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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並

鎖定
杜並(684年—699年6月14日),字惟兼,京兆杜陵人。晉當陽侯杜預之後。隋河內司功、獲嘉縣令杜魚石曾孫,唐監察御史、河內鞏縣令杜依藝之孫,洛州洛陽縣丞杜審言次子,唐檢校工部員外郎杜甫的伯父。 [1]  [4]  [13] 
聖歷二年七月十二日(699年6月14日),因報父仇刺殺司馬周季童,被亂刀砍死,時年十六歲,周季童也因重傷不愈而死。 [1] 
長安二年四月十二日(702年5月13日),安葬於洛陽建春門東五里(杜氏祖塋偃師首陽山前),杜審言親自作祭文祭奠,當代士人及親友都認為杜並孝順忠烈,有“燕許大手筆”之稱的蘇頲親自為杜並撰寫墓誌。 [3]  [11-12] 
別    名
桂國
惟兼 [2] 
所處時代
唐朝
民族族羣
漢族 [13] 
出生地
京兆杜陵
出生日期
684年 [4] 
逝世日期
699年6月14日 [1] 
主要成就
為報父仇,刺殺吉州司馬周季童 [1] 
本    名
杜並

杜並人物生平

杜並生於武后光宅元年(684年),從小天資聰慧,老成持重,知書達理,好學上進,“日誦萬言,尤精翰墨。”他非常重孝道,八歲時,母親去世,杜並“不勝其哀,每號哭涕淚中有血。”受到家族的誇讚。 [2] 
武后聖歷二年(699年),杜審言因得罪了權貴,被貶為吉州(今江西吉安司户參軍,杜並時年十六歲,亦隨父赴官。審言“又與羣僚不葉”,司户郭若訥在司馬周季童面前陷害審言,二人羅織罪名,將審言下獄,將欲殺之。杜並悲痛欲絕,不思飲食,日漸消瘦,整天不説話。“鹽醬俱斷,形積於毀,口無所言。”心裏萌生冒死報仇的念頭,遂每日打探司馬府的動靜。 [1] 
聖歷二年七月十二日(699年6月14日),周季童在府內大擺宴席,杜並乘機潛入司馬府,見周季童坐在首席,正與眾人推杯換盞,並乘其不備,突然從袖中抽出匕首,朝周季童猛刺。席間頓時大亂,府內官兵立即圍攏上來,亂刀將杜並砍死。周季童也重傷不愈,奄奄一息,臨死前,他説了一句非常懊悔的話:“審言有孝子,吾不知,若訥故誤我。” [1] 

杜並父為祭文

杜審言因此免官,返回東都(洛陽)。三年後,即武后長安二年(702年),杜審言收拾兒子遺骸,於四月十二日(702年5月13日),安葬於洛陽建春門東五里(杜氏祖塋偃師首陽山前)。杜審言親自作祭文祭奠兒子。當時的士人和親朋好友都認為杜並孝順忠烈,左台監察御史蘇頲親自為杜並撰寫墓誌,讚揚他“安親揚名,奮不顧命,行全志立,歿而猶生。”劉充濟撰寫祭文。後來,武后召見杜審言,將要啓用他,問:“你開心嗎?”杜審言想起兒子慘死,百感交集,遂舞蹈以謝恩。之後讓他寫《歡喜詩》,嘆重其文,授著作佐郎,升遷為膳部員外郎 [3]  [7-10] 
:《舊唐書》與《新唐書》記載:“並年十三”,吉州司馬為“周季重”;而蘇頲《杜並墓誌銘》則言:並“春秋一十有六”,吉州司馬為“周季童”。蘇頲撰墓誌時與事件發生時間相隔不遠,且事件親歷者杜審言仍在世,應該以墓誌為準。 [1]  [5-6] 

杜並親屬成員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
第八代
杜乾光(南齊右司徒長史)
杜漸(南梁邊城郡守,根據孫女杜柔政墓誌可考)
杜君錫,南梁宜豐侯蕭循中記室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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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叔毗(北周陝州刺史)
杜廉卿,隋朝淮南郡守,廬江縣公
杜柔政,嫁唐朝名相王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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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馮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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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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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魚石(隋朝獲嘉縣令)
杜依藝(唐監察御史、鞏縣令)
杜審言(修文館直學士,配薛氏、繼娶盧氏)
杜閒(京兆奉天縣令,配清河崔氏,清河崔氏母親李氏,李氏之父義陽王李琮
杜甫(詩聖)
杜穎,臨邑主簿
杜觀,居蘭田
杜佔,居江州
杜豐,居杭州
杜氏,嫁鍾離韋姓
杜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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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專(開封縣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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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登(武康縣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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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嫁蜀縣丞鉅鹿魏上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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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嫁濟王府錄事河東裴榮期,封萬年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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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嫁平陽郡司倉參軍范陽盧正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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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嫁硤石縣尉京兆王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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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嫁常熟主簿會稽賀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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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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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得弟消息》一詩中雲:“兩京三十口,雖在命如絲。”又在《自京赴奉先縣詠懷》詩中雲:“老妻寄異縣,十口隔風雪。”據此,則其直系親屬有十人左右,合阿京之傍系親屬計之,近三十人。
杜甫姑姑杜氏嫁常熟主簿會稽賀酰,故杜甫在《送舍弟穎赴齊州詩》中有云:“諸姑今海釁。
杜甫在《舅宅喜雨》詩中寫道:“吾舅政如此,古人誰復過。指的是自己的舅舅白水縣尉崔頊,至德年間,杜甫攜眷屬依靠舅父,來白水以避兵亂。

杜並史料記載

參閲資料如下:
《唐新語》曰:杜並父審言,善五言,尤攻書翰,恃才蹇傲,深為時輩所嫉,自洛陽丞貶吉州司户。又與羣僚不葉,司馬周季重與司户郭若訥共構之,審言繫獄,將因事殺之。並年十三,伺季重等酣宴,密刃刺季仲而死,並亦見害。季重臨死嘆曰:“吾不料審言有此孝子邪!若訥誤我至此。”審言由是免官,歸東都,自為祭文以祭並。士友鹹並孝烈,蘇頲為墓誌,劉充濟為祭文。則天召見審言,甚嘉嘆之。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並墓誌銘並序》雲:男子,諱並,字惟兼,京兆杜陵生也。漢御史大夫周,晉當陽侯預之後。世世冠族,列於今而稱之。曾祖魚石隋懷州司功,獲嘉縣令。祖依藝唐雍州司法,洛州鞏縣令。父是朝洛州洛陽縣丞。皆文學俊異,無殞厥德。子生而聰敏,有老成生之量,日誦萬言,尤精翰墨。八歲喪母,不勝其哀,每號哭涕泗中有血。宗族歸美,縉紳廬期者久矣。
聖歷中,杜君公事左遷為吉州司户,子亦隨赴官。聯者阿黨比周,惑邪醜出,蘭芳則敗,木秀而摧。遂構君於司馬,周季童妄陷於法。君幽系之日,子鹽醬俱斷,形跡於毀,口無所言。
因公府宴集,手刃季童於座,期殺身以請代,故視死以如歸。仇怨果復,神情無擾。嗚呼,彼奚弗仁子,斃之以鞭撻,我則非罪父超然於尉羅為獄之,理莫申表明之痛,寧甚。聖歷二年七月十二日,終於吉州之廳館,春秋一十有六。
悲夫,安親揚名,奮不顧命,行全志立,歿而猶生。豈與夫李暠終遷蘇欲而仇莫中甘,寧或備陵阮舞而空往,則知貫亍幽顯通於神明,義結魯生,冤深超年者,不亦痛乎。
杜並墓誌銘拓片 杜並墓誌銘拓片
子曾未婚冠,便羅□枉休,其家聲者,在史筆者,下亦高乎。今以長安二年四月十二日瘞於建春門東五里,杜君流目四野,撫膺長號,情惟所鍾,物為之感,乃謀終古之事,而刻銘雲。
嗚呼,澍哲子不享餘慶,玉有碎而蘭有摧,何斯生之斯命,冥冥泉下,弓身可歿,子名逾今。
注:《杜並墓誌銘》,出土於一九一九年,羅振玉所編的《芒洛冢墓遺文續補》收錄。墓誌的撰者是當時稱為“燕許大手筆”的蘇頲,墓誌詳細記載了杜併為父審言報仇的過程。
《新唐書·杜審言傳》載:杜審言累遷洛陽丞,坐事貶吉州司户參軍。司馬周季重、司户郭若訥構其罪,繫獄,將殺之。季重等酒酣,審言子並年十三,袖刃刺季重於座,左右殺並。季重將死,曰:“審言有孝子,吾不知,若訥故誤我。”審言免官,還東都。蘇頲傷並孝烈,志其墓,劉允濟祭以文。武后召審言,將用之,問曰:“卿喜否?”審言蹈舞謝,後令賦《歡喜詩》,嘆重其文,授著作佐郎,遷膳部員外郎。
參考資料
  • 1.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並墓誌銘並序》:聖歷中,杜君公事左遷為吉州司户,子亦隨赴官。聯者阿黨比周,惑邪醜出,蘭芳則敗,木秀而摧。遂構君於司馬,周季童妄陷於法。君幽系之日,子鹽醬俱斷,形跡於毀,口無所言。因公府宴集,手刃季童於座,期殺身以請代,故視死以如歸。仇怨果復,神情無擾。嗚呼,彼奚弗仁子,斃之以鞭撻,我則非罪父超然於尉羅為獄之,理莫申表明之痛,寧甚。聖歷二年七月十二日,終於吉州之廳館,春秋一十有六。——周季童與杜並同死於聖歷二年七月十二日,經換算可知聖歷二年七月十二日對應的陽曆日期為699年6月14日
  • 2.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並墓誌銘並序》:男子,諱並,字惟兼,京兆杜陵生也。漢御史大夫周,晉當陽侯預之後。世世冠族,列於今而稱之。曾祖魚石隋懷州司功,獲嘉縣令。祖依藝唐雍州司法,洛州鞏縣令。父是朝洛州洛陽縣丞。皆文學俊異,無殞厥德。子生而聰敏,有老成生之量,日誦萬言,尤精翰墨。八歲喪母,不勝其哀,每號哭涕泗中有血。宗族歸美,縉紳廬期者久矣。
  • 3.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並墓誌銘並序》:今以長安二年四月十二日瘞於建春門東五里,杜君流目四野,撫膺長號,情惟所鍾,物為之感,乃謀終古之事,而刻銘雲。——經換算可知長安二年四月十二日對應的陽曆日期為702年5月13日
  • 4.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並墓誌銘並序》:聖歷二年七月十二日,終於吉州之廳館,春秋一十有六。——按此杜並出生於光宅元年(684年)
  • 5.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上·列傳第一百四十》:累轉洛陽丞。坐事貶授吉州司户參軍。又與州僚不葉,司馬周季重與員外司户郭若訥共構審言罪狀,繫獄,將因事殺之。既而季重等府中酣宴,審言子並年十三,懷刃以擊之。季重中傷死,而並亦為左右所殺。季重臨死曰:“吾不知審言有孝子,郭若訥誤我至此!”
  • 6.    《新唐書·卷二百一·列傳第一百二十六》:累遷洛陽丞,坐事貶吉州司户參軍。司馬周季重、司户郭若訥構其罪,繫獄,將殺之。季重等酒酣,審言子並年十三,袖刃刺季重於坐,左右殺並。季重將死,曰:「審言有孝子,吾不知,若訥故誤我。」審言免官,還東都。蘇頲傷並孝烈,志其墓,劉允濟祭以文。
  • 7.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上·列傳第一百四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9-02]
  • 8.    《新唐書·卷二百一·列傳第一百二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9-02]
  • 9.    《新唐書·卷二百一·列傳第一百二十六》:累遷洛陽丞,坐事貶吉州司户參軍。司馬周季重、司户郭若訥構其罪,繫獄,將殺之。季重等酒酣,審言子並年十三,袖刃刺季重於坐,左右殺並。季重將死,曰:"審言有孝子,吾不知,若訥故誤我。"審言免官,還東都。蘇頲傷並孝烈,志其墓,劉允濟祭以文。後武后召審言,將用之,問曰:"卿喜否?"審言蹈舞謝,後令賦《歡喜詩》,嘆重其文,授著作佐郎,遷膳部員外郎。神龍初,坐交通張易之,流峯州。入為國子監主簿、修文館直學士,卒。大學士李嶠等奏請加贈,詔贈著作郎。
  • 10.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上·列傳第一百四十》:累轉洛陽丞。坐事貶授吉州司户參軍。又與州僚不葉,司馬周季重與員外司户郭若訥共構審言罪狀,繫獄,將因事殺之。既而季重等府中酣宴,審言子並年十三,懷刃以擊之。季重中傷死,而並亦為左右所殺。季重臨死曰:"吾不知審言有孝子,郭若訥誤我至此!"審言因此免官,還東都,自為文祭並。士友鹹哀並孝烈,蘇頲為墓誌,劉允濟為祭文。後則天召見審言,將加擢用。問曰:"卿歡喜否?"審言蹈舞謝恩。因令作《歡喜詩》,甚見嘉賞,拜著作佐郎。俄遷膳部員外郎。神龍初,坐與張易之兄弟交往,配流嶺外。尋召授國子監主簿,加修文館直學士。年六十餘卒。有文集十卷。
  • 11.    《新唐書·卷二百一·列傳第一百二十六》:蘇頲傷並孝烈,志其墓,劉允濟祭以文。
  • 12.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上·列傳第一百四十》:審言因此免官,還東都,自為文祭並。士友鹹哀並孝烈,蘇頲為墓誌,劉允濟為祭文。
  • 13.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並墓誌銘並序》:男子,諱並,字惟兼,京兆杜陵生也。漢御史大夫周,晉當陽侯預之後。世世冠族,列於今而稱之。曾祖魚石隋懷州司功,獲嘉縣令。祖依藝唐雍州司法,洛州鞏縣令。父是朝洛州洛陽縣丞。皆文學俊異,無殞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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