕霄,官至黃州知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