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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方興
鎖定
楊方興人物生平
楊方興早年經歷
崇德七年(1642),楊方興性嗜酒,曾醉後犯蹕,以醉後騎馬衝突儀仗罪,論死,特命免之,命戒酒。
楊方興治理河道
順治元年(1644),隨清軍入關。七月,授河道總督。明朝崇禎年間,李自成決河灌開封城,其後屢決屢塞,賊勢浸張,土寇羣起,兩岸防守久廢,順治帝命工部遴員察勘馳奏,令楊方興修理。伏秋汛發,北岸小宋口、曹家寨堤潰,河水漫曹縣、單縣、金鄉、魚台四縣,自蘭陽入運河,田產盡沒。楊方興到任,遣兵捕治土寇,掃穴擒渠,乃疏請修築。
順治二年(1645)七月,河決流通集,分兩道入運河,運河受河水澱濁淤塞,下流徐、邳、淮、揚亦多衝決。楊方興以防護無功自劾,上諭以殫力河防,不必引咎。旋疏薦大梁道李芳藴為睢陳道,原兗西道章於天為兗西道,密雲道方大猷為管河道。
順治四年(1647),流通集決口將合,河下注湍激,又決汶上入獨山湖。楊方興請修築通濟閘上下堤岸,並淮安東北蘇淤、馬羅等堤,又築江都、高郵諸石堤,流通集合口。
順治六年(1649),晉升兵部尚書銜。
順治七年(1650),加太子少保。八月,河決荊隆口,南岸出單家寨,北岸出朱源寨。南岸先合,河全注北岸,張秋以下堤盡潰,自大清河東入海。楊方興用方大猷議,於上游築長縷堤遏其勢,復築小長堤塞決口,期半年蕆事。
順治九年(1652),楊方興以目疾復乞休,不許,汴河工成,賜楊方興及在事各員鞍馬、白金。荊隆決口未合者尚三十餘丈,方大猷擢江南按察使,楊方興請以新銜留管河務。楊方興疏言:“清口,淮、黃交匯,黃強淮弱,歲需疏濬。請於清江、通濟二閘適中處修復福興閘,啓一閉二,以時蓄泄。”從之。給事中許作梅、御史楊世學、陳棐交章請勘九河故道,導河北流入海。楊方興言:“河古今同患,而治河古今異宜。宋以前治河,但令赴海有路,可南亦可北。元、明迄我清,東南漕運,自清口迄董家口二百餘裏,藉河為轉輸,河可南必不可北。若欲尋禹舊跡,導河北行,無論漕運不通,恐決出之水東西奔蕩,不可收拾。勢須別築數千里長堤,較之增卑培薄,難易顯然。且河挾沙以行,束之為一,則水急沙流;播之為九,則水緩沙壅。數年後河仍他徙,何以濟運?臣愚以為河不能無決,決而不築,司河者之罪;河不能無淤,淤而不濬,亦司河者之罪。若欲保其不決不淤,誰敢任之?請敕下廷議,定畫一之規,屏二三之説,俾有所遵守。”疏入,上嘉納焉。
順治十年(1653),河決大王廟,距朱源寨口不遠。給事中周體觀彈劾楊方興治河罔效,楊方興疏辨,因請罷斥,温詔慰留。
順治十一年(1654),給事中林起龍復劾楊方興侵蝕工需,累民捐費至六十餘萬;並劾方大猷等奸貪不法。上解楊方興任,命入都質對,林起龍以誣譴,楊方興復任。既,直隸總督李蔭祖復劾方大猷貪婪誤工,楊方興亦劾方大猷,上以其不先舉發,切責之。給事中董篤行又劾楊方興徇庇,降級留任。
順治十四年(1657),乞休,上念其勞,以原官加太子太保致仕。楊方興還京師,所居僅蔽風雨,布衣蔬食,四壁蕭然。
楊方興人物評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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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欽定八旗通志卷二百一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0-06-11]
- 2. 清史稿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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