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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允熥

鎖定
朱允熥(1378年11月29日—1417年10月26日 [3]  ),明朝宗室明太祖朱元璋之孫,開平忠武王常遇春之外孫,懿文太子朱標第三子,母敬懿太子妃(孝康皇后)常氏,明朝唯一一任廣澤王。 [2] 
全    名
朱允熥
諡    號
悼(隆武帝追諡)、哀(永曆帝改諡) [4] 
封    號
吳王(建文帝封)、廣澤王(永樂帝降封)、吳王(隆武帝追復) [4]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應天府(位於今江蘇省南京市)
出生日期
1378年11月29日
逝世日期
1417年10月26日
本    名
朱允熥
祖    籍
安徽鳳陽

朱允熥人物生平

朱允熥生於洪武十一年(1378年)十一月初九日,其母亦於當月薨逝,按《皇明祖訓》“皇太子嫡長子皇太孫,次嫡子並庶子年十歲皆封郡王,授以鍍金銀冊、銀印”的規定,獲封郡王。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十一月己卯,迎娶兵馬指揮趙思禮之女為妻。
建文元年(1399年),封吳王,建藩杭州,未就藩,靖難之役起。
建文四年(1402年),朱棣入京師後,降封廣澤王,同年九月十日,與懷恩王朱允熞被召至京中。十一月十三日,與懷恩王朱允熞被朱棣以不能匡輔其兄的罪名廢為庶人,禁錮在安徽鳳陽。
永樂十五年(1417年),谷王朱橞詐稱蜀府崇陽王朱悦燇為“建文君”,意在謀反,朱允熥於是暴卒。 [1] 

朱允熥史書記載

據《明實錄·英宗實錄·卷二百八十三》記載明英宗復位後安置吳庶人(此時朱允熥早死,此吳庶人很可能是他的子孫)及其母楊氏等十八人於鳳陽,遣人看守門户以禮優待:“丙辰,釋建文君子孫,安置鳳陽。朱允敕太監雷春等曰:‘朕眷念宗室至親,雖在不原,亦令得所。今遣太監吳昱管送吳庶人及其母楊氏等共一十八名,日前去鳳陽居住。每月令所司支與食米二十五石、柴三十斤、木炭三百斤,聽於軍民之家。自擇婚配,其親戚許相往來。其餘閒雜之人,並各王府不許往來。交通若因衣服飲食之類,許出街市交易買賣。差出內使魯博黃父住劉敬潘成趙玉韋州,就與庶人看守門户,出入使令爾春等。須要照顧防閒,令其安分守法,亦宜以禮優待,毋得忽慢庶。”弘光元年明安宗為其平反,恢復了廢去允熥的二百餘年的吳王封號,並諡為悼王。明紹宗累諡為哀王。
另有一子朱文坤,民國二十四年王丕煦等纂、梁秉坤等修《萊陽縣誌》卷末附記:“懿文太子後裔--明吳王允熥為懿文太子標三子,建文元年封,未就國,及靖難師入京,降為郡王,其年九月,又廢為庶人,永樂十五年暴卒,子載坤尚在襁褓,宮監王忠負逃民間,及長,懼禍。洪熙元年,潛走邑下夼(kuàng),今其村稱朱家夼,朱氏約百餘家人。”記載朱允熥後人藏於民間並繁衍百餘户,但將朱允熥之子記作朱載坤(疑即朱文坤),與明宗室家譜不符(也可能為避禍)。

朱允熥家族成員

朱允熥祖輩

祖父朱元璋
祖母:馬皇后
外祖父:常遇春
外祖母:藍氏

朱允熥父母

父親朱標
生母常氏
庶母:呂氏

朱允熥兄弟

同母兄虞懷王朱雄英
異母兄:明惠宗朱允炆
異母弟:衡王朱允熞、徐王朱允熙

朱允熥姐妹

江都公主: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下嫁長興侯耿炳文之子耿璿
宜倫郡主:永樂十五年(1417年),下嫁於禮
(朱標第三女)朱氏:生平失考
南平郡主:未下嫁。永樂十年薨,追冊。

朱允熥兒子

長子:朱某(史書無記載)
次子:朱文坤
參考資料
  • 1.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一:“谷庶人橞……改國於湖廣長沙府,至國,詐造圖讖,偽作妖言,謀制燈入貢,潛納壯士於御前。會蜀府崇陽王悦燇以事逃入長沙,橞邀入府,詐雲建文君實不死,此即真故主來歸,欲奉以舉事,崇陽不從。蜀王椿,其同母兄也,聞其謀,遣使諭止之,弗悛,乃以聞於朝。於是太宗遣兵取之,橞倉卒不及發,遂就執至京,錮西門內,時永樂十五年也。是時建文二弟,惟庶人允熥一人在,自橞有此舉,是年即以訃聞。蓋上慮不逞者復欲藉以幹紀,不得不除之也。”
  • 2.    卷一百十八 列傳第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5-30]
  • 3.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二》:永樂十五年…九月…己巳。庶人允熥卒,賜祭。允熥,懿文太子第三子,母妃常氏,開平忠武王遇春之女。允熥建文中封吳王。上嗣位之初正封號改廣澤王,以罪免為庶人至是卒。上聞訃嘆曰:“吾既往不咎矣”。於親親寧過厚也命以禮葬之。
  • 4.    《思文大紀·卷六》:敕諭閣部院寺科道各衙門:『朕以太祖親孫繼統,無一時不以太祖聖心為心。批答文書之後,偶取輔臣德璟所進新纂玉牒觀之,朕心有大不安者兩事:一為建文君(今追尊惠宗讓皇帝)之親弟吳王允熥、衡王允爁、徐王允,乃懿文太子(今追尊復稱孝康皇帝)之嫡子。燕兵進京後,皆為成祖降廢。此萬世綱常必不可顛倒者,斷宜追復,仍加諡號。若成祖所給之降號曰「廣澤」、曰「懷恩」、曰「敷惠」、曰「甌寧」,俱不當用,以仰慰太祖之靈也。至於惠宗,君臨四載,恭儉仁孝,實是繼體賢君。嫡子文奎,已立為皇太子,宜加諡號,以明典禮。至於惠宗少子某,出鳳陽者五十餘年;若遵祖制,應有親王之封。今乃生遭齒辱,以至殞身,至今仍稱建庶,斷當速速改正,追加封諡,以存千古至公,非挽回天意人心之一端乎?一為太祖皇子諸王,分封二十四國,內有齊王榑、谷王穗,俱在永樂年間各以罪廢,降為庶人,除國削爵,身不善終。雖二王有以自取,然其情各有不同。谷王橞始奉惠宗委託守城,乃激烈一時,開門迎敵,後復謀為非分。是橞之罪不在蜀王訐其不軌,實在獻金川門户之一事,致惠宗之出奔,陷成祖於不義;仰體太祖情法之平,仍與降廢,稱曰庶人,誠不為過。惟朕追念太祖創業艱難,谷庶人橞當從靖江□□為法,替其身而為戒、繼其祀以存親。齊王榑雖雲不法,激言致禍,時勢實然。先廢後殺,罪不至此,何其慘也!宜復齊王之封,仍加「恭」字為諡,祀之宜繼,斷斷必然。允熥追復吳王、允熞追復魯王、允追復徐王、建庶人文□追封潤王,四王概加追謚曰「哀」、曰「悼」、曰「愍」、曰「懷」,並惠宗皇太子追謚為「和簡」,都著行在一面榜示行朝,令天下曉然遵守。朕俟十五日拜告於我太祖聖位前,庶全三百年未明之大義,垂千萬世倫理之芳模。仍宣付史館,改正實錄。特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