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波動
(物理學名詞)
鎖定
- 中文名
- 波動
- 外文名
- wave motion
- 別 名
- 波浪運動、波動
- 性 質
- 物質運動的一種形式
- 研究範疇
- 物理學
波動定義
波動是一種常見的物質運動形式。例如繩上的波、空氣中的聲波、水面波等,這些波都是機械振動在彈性介質中的傳播,稱為機械波。形成機械波的成因是介質中質點受到相鄰質點的擾動而隨着運動,並將形振動形式由遠及近的傳播開來,各質點間存在相互作用的彈力。機械波是質點羣聯合起來表現出的週而復始的運動現象。
各種形式的波的共同特徵是具有周期性。受擾動物理量變化時具有時間週期性,即同一點的物理量在經過一個週期後完全恢復為原來的值;在空間傳遞時又具有空間週期性,即沿波的傳播方向經過某一空間距離後會出現同一振動狀態(例如質點的位移和速度)。
波動簡介
17世紀 ,R. 胡克和C. 惠更斯創立了光的波動説。惠更斯曾利用波前概念正確解釋了光的反射定律、折射定律和晶體中的雙折射現象。這一時期,人們還發現了一些與光的波動性有關的光學現象,例如F. M. 格里馬爾迪首先發現光遇障礙物時將偏離直線傳播,他把此現象起名為“衍射”。胡克和R. 玻意耳分別觀察到現稱之為牛頓環的干涉現象。這些發現成為波動光學發展史的起點。17世紀以後的一百多年間,光的微粒説(見光的二象性)一直佔統治地位,波動説則不為多數人所接受,直到進入19世紀後,光的波動理論才得到迅速發展。
1800年,T.楊提出了反對微粒説的幾條論據,首次提出干涉這一術語,並分析了水波和聲波疊加後產生的干涉現象。楊於1801年最先用雙縫演示了光的干涉現象(見楊氏實驗),第一次提出波長概念,併成功地測量了光波波長。他還用干涉原理解釋了白光照射下薄膜呈現的顏色。1809年E. L. 馬呂斯發現了反射時的偏振現象(見布儒斯特定律),隨後A.-J. 菲涅耳和D. F. J. 阿拉戈利用楊氏實驗裝置完成了線偏振光的疊加實驗,楊和菲涅耳藉助於光為橫波的假設成功地解釋了這個實驗。1815年,菲涅耳建立了惠更斯-菲涅耳原理,他用此原理計算了各種類型的孔和直邊的衍射圖樣,令人信服地解釋了衍射現象。1818年關於阿拉戈斑(見菲涅耳衍射)的爭論更加強了菲涅耳衍射理論的地位。至此,用光的波動理論解釋光的干涉、衍射和偏振等現象時均獲得了巨大成功,從而牢固地確立了波動理論的地位。
19世紀60年代,J. C.麥克斯韋建立了統一電磁場理論,預言了電磁波的存在並給出了電磁波的波速公式。隨後H. R. 赫茲用實驗方法產生了電磁波。光與電磁現象的一致性使人們確信光是電磁波的一種,光的古典波動理論與電磁理論融成了一體,產生了光的電磁理論。把電磁理論應用於晶體,對光在晶體中的傳播規律給出了嚴格而圓滿的解釋。19世紀末,H. A. 洛倫茲創立了電子論,他把物質的宏觀性質歸結為構成物質的電子的集體行為,電磁波的作用使帶電粒子產生受迫振動併產生次級電磁波,根據這一模型解釋了光的吸收、色散和散射等分子光學現象。這種經典的電磁理論並非十全十美,因在關於光與物質相互作用的問題上涉及微觀粒子的行為,必須用量子理論才能得到徹底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