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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

(明朝官員)

鎖定
毛玉(約1464-1524) [1]  ,字國珍,一字用成,號琢庵,雲南都指揮使司雲南右衞(今雲南省昆明市)人。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正德五年(1510)為南京吏科給事中,疏劾大學士焦芳、劉宇。嘉靖初為南京兵科給事中,勸帝戒嗜慾、杜請託。以議大禮,受杖下獄死。
本    名
毛玉
國珍,一字用成
琢庵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雲南都司雲南右衞(今雲南省昆明市)
出生日期
約 1464年
逝世日期
1524年
主要作品
《琢庵奏議》
官    職
南京吏科左給事中、光祿少卿(贈)

毛玉史料記載

毛玉,字國珍,更字用成,雲南右衞軍家子也,其先良鄉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劉瑾既敗,大盜蜂起。玉言大學士焦芳、劉宇實亂天下,請顯僇扁,以謝萬姓。羣盜擾山東、河南,玉請備留都。已而盜果渡江,以備嚴,不敢犯。外艱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諫迎佛烏思藏下獄,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罰。又以繼母艱去。服闋,除吏科。世宗即位逾年,興邸諸內官怙帝寵,漸驕佚。又故太監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謀復起,事有萌芽。玉即抗疏歷敍武宗時事,勸帝戒嗜慾,杜請託,以破僥倖之門,塞蠱惑之隙。帝嘉納焉。
御史曹嘉素輕險,仿宋范仲淹《百官圖》,分廷臣四等,加以品題。給事中安磐疏駁之,言唐王珪之論房玄齡等,本朝解縉之論黃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有漫然恣其口吻,如嘉者也。玉復言嘉背違成法,變亂國是,乞斥。帝從其言,貶嘉於外。御史許宗魯為嘉訟,請斥玉,其同官倫以謀亦助為言。給事中張原以庶僚聚訟,朝廷為之多事,重損國體,乞身先斥罷。玉亦上疏求去,言:“宗魯等知朋友私恩,不顧朝廷大體。臣一身所繫絕微,公論所關甚大,乞罷臣以謝御史。”帝皆慰留之。時宸濠戚屬連逮者數百人,玉奉命往訊,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稱亂,由左右貪賂釀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與藩府交通。帝俱從之。再遷左給事中。尋伏闕爭“大禮”,下獲受杖,竟卒。後贈光祿少卿。 [2] 

毛玉人物事蹟

毛玉自幼聰慧,很受鄉人愛戴。弘治年間(1488~1505年),毛玉捐資買地,在府城昆明創辦書院,教授學生,此為昆明地區最早的書院(比官辦的五華書院早20餘年)。毛玉創辦書院,不但聘請名師授課,還親自到書院督導勸學;除讓學童們讀書誦詩,還着眼於促進風俗教化,培養學生高尚品德。原籍雲南安寧,曾經出將入相的楊一清,在江蘇鎮江會晤過毛玉,得知毛玉辦學的事蹟後,十分高興,為毛玉創辦的書院取名“養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