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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國家税務局

鎖定
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是由原武漢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正式掛牌成立,原武漢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 
中文名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
外文名
Wuhan administration of State Taxation
地理位置
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909號
主管部門
武漢市人民政府
局    長
黃英
機構設置
設15個內設機構(正處級)
管轄單位
江岸、江漢和新洲區局等13個分局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 黃英,女,漢族,國家税務總局湖北省税務局黨委委員、武漢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分管工作負責全面工作。基層聯繫點聯繫東西湖區税務局、黃陂區税務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税務局。
  • 肖才茂,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工作分管個人所得税處、黨建工作處(黨委宣傳部)、機關黨委。基層聯繫點聯繫江漢區税務局、礄口區税務局。
  • 黃羅俊,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工作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國際税收管理處、機關服務中心、税收科學研究所。基層聯繫點聯繫江岸區税務局、武昌區税務局。
  • 彭洪斌,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分管工作分管黨委紀檢組。基層聯繫點聯繫青山區税務局。
  • 徐良敏,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工作分管企業所得税處、督察內審處、進出口税收管理處。基層聯繫點聯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税務局。
  • 沈永剛,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工作分管收入規劃核算處、税收經濟分析處、財務管理處(裝備和採購處)、第一税務分局(重點税源企業税收服務和管理局)。基層聯繫點聯繫江夏區税務局。
  • 餘代祥,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分管工作分管社會保險費處、非税收入處。基層聯繫點聯繫蔡甸區税務局。
  • 盧雲,女,回族,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分管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考核考評處、老幹部處、第三税務分局(税收風險管理局)。基層聯繫點聯繫武漢化學工業區税務局、武漢長江新區税務局。
  • 黃強,男,漢族,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分管工作分管徵管和科技發展處、納税服務處、納税服務和宣傳中心、信息中心,聯繫市註冊税務師協會。基層聯繫點聯繫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税務局。 [5]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武漢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湖北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湖北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地理位置

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設15個內設機構(正處級)、8個直屬機構(正處級)、4個事業單位(正處級)、基層區局16個。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衞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税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税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税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税處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車輛購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税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税收收入數據。
6.納税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組織實施税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税人的税法宣傳;組織落實註冊税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7.徵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税收徵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税收徵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8.財務管理處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佔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着裝管理工作。
9.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税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税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税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10.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税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擬定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巡視工作。
11.教育處(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12.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3.國際税務管理處
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税徵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税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税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4.大企業税收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税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彙總(合併)納税企業税收日常檢查工作。
15.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税計劃;組織實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税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16.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17.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直屬機構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税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税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税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税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税收專項檢查和税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税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税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第一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江岸區、黃陂區、新洲區的税務稽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3.第二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江漢區、礄口區、東西湖區的税務稽查工作。
第二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4.第三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漢陽區、漢南區、蔡甸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税務稽查工作。
第三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5.第四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武昌區、青山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的税務稽查工作。
第四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6.第五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洪山區、江夏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的税務稽查工作。
第五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7.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納税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税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等辦法;組織實施車輛税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税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税票證。
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承擔管轄範圍內納税户的納税申報核實、税源管理、納税評估、日常檢查、納税服務及税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税務分局設6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3]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直屬單位

1.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税收科學研究所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承擔税收基礎理論、應用理論和專題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資料;編輯税務內部期刊、地方税志。
4.票證中心
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税收票證和登記證的購領、發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基層區局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設基層區局16個,即:江岸區局、江漢區局、礄口區局、漢陽區局、武昌區局、青山區局、洪山區局、東西湖區局、漢南區局、蔡甸區局、江夏區局、黃陂區局、新洲區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區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局和東湖風景區局。
附:各分局機構一覽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稽查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直屬分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税務進出口税收管理處: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辦公室:武漢市江漢區鄔家敦159號(馬場路金貿大廈D座)909號
武漢市江岸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江岸區黃孝河路協昌花園特一號
武漢市江漢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江漢區民主一街165號
武漢市礄口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建設大道391號
武漢市漢陽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漢陽區漢陽大道635號
武漢市武昌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武昌區解放路文昌門特一號
武漢市青山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青山區和平大道571號
武漢市洪山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192號
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山南路237號
武漢市漢南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漢南區紗帽正街68號
武漢市江夏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江夏區紙坊古驛道號
武漢市蔡甸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蔡甸區樹藩大街1595號
武漢市黃陂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黃陂區建設大道
武漢市新洲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新洲區城關鎮北正街23號
武漢市 東湖 高 新 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200--1號
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税務局:武漢市武經開發區百業路199號

武漢市國家税務局工作動態

省局梅昌新副局長到第五稽查局開展工作調研
[4]  2013年9月30日上午,省局梅昌新副局長、省局稽查局劉瓊局長一行到第五稽查局進行調研。市局陳宇放總經濟師、市局稽查局周光春局長陪同調研。
在聽取該局主要負責人的工作彙報後,梅昌新副局長一行就醫藥行業專項整治、陽光稽查、管查互動等重點內容進行了座談。座談會上,該局檢查人員重點就醫藥行業專項整治中的兩户“擴版克隆發票”典型案例進行了詳細介紹。
劉瓊局長指出,該案揭示出醫藥行業發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今後要特別重視企業經營中發票驗舊購新的管理。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全省稽查部門將持續開展對醫療行業的發票專項整治,有效消除當前税收徵管工作的盲點。
梅昌新副局長充分肯定了第五稽查局當前的工作,認為該局在稽查工作壓力大、難度大的情況下,工作思路清晰、管理規範、隊伍精良,充滿正能量。對今後如何更好地開展稽查工作梅局長提出三點要求:一是依法履職盡責。稽查部門要充分發揮好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查的職能作用,理直氣壯地開展本職工作,力求案件有特色、有突破、有新意,將稽查工作做實、做專、做精、做細、做強、做大。二是克難奮進做好稽查。當前現實環境面臨各種主客觀困難,省、市局領導也十分關心和重視,希望廣大的一線檢查人員能夠迎難而上,大力推進陽光稽查、數字稽查和分級分類稽查,加快全省稽查現代化的步伐。三是文明陽光清廉稽查。要按照省局開展“為民、務實、清廉”的羣眾性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堅決杜絕“四風”,禁止出現執法“貪”、服務“難”和管理“散”的現象,文明執法、陽光稽查、廉潔從税,真正做到服務大局、服務羣眾、服務基層。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