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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爾佳·怡良

鎖定
瓜爾佳·怡良(1791年-1867年),清朝大臣。字悦亭,瓜爾佳氏,滿洲正紅旗人。由刑部筆帖式提升員外郎,自道光八年(1828年)起歷任廣東高州知府、山東鹽運使、安徽按察使、江蘇布政使等職。1838年2月任廣東巡撫。任職期間,怡良積極配合兩廣總督鄧廷楨林則徐的禁煙運動,並支持關天培第一次鴉片戰爭初期的抵抗活動。
本    名
瓜爾佳·怡良
悦亭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滿族
出生日期
1791年
逝世日期
1867年
主要成就
支持禁煙運動
旗    籍
滿洲正紅旗
官    職
廣東巡撫、兩江總督

目錄

瓜爾佳·怡良生平

怡良最初在刑部筆帖式,後升為員外郎
道光八年(1828年)起外放,逐級升遷,歷任廣東高州、廣西南寧知府,雲南鹽法道,山東鹽運使,安徽、江蘇按察使,江西、江蘇布政使。
道光十八年(1838年)2月,出任廣東巡撫。當時正值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前往廣東查禁鴉片。他支持林則徐兩廣總督鄧廷楨禁煙。鴉片戰爭爆發後,主張積極抵抗英軍的進攻,親臨虎門籌措海防事務。林則徐被撤職後,怡良曾短暫署理兩廣總督一職。
道光二十年(1840年)11月,琦善出任兩廣總督到達廣州,上疏皇帝請準盡撤海防守備,與英國侵略軍議和時,怡良拒絕列銜其中。
道光二十一年正月(1841年2月26日),怡良毅然獨力上疏道光帝,揭發琦善對英妥協,私訂《穿鼻草約》,擅割香港的賣國罪行,促使道光帝降旨將琦善革職,鎖拿進京,後兼署兩廣總督
其後針對道光帝斷絕一切對外貿易的旨意,他與楊芳聯名奏請准許英屬印度商船停靠,受革職留任處分。後於八月被任命為欽差大臣會辦福建軍務,查實了閩浙總督顏伯燾失守廈門的經過。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怡良被實授閩浙總督,在任內由於擔心受到英國軍隊的襲擊,並急於索回被英國佔領的鼓浪嶼,屢次強令台灣守將達洪阿姚瑩交還英軍戰俘。次年奉命入台,以“冒功”為名將達洪阿姚瑩逮捕,製造了台灣冤案,不久去職。
咸豐二年(1852年)被起復任為福州將軍,次年轉任兩江總督,曾殘酷鎮壓小刀會起義
咸豐七年(1857年)因病解職。
同治六年(1867年),怡良病逝。

瓜爾佳·怡良禁煙

道光十八年(1838年),怡良任廣東巡撫,與兩廣總督鄧廷楨嚴禁鴉片走私,查封大小窯口煙館,在水陸要道口拿獲煙販三百餘名,分別予以懲辦。除嚴禁鴉片外,他還與鄧廷楨積極支持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加強對虎門海防的建設,共同籌議在虎門製造木排鐵鏈以阻攔入侵的外國兵船。他親臨第一線,與關天培一起爬山涉水對虎門三道防線進行精心的設計和修建,指導各水陸要塞的設防工作。
禁煙運動時,怡良協助鄧廷楨積極支持林則徐的各項禁煙措施。他與林則徐關係密切,互相配合得很好、當時林則徐除向廣東地方文武官員、士紳瞭解有關情況,親自到街頭巷尾實地調查外,還向怡良借閲《廣東通志》,以瞭解歷史上廣東各方面的情況,分析當前的形勢。怡良與林則徐書信往來頻繁,彼此經常及時交換情報。林則徐曾函請怡良向因遭風暴襲擊,由福建送來廣東的印度人查詢鴉片的種植、製造以及每箱成本、税收等等情況,並經常把翻譯好的《澳門新聞紙》送給怡良看。怡良協助林則徐做了許多細緻的調查研究。
怡良還經常與林則徐共同研究繳煙事宜,對如何處理已經繳來的大批煙土問題交換意見,探討最妥善的處理方案。林則徐經常與鄧廷楨關天培等親臨虎門前線視察,怡良則分工留駐廣州處理日常工作。在整個收繳鴉片和銷煙過程中,怡良、鄧廷楨等地方官吏和欽差大臣林則徐配合得很好,使禁煙運動得以順利開展。
怡良和林、鄧二人根據《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重新頒佈了禁煙治罪的具體規定,繼續打擊走私煙販和吸食者。在外國商船的具結問題上,怡良完全支持林則徐,主張區別對待。
道光二十年(1840年)正月,林則徐接任兩廣總督後,怡良與林則徐的關係更為密切,他們共同商討募勇操練,積極備戰,彼此書信往來更多,日常接觸聯繫更為頻繁,幾乎無所不談。怡良很敬仰林則徐的為人,對林則徐的意見很尊重,到林則徐被革職後,他仍為林則徐提供時事消息,聽從林的意見和建議。這年十一月,琦善以欽差大臣和兩廣總督的身份抵達廣州,“欲求林則徐罪不可得,又誣林則徐不收英吉利國王通商之書,欲怡良證實其事,怡良不從”。怡良堅持備戰的主張遭到琦善的排斥,他對琦善要他“專管地方事件”,不讓他參預過問“夷務”十分不滿。他在林則徐和愛國士紳的推動和支持下,大膽地向道光帝揭發了琦善對義律妥協退讓,“説定讓給”香港的賣國罪行,促使道光帝下令將琦善革職鎖拿押解赴京,獲得輿論的讚許。

瓜爾佳·怡良官途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二月,琦善被革職後,怡良兼署兩廣總督。因與楊芳聯名奏請准許港腳(印度)船隻貿易而被先行交部嚴加議處,後改為革職留任。三月,奕山祁貢抵粵分別主持廣東軍務和接任兩廣總督後,怡良追隨着他們,不曾有什麼積極的作為。是年九月被任命為欽差大臣,派往福建會同督撫辦理軍務,旋接替因戰敗被革職的顏伯燾閩浙總督,主持閩、浙和台灣地區的海防。南京條約簽訂後,怡良被委任與福建巡撫劉鴻翱負責善後事宜,籌辦福州、廈門二口通商,兼署福州將軍。這時,璞鼎查藉機訛詐,捏稱戰爭期間侵台的英軍俘虜系遭風“難民”,要求清政府賠償及懲辦保衞台灣英勇抗戰的台灣道姚瑩和台灣總兵達洪阿。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怡良被派渡台查辦,他屈從於投降派的壓力,不僅沒有為姚瑩達洪阿剖雪,反而附和耆英等屈從璞鼎查所謂侵台,英戰俘系“遭風難夷”,對姚、達進行誣陷的説法,姚、達因此被押解赴京。怡良也為時論所譏。同一年,乞病歸。咸豐二年(1852年)起授福州將軍,三年,授兩江總督,參與鎮壓太平軍及上海小刀會起義。七年(1857年),以病請解職歸。 [1] 
參考資料